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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暨南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之国际私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旗国法

【答案】旗国法(law of the flag)作为一种系属公式,是指悬挂或涂印在船舶或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船舶、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在船舶物权、海上侵权行为、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方面,船旗国法原则是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但是,船旗国法原则的适用有着严格的条件、特定的范围和较大的局限性。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并没有把船旗国法原则作为一条普遍适用的海事冲突法原则。

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答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亦称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法域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它具有如下特点:①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法域。②合同的标的是进出口货物,即有形动产。③合同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经常涉及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惯例或其他国家的国内法。

3. 布斯塔曼特法典

【答案】布斯塔曼特法典是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标志性法典之一,即1928年第6届泛美会议在哈瓦那通过的《国际私法法典》,共计437条,对冲突规范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它总结了拉丁美洲国家在国际私法方面的立法经验,以及这门科学在当时的研究成果,是一部全面的国际私法法典,在学术界很有参考价值。没有接受法典的国家也曾援用,对司法实践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4. 自动保护原则

【答案】自动保护原则是国际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伯尔尼公约》规定,享有及行使依国民待遇所提供的有关权利时,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这就是自动保护原则。据此,公约成员国国民及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其他人,在作品完成时即自动享有版权:非成员国国民又在成员国无惯常居所者,其作品首先在成员国出版时即享有版权《(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款)。这里的“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既包括无须注册(或登记)、无须交纳样书等,也包括无须在作品上加注任何版权保留的标记。

5. 域外取证

【答案】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域外取证是指受诉法院国的有关机构或人员为进行有关的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而在法院国境外提取诉讼证据的行为。在国外提取有关证据是国际民事诉讼法的一种特殊制度,由各国民诉法及各国订立的有关国际条约作出特别规定。根据目前国际社会的普遍实

践,调查取证作为行使国家司法主权的一种表现,如果没有有关国家明示或默示的同意是不能在该国领域内实施的,否则就侵犯了该国的领土主权。即使有关证人有义务出席受诉法院作证,如果没有有关国家的同意同样不能强制要求该证人作证,不能在有关国家境内实施取证行为,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6. 直接调整方法与间接调整方法

【答案】直接调整方法是指用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方法。间接调整方法是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法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都是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所必需的手段,由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实际情况所决定,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7. 最后裁决

【答案】最后裁决是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类别之一,指最终处理当事人之间一项或多项争议问题的仲裁裁决。最后裁决的作出意味着整个仲裁程序即告终结,仲裁员己履行完职责,他们对己裁决案件中的争议问题不再享有任何管辖权,仲裁庭与当事人之间在仲裁进行期间存在的特别关系已终止。

8. 人际法律冲突

【答案】人际法律冲突(Interpersonal conflict of laws)是指同一国家中适用于不同民族、种族、宗教、部落或阶级成员的民商事法律之间在效力上的冲突,即适用于不同成员集团的民商事法律之间的冲突。当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指向适用这类人际法律冲突国家的法律时,就产生如何确定准据法的问题。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一般冲突规范指向何国,就按该国人际私法来解决,一般是分别不同民族、种族、宗教而适用各自的法律。

二、论述题

9. 试述中国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

【答案】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原则主要规定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民法通则》及其解释、《合同法》以及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此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我国《海商法》中也有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总的来看,我国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既适应了国际上通行的J 惯例,同时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项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合

同法》第126条、《民法通则》第145条、《海商法》第269条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这说明,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①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关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我国采用比较宽松和灵活的规定,即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在发生争议后,甚至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前,都可以作出选择。

②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对于选择方式,我国规定必须是明示选择,排除默示选择。

③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既可以是中国法,也可以是外国法,但必须是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规范和程序法。

④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适用范围。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可以适用于合同的成立、成立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方面。

⑤强制性规则。根据《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一种强制性规定,主要是维护我国主权和利益的需要。

(2)最密切联系原则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表明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对意思自治原则的一个补充,在立法上得到确立。在决定最密切联系地的问题上,我国采取欧洲大陆流行的“特征履行”方法。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具体表现为:

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必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所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出的指令所订立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

②银行贷款或担保合同,适用贷款银行或担保银行所在地法律。③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④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⑤技术转让合同,适用受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⑥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工程所在地法律。

⑦科技咨询或设计合同,适用委托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⑧劳务合同,适用劳务实施地法律。

⑨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运转地法律。

⑩代理合同,适用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11' 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不动产租赁、买卖或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