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801中西哲学史之西方哲学史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偶性
【答案】偶性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一个与本质相对应的专门术语。它主要有三层含义:①虽小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却是事物固有的、不可分的特征; ②事物的暂时性的、不固有的属性,其有和无并不影响事物的自身同一性; ③实体之外的所有范畴都是实体的偶性,它们只能依赖于实体而存在而不能独立的存在。在此种意义上,偶性也是本质性的。
2. 我思故我在
【答案】“我思故我在”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的著名思想,是笛卡尔哲学认识论的起点,也是他“普遍怀疑”的终点。其意为:当我怀疑一切事物的存在时,我却不用怀疑我本身的思想,因为此时我唯一可以确定的事就是我自己思想的存在。笛卡尔反对经院哲学和神学,提出怀疑一切的“系统怀疑的方法”,然而他的怀疑不是对某些具体事物、具体原理的怀疑,而是对人类、对世界、对上帝的绝对怀疑。该理论被认为是极端主观唯心主义的代表。
3. 康德的先验统觉
【答案】康德的先验统觉是指一种把概念和直观结合为知识的能力和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能力。自我意识的综合能力是先天的,是我们拥有其他自然界知识的必要条件。统觉与直观小同,直观是接受性活动,先验统觉是自发性活动,按照范畴把表象杂多连接在自我意识中,使它们结合为判断。先验统觉具有“我思”的形式。“我思”跟着我的一切表象起作用,综合是其主要功能。先验统觉本身不能被规定,统觉原理是人类知识范围的最高的原理。
4. 自然说
【答案】自然说是指人应按照自己本性决定自己命运,不应受外在法律和习俗的约束的学说。“自然”源于自然哲学中的本原观念,指人类本性。智者认为国家的起源、人类社会的法律和习俗等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与人的本性并不一致。自然说认为传统的法律和落后的习俗都是约束人的本性的,人们应抛弃它们,按照自己本性去生活。关于人的本性,持自然说的智者们之间存在着分歧,有的认为是弱肉强食,有的认为是天生平等。
二、简答题
5. 简述洛克关于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思想。
【答案】洛克说:“心灵在自身中自觉到的东西,或知觉、思想、理智的直接对象,我称之为观念; 那种在我们心中产生任何观念的能力,我称之为具有这种能力的主体的性质。”洛克将物体
的性质分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两类。其观点如下:
(1)两类性的质的观念
从我们关于性质的观念是否与性质本身相似的角度来说,洛克认为:
①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与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相似,观念所反映的对象在物体之中; ②我们关于第二性的质的观念和物体的性质根本不相似,物体有的仅仅是第一性的质,第二性的质的观念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客观对象,它们只是一种在我们心中产生这些感觉的能力。
(2)两类性的质的特点
①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固有的,不以人的感觉为转移。
洛克说:“第一种是这样一种性质,不论物体处于何种状态,它都绝对不能与物质分开。”“不论是否有任何人的感官知觉到它们,它们都确实存在着。”物体的体积、广延、形状、运动或静止、数目,这些性质都可以量化,都是经典力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洛克肯定第一性的质是“实在的性质”,这就是说,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的对象是客观的,不以我们的意识状态为转移。
②第二性的质是凭借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能力在人的心灵中引起的观念。
物体的能力是客观的、实在的,但它造成的效果却可以是主观的,是那些仅存在于人心之中的观念。换言之,第二性的质是物体在人心中造成的不同于第一性的质的性质,第二性的质主要包括颜色、声音、滋味等等。除此之外,洛克认为还有第三性的质。
(3)两类性的质的产生
从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物理基础的角度出发,洛克认为,无论第一性的质,还是第二性的质,包括第三性的质,都仅仅是人的心灵的产物,都在物体中有其基础。从一定的意义上来看,它们都是物体的性质。洛克认为我们关于这些性质的观念是由于物体借一种冲击,通过我们的神经或“生命精气”传到大脑,在我们的心灵中产生我们关于那些东西的观念。第二性的质即使只是产生于我们心中的观念,与物体的性质根本不相似,我们也还是把第二性的质归于物体,而不是我们的心灵。洛克说,正如割我们肉的运动和因此而产生的“痛苦”的观念是不一样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与它所产生的关于第二性的质也是不一样的。
(4)两类性的质的关系
洛克认为,物体的第二性的质可以还原为第一性的质。第二性的质虽然只是观念,但产生这一观念的原因却是物体的能力。客观上说,物体只有第一性的质,它的性质也是它在人心中产生观念的能力。关键在于能力是否与它所产生的观念相符合。物体的能力是原因,是客观的; 能力造成的观念是结果,是主观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与它所造成的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相符合,是主观和客观、结果和原因之间的符合。当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与它所造成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不相符合时,主观与客观、结果与原因不相符合,但是,两者之间有对应关系; 并且,这种对应不是主观任意的关系,而是可以用机械论解释的因果关系。
6. 如何理解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
【答案】(1)事物的规律性
黑格尔认为,不论是在自然世界还是在精神世界中,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有规律的。
①规律的普遍性
黑格尔认为人们只承认应当通过自然界表面上的偶然现象寻求事物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而把社会现象当作是偶然和任性的产物,这是错误的。社会领域同自然界一样,也有规律性。
②自然界与社会领域的比较
自然界和社会领域规律表现的形式是不同的。前者是通过必然性直接完成的,后者则是借助于自由的精神世界而完成的。黑格尔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认识事物的理性,哲学的最高任务是认识事物的规律性。
(2)现实和现存的区分
①他认为在一切现存事物中,一部分是倏忽即逝的、没有意义的现象,一部分是“现实的”真实的东西。
②那些现实的东西就是指具有必然性的存在,符合理念的存在; 而那些倏忽即逝的、没有意义的现象只是现存的,而不是现实的。
因此,他的命题就是:“凡是合乎理念的就是真实的存在,反之,凡是真实的必然存在,都是合乎理念的。”
7. 简述斯宾诺莎的身心平行论。
【答案】斯宾诺莎的属性二元论代替了笛卡尔的实体二元论。他认为神具有无限的属性,但对于我们来说只能认识广延和思想两种属性。按照斯宾诺莎的观点,广延和思想是属于同一实体的两种属性,而不是分别属于两个实体的两种属性。
(1)广延和思想
斯宾诺莎认为广延和思想是从不同的方面来表现实体的,他并不认为物体决定思想,或思想决定物体。他认为两者各有自己的样式,有形事物是广延属性的样式,观念则是思想属性的样式。因为样式的相互作用只能在同一属性的因果系列中发生,所以事物和观念不能相互作用。但是,广延和思想既然从属于同一实体,两者必然有着对应关系。斯宾诺莎说:“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因果序列与观念的因果序列之间的样式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2)身体和心灵
斯宾诺莎说:“心灵的命令、欲望和身体的决定,在性质上,是同时发生的,或者也可以说是同一的东西。”根据身心对应的原理,他得出了“构成人的心灵的观念的对象只是身体”的结论,也就是说,“发生于身体内的东西无一不被心灵所知觉”。
总之,斯宾诺莎的身心平行论并未突破笛卡尔的一元论。他虽解释了思想和广延、心灵和身体有互相作用和影响的现象,但又否认它们之间有互相作用和影响的实在。身心平行论只是把笛卡尔的实体二元论转化为属性二元论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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