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大学法学院824法学综合课之《国际法》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际地役
【答案】国际地役是一国领土主权受到限制的情况之一,指依据国际条约,一国有关领土在一定范围内满足他国需要或为他国利益服务。这是对该国有关领土的属地管辖权的一种限制。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其客体是受限制的有关国家领土,包括陆地、河流、海域或领空等。国际地役有积极地役和消极地役之分。积极地役是指国家承担义务允许别国在自己的有关领土上从事某种行为。消极地役是指国家承担义务承诺不在其有关领土上从事某种行为。
2. 国家管辖豁免
【答案】国家管辖豁免是19世纪逐渐形成的一项习惯法规则,并被联合国编纂于《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其根据是主权平等,泛指一国在外国的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方面的管辖,但通常是指不受另一国的司法管辖,即非经一国同意,该国的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法院的审判和强制措施的支配。
3. 租借
【答案】租借是一国领土主权受到限制的情况之一,指依据条约,一国将某部分领土租借给另一国,供其在租期内用于条约所规定的目的。在这种租借关系中,承租国取得某种事项的管辖权,但租借地的主权及其行使仍归于出租国,租期一般是固定的,到期出租国可收回租借地。
4. right of archipelagic sealanes passage
【答案】right of archipelagic sealanes passage,即群岛海道通过权,是指所有船舶和飞机享有的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地过境的目的,行使正常方式的航行和飞越的权利。船舶和飞机应继续不停和迅速通过这种海道和空中航道,群岛国应保障所有船舶和飞机无障碍通过。为了使船舶能够安全通过群岛海道,群岛国可规定分道通航制。通过群岛海道的船舶和飞机应当遵行群岛国制定有关航行、防止污染、捕角和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方面的法律和规章,并不得损害群岛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不得对群岛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未经群岛国事先同意,也不得进行任何研究和测量活动。
5. 国际人道法
【答案】国际人道法是出于人道原因来限制武装冲突之影响的一系列规则,是国际法的一部分。它保护那些未参与或不再参与敌对行为的人,并限制战争手段和力一法。国际人道法也被称为战
争法或武装冲突法,起初是基于调整武装冲突的习惯法的一些非成文规则。后来,逐渐有一些详尽程度各异的双边条约(如战俘交换协定等)开始生效,它适用于武装冲突,它并未规定一国实际上是否可以使用武力; 武力的使用则由《联合国宪章》中确立的国际法中重要但是又有所区别的那部分规则加以调整。
6. 国家主权
【答案】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固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对内方面,对一切事物和人有最高权力,即属地最高权和属人最高权,国家有权决定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 对外方面,主权表现为不从属于其他权力,即独立权或对外主权。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也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实体的主要标志。
7. (国际法上的)保证不重犯
【答案】国际法上的保证不重犯是国家责任的形式之一,指行为国以某种形式保证不再重犯自己的国际不法行为。一般来说,保证不重犯通常是在道歉时就作出的,或是在以其他方式赔偿时作出的,而不再作为一种单独的赔偿方式加以强调。但是,保证不再重犯有其独特的重要作用。保证不重犯的着眼点是将来的行为,是预防性的,而不在于对己作出的行为的后果进行补救。对于受害国来说,往往更重要的不仅是要恢复原状,对己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而是要对行为国以后的行为获得保证。
8. 自然基线
【答案】自然基线又称正常基线即沿岸低潮线,即沿海国海岸在海水处于低潮时,海水与海岸自然形成的一条分界线,是国际实践中采用较早的基线方法。《公约》第5条规定:“除本公约另有规定外,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在国际实践中,正常基线多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的情况,一般适用于陆海分界明显、海岸线比较平直且近岸又无岛屿的海域。
9. 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
【答案】(1)属地管辖又称领土管辖,是国家领土主权的重要内容。依领土内的一切属于领土之规则,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包括领土本身)和事有管理和支配的权力。
属人管辖又称国籍管辖,是指国家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的管辖,不论本国人的行为发生在何处。此外,这种管辖还扩大到国家对具有本国国籍的法人、航空器、船舶和外空发射物及其所载人员的管辖。
(2)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的区别:管辖权依据不同。属地管辖权以领土主权为依据,属人管辖权以国籍为依据,属人管辖权与属地管辖相比为次要的或派生的。
(3)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的联系:属人管辖以属地管辖为基础,是为维护这种管辖而产生或存在的,并且其行使要受这种管辖的限制。
10.国家边界
【答案】国家边界简称国界或边界,是划分国家领土范围的界线,也是国家行使领土主权的界限。由于国家领土包括领陆、领水及领空和底土,边界具体来说是分隔一国领土与他国领土、一国领
海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和外层空间的界线,即陆地边界、水域边界和空中边界。
二、简答题
11.领海基线是指什么,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有什么区别?
【答案】(1)领海基线的定义
领海基线是国家内水与领海的分界线,又称领海的内部界限,是指沿海国测算其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
(2)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的区别
①正常基线即沿岸低潮线,又称自然基线,是国际实践中采用较早的基线方法。正常基线是沿海国海岸在海水处于低潮时,海水与海岸自然形成的一条分界线。在国际实践中,正常基线多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的情况,一般适用于陆海分界明显、海岸线比较平直且近岸又无岛屿的海域。
②直线基线是以沿海国在海岸的陆地上、岛屿上或礁石上选定的特殊点作为基点,将这些点用直线连接起来而形成一条直线。《公约》规定,“在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直线基线法”。
12.试述月球协定的签订和主要内容?
【答案】(1)月球协定的签订
《月球协定》,全称《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于1979年12月18日开放签字,1984年7月11日生效。但签字和批准的国家不多。截至2004年年中,缔约国只有11个,主要空间国家均未批准或加入。
(2)月球协定的主要内容
1979年《月球协定》专门就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原则作出了规定。
①月球的非军事化。《月球协定》重申了《外空条约》关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原则。月球应供全体缔约国专为和平目的而加以利用。
②国际合作与互助。《月球协定》规定,月球上的一切活动,应以有利于促进国际合作与相互谅解的方式进行。按照该协定进行的国际合作,应尽量扩大范围,并可在多边基础上、双边基础上或通过政府间国际组织进行。
③科学研究和探索。所有缔约国都享有不受任何种类的歧视,在平等的基础上,并按照国际法的规定在月球上从事科学研究的自由。
④月球的环境保护。缔约各国在探索和利用月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月球环境的现有平衡遭到破坏。缔约各国也应采取措施防止地球环境由于引入地球外物质或由于其他方式而受到有害影响。
⑤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和国际开发制度。月球及其自然资源均为全体人类的共同财产。月球不得由国家依据主权要求,通过利用或占领,或以任何其他方法据为己有。
⑥协商制度与和平解决争端。每一缔约国得查明其他缔约国从事探索和利用月球的活动是否符合该协定的规定。一个缔约国如有理由相信另一缔约国未能履行《月球协定》的义务或妨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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