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财经大学公管学院土地经济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生地
【答案】生地是指没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
2. 农业经营规模
【答案】农业经营规模是指农业生产单位中生产力要素的聚集程度和组合关系。
3. 熟地
【答案】熟地是指具有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且场地平整,能直接在其上建造建筑物的土地。
4. 土地市场
【答案】土地市场是指土地这种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
5. 土地供给
【答案】土地供给是指可利用土地的供给,即地球所能提供给社会利用的各种生产和生活用地的数量。
6. 毛地
【答案】毛地是指有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但未完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土地。
7. 建筑物
【答案】建筑物是指一种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具体内涵不同。广义的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仅指房屋。
8. 土地开发
【答案】土地开发广义上是指把尚未利用的土地经过清理、整治,使之可投入利用:狭义上的土地开发即土地开垦,是指把适于耕作的生荒地经过开垦变为耕地种植农作物。
二、简答题
9. 城镇土地定级因素选择范围。
【答案】影响城镇土地定级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繁华度:商服繁华影响度;
(2)变通条件:道路通达度、公交便捷度、对外交通便利度、路网密度;
(3)基础设施:生活设施完善度、公用设施完备度;
(4)环境条件:环境质量优劣度、文体设施影响度、绿地覆盖度、自然条件优越度;
(5)人口状况:人口密度。
10.简述土地所有权具有的基本属性。
【答案】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属性包括:
(1)土地所有权的完全性;
(2)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
(3)土地所有权的恒久性;
(4)土地所有权的归一性;
(5)土地所有权的社会性。
11.简述土地自然供给的制约因素。
【答案】制约土地自然供给的因素包括:
(1)适宜于人类生产生活的气候条件;
(2)适宜于植物生长的土壤质地和气候条件;
(3)有可资利用的淡水资源;
(4)有可供人类利用的生产资源;
(5)一定的交通条件。
12.土地税收的功能。
【答案】土地税收的功能包括:
(1)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2)抑制土地征收;
(3)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4)引导土地利用方向;
(5)调节土地收益分配。
13.简答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
【答案】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几类:
(1)家庭经营型。包括种植业专业户和家庭农场,它是通过合同形式,接包其他农户转让的土地或承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而形成的,其特点是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核算,集体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定的服务。包括:种植专业户和家庭农场
(2)集体经营型。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和厂办农业车问两种形式。其共同特点是:土地、农机等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属经营单位集体所有,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核算。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厂办农业车间。
(3)联合经营型。又称联户农场、粮农联合体等,其共同特点是农户(或其他组织)在承包到户的基础上,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土地为纽带形成新的联合体。既有在某些生产环节的松
散联合,即几个农户共同完成某些生产环节的劳动,按劳计酬的联合互助,也有农户和农户、或农户、村组、和技术、管理人员等,以土地使用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组成的股份联合农场。股份联合农场,一般在银行建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分配上采取按劳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方法。
(4)规模服务型。在保持分户承包、经济核算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在生产和流通的主要环节,例如种子供应、机械耕作、排灌和收获、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合作经营或集体的统一服务,使分散经营的农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14.简述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影响因素。
【答案】影响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因素包括:
(1)农业生产工具的类型;
(2)农业劳动对象的不同;
(3)土地资源和劳动力的数量;
(4)农业劳动力的素质。
15.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答案】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包括:
(1)坚持城乡土地统一管理;
(2)土地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3)建立完整、科学、有效的土地管理体系;
(4)在统一管理城乡土地前提下,发挥各行业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的积极性。
16.土地金融的特点。
【答案】土地金融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可靠,较为安全;
(2)贷款偿还期较长,利息率较低;
(3)土地金融一般实行债券化;
(4)土地抵押贷款契约到期以前,债权人不能任意要求债务人偿还其债务; 相反债务人必须保留在契约到期是随时偿还债务并收回抵押土地的权力。
三、论述题
17.发展中国土地金融业与房地金融业的对策。
【答案】发展我国土地金融业与房地金融业的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搞好法制建设,强化法律保障发展中国土地金融业,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1988年中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经过修改后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