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北京08奥运和和广州成功申亚在我国掀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体育热潮,国人关注体育的热情空前高涨。而奥运市场开发战略的启动更是极大的推动了体育产业化的发展,其中体育冠名权作为经济和体育的最佳结合体,近年来正日益显示出其丰富的商业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业已成为体育产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市场音符。然而我国冠名立法的缺位也成为体育冠名权开发和应用的瓶颈和桎梏。目前正值民法典编纂和奥运开发如火如荼的双重利好时机,加大对体育冠名权的研究力度,尽快出台相关规范,已经是摆在理论界和立法部门面前的一项迫切法律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结构上包括三个层次内容,如果把撰写整篇论文看作是建造一座金字塔,则第一部分论述的是权利之基,对体育冠名权的经济和哲学基础做了分析,第二部分论述的是权利之实,对体育冠名权的内部构造和运作机制做了初步探讨,第三部分则是论述权利保护之避雷针或守护神,对体育冠名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做了疏理,并在框架上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由于目前有关体育冠名权的法学研究文章较少,并且西方发达国家也无成熟立法例和系统理论成果可供借鉴,而且限于篇幅和作者水平,本论文在研究深度和广度上仍有很大不足,有待进一步系统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