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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大学法学院824法学综合课之《国际法》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Protocol

【答案】Protocol 即议定书,是条约的一种名称,主要包括三种情形:①多是作为公约的辅助性的法律文件,规定某些条款的解释、保留意见或其他类似问题,往往被视为公约的组成部分并与公约一起批准和生效。②作为公约的附件,但具有独立性质,并需单独批准,如《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③作为一个独立条约的名称,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总议定书》。

2. 公海

【答案】公海是指国家对其行使管辖权的海域以外的全部海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即“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地声称将公海的任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之下,公海只应用于和平目的。公海自由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是公海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包括航行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和科学研究自由,各国在行使公海自由时,除应遵守有关的国际法规则外,还必须顾及其他国家行使公海自由的利益。

3. 外层空间法

【答案】外层空间法pouterspacelaw ),简称“空间法”或“外空法”,是调整各国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和。外层空间法属于国际法,是现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特点表现为,它是空间国家与非空间国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制定的,以现有的五项外空条约构成的空间法基本框架,具有前瞻性且规定大都比较原则,因此其实施需要国内法作为中介和补充。

4. 民族自决原则

【答案】民族自决原则是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国际法原则宣言》,是指处于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的权利。随着民族独立目标的实现,民族自决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中更具有了新的内容。“自决”已不仅体现在政治上,而更多更重要的开始体现在经济上,即各民族享有谋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

5. 否决权

【答案】否决权又称“五大国一致原则”,是指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表决程序中,通过程序性以外的一切事项的决议,应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通过,任一常任理

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非程序性问题的决议,但常任理事国小参加投票或者弃权,小构成否决。在有必要决定某一事项“是否属于程序性这一先决问题”时,常任理事国也可以行使否决权,从而形成“双重否决”。为防止否决权的滥用,宪章规定:关于和平解决争端及区域办法或区域机关提交解决的争端的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

6. nationality

【答案】nationality 即国籍。国籍表示个人(自然人)具有某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资格或身份,与该国保持着长久的法律联系,处于其属人优越权之下。个人与国家保持长久的法律联系,是指个人与国家之间恒久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关系除依国家法律规定外,国家和个人均不可自由裁量决定。例如个人无权决定国籍的取舍,国家也不得任意剥夺国籍。国籍是确定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确定属人管辖的唯一根据,也是个人与国际法联系的纽带。

7. 不受欢迎的人

【答案】“不受欢迎的人”是为了保障接受国利益,防止外交特权和豁免被滥用,维也纳公约根据大多数国家的做法规定的一国对别国派驻或将派驻的外交官表示不满和不能接受而要求派遣国收回任命或召回该外交官的程序。公约规定,接受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通知派遣国,宣告使馆馆长或使馆任何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遇这种情形,派遣国就应斟酌情况召回该人员,或者在他是接受国国民的场合终止其在使馆中的职务。如果派遣国拒绝或者不在合理期间内履行上述义务,接受国可以拒绝承认该人员为使馆人员。

8. 登临权

【答案】登临权是指一国军舰在公海上对享有完全豁免权的船舶以外的外国船舶,除条约授权的干涉行为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有海盗行为、奴隶贩卖行为、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该船虽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等嫌疑的,享有登临该船的权利,并可检查该船悬挂的旗帜及船舶文件,甚至进行搜查。这是船旗国专属管辖的例外。

9. 二元论

【答案】二元论是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是否属于一个体系的学说之一,该学说认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互不相同、各自独立、平行运作的法律体系。它们各有不同的主体、不同的渊源和不同的调整对象。这种学说从19世纪末以后在中欧得到充分的发展。代表人物是特里佩尔,安齐洛蒂和奥本海。

10.公海六大自由

【答案】公海自由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是公海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其含义是: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无论是沿海国或是内陆国,都有在公海上从事国际法所不禁止的活动的自由。公海自由的内容,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最初,公海自由只是指航行自由和捕鱼自由。《公海公约》列举了四项自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增加了两项,共规定了六项公海自由,即:①航行自由; ②飞越自由; 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④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 ⑤捕鱼自由; ③科学研究自由。

二、简答题

11.试述月球协定的签订和主要内容?

【答案】(1)月球协定的签订

《月球协定》,全称《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于1979年12月18日开放签字,1984年7月11日生效。但签字和批准的国家不多。截至2004年年中,缔约国只有11个,主要空间国家均未批准或加入。

(2)月球协定的主要内容

1979年《月球协定》专门就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原则作出了规定。

①月球的非军事化。《月球协定》重申了《外空条约》关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原则。月球应供全体缔约国专为和平目的而加以利用。

②国际合作与互助。《月球协定》规定,月球上的一切活动,应以有利于促进国际合作与相互谅解的方式进行。按照该协定进行的国际合作,应尽量扩大范围,并可在多边基础上、双边基础上或通过政府间国际组织进行。

③科学研究和探索。所有缔约国都享有不受任何种类的歧视,在平等的基础上,并按照国际法的规定在月球上从事科学研究的自由。

④月球的环境保护。缔约各国在探索和利用月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月球环境的现有平衡遭到破坏。缔约各国也应采取措施防止地球环境由于引入地球外物质或由于其他方式而受到有害影响。

⑤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和国际开发制度。月球及其自然资源均为全体人类的共同财产。月球不得由国家依据主权要求,通过利用或占领,或以任何其他方法据为己有。

⑥协商制度与和平解决争端。每一缔约国得查明其他缔约国从事探索和利用月球的活动是否符合该协定的规定。一个缔约国如有理由相信另一缔约国未能履行《月球协定》的义务或妨害其根据协定享有的权利时,可要求与该国举行协商。

12.《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常被学者用来说明什么问题? 它包括有那些内容?

【答案】(1)《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常被学者用来说明国际法院的审判的法律依据问题,即国际法院依据哪些法律文件进行审判。

(2)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审判案件,可适用的法律有四类: ①国际条约,不论普通或特别条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

②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③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和规则;

④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

此外,经诉讼当事国同意,国际法院还可以依照“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定案件。在国际法院的实践中,主要适用的法律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很少适用一般法律原则和规则。至于“公允及善良”原则,则迄今尚未适用过。

13.简述扇形原则的内容及其法律地位。

【答案】(1)扇形原则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