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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722政治学基础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国际政治的含义。

【答案】国际政治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和其他政治行为主体之间的政治关系的总和。按照这一定义,国际政治的基本含义是:

(1)国际政治发生于国际社会的多个行为主体之间,这其中,它主要发生于国家这一行为主体之间,同时,它也发生于其他行为主体之间。国际社会的行为主体,即国际社会中具有特定的利益、参与国际社会活动的能力和稳定的组织形态的实体,它一般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①国际政治行为主体具有特定的自身利益和利益要求;

②国际政治行为主体具有特定的行为能力,即具备参与国际社会的相互交往、表达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并影响其他国际社会行为主体的能力;

③国际政治行为主体具有特定的组织形态;

④国家由此构成了最重要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

(2)国际政治的本质内容是国际社会多个行为主体之间的政治关系。国际政治是国际社会不同主体之间的政治关系,就其内容来看,这种政治关系是由三个层次的关系所构成的。

①利益关系;

②力量对比关系;

③国际政治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3)国际政治是国际社会的政治关系体系的总和。国际政治作为各国和其他国际政治行为主体之间形成的普遍政治联系体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①国际政治关系是全球性的政治联系;

②国际政治关系是诸行为主体之间的有机政治联系;

③国际政治关系是有序的政治关系;

④国际政治关系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中。

2. 瑞士国家机构体制的委员制有什么特点?

【答案】委员会制是瑞士采用的独特政体形式,其基本特点是政府作为议会的执行机关实行“合议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瑞士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议会选举联邦委员会;

(2)联邦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委员会下设七个部,每名委员各兼任一个部的部长。委员会设

主席一名,由委员轮流担任,各委员的权力和地位平等,重要决策集体决定,集体负责;

(3)委员会主席主持委员会,并对外代表国家,充当名义上的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

(4)联邦议会掌握立法权,有权监督委员会,提出质询,但无倒阁权。委员会执行议会的决议,有权创议立法,但不能否决议会所通过的法律,也无权解散议会。

瑞士自1848年确立了委员会制后,成为唯一长期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历史上,大革命时期的法国所建立的督政府,被认为是类似委员会制的政体,但只在1795-1799年间存在,时间很短。

3. 如何理解政治革命的含义?

【答案】政治革命是指在社会利益矛盾对抗的基础上,社会政治力量为变更政权和社会利益关系而反抗既有政治权力和政治统治的激烈活动。从社会政治发展的意义上看,政治革命是社会历史过程中政治发展的特定方式和途径,政治革命的斗争锋芒“都是针对在此以前实行统治的阶级的”,其历史发展的作用在于打破旧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秩序,推翻旧的政治制度,代之以新的政治关系、政治秩序和政治制度,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政治革命是革命力量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在利益对立和力量对抗的关系中,实现政治权力主体变更和政治权力变易的活动,这一活动的基本特征是:

(1)政治革命以先进阶级和广大群众为革命主体。

政治革命不是少数政治人物、政治派别和政治群体之间的行为,而是社会阶级之间的政治斗争,是一个阶级与另一个阶级(或几个阶级与另几个阶级)之间的政治较量。是进步的革命的阶级推翻反动的腐朽的统治阶级,建立新的政治统治和政治制度的行为。政治革命不仅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为,也是广大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群众反抗和推翻反动腐朽统治的群众性政治运动。要取得政治革命的胜利,仅仅依靠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团结和依靠广大群众参加。

(2)政治革命以夺取政权为首要标志。

政治革命实质上就是争夺政治权力的斗争,政治革命的首要问题和基本问题就是政治权力的问题。衡量一场革命是否是政治革命,首先就是看其是否是为了夺取政权。

(3)政治革命以变革政治体系为主要内容。

政治革命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旧的政治体系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变革。政治体系是指处于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之中的若干政治实体和政治制度构成的有机整体。国家。政府、政党、社会团体、政治机构、政治制度等是这个有机整体的基本成分。政治革命就是要对这些基本成分进行变革和更新。

(4)政治革命以暴力革命为基本方式。

一般说来,政治革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暴力革命,另一种是非暴力的和平过渡。但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绝大多数的政治革命都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而很少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于是,暴力革命就成为政治革命的基本方式。政治革命之所以常常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主要是因为政治革命的根本任务是推翻旧的政治统治代之以新的政治统治,而一切旧的统治阶级为了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和经济、政治特权,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把政权拱手让给新的阶级,而总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控制的国家暴力机器维持自己的政权,在这种情况下,政治革命要达到夺取政权的目的

就必须采用暴力革命方式,用革命阶级的暴力摧毁反动统治的暴力。

4. 恩格斯是如何论述国家产生的历史过程的?

【答案】恩格斯有一个著名论断说明了国家产生的历史过程,他说:“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恩格斯的这个著名论断,表明了二点:

(1)国家是个历史现象,它小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表明国家产生的时间。

(2)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一切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家都可以承认国家是阶级和阶级矛盾的产物,但就不承认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为承认国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就可以把国家说成是居于两个对立的阶级之上的超阶级的国家。国家既不代表剥削阶级,又不代表被剥削阶级,它是高出于一切阶级,调和各阶级利益的力量. 这样,无论哪个阶级都不应损害它,更不要打碎它。恩格斯明确指出,国家是社会陷入了小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才需要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3)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里所说的缓和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的缓和。秩序就是维护当时的社会生产方式、阶级统治,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被统治阶级破坏不行,统治阶级内部的个别人和集团破坏也不行。要清楚地看出国家是代表谁的利益,是哪个阶级的国家。所以恩格斯说:“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

因此,列宁在解释恩格斯上述那段话时反复强调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一切国家产生的普遍规律。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形式。这就形成了国家产生形式的多样性。

5. 简述国家权力的产生及其特点。

【答案】国家权力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代表的,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1)国家权力的产生

国家权力的产生是由于社会成份的复杂化,社会关系的非均衡状态,使得人们为了获得利益和生存资源而引发的阶级矛盾和冲突日益频繁和激烈。原来的以血缘为纽带,依靠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权力来维系,并以习俗为主要调整手段的社会整合机制已不足以建立起正常的社会秩序,为了防止社会由于内部矛盾和冲突的不断激化而导致整个社会的毁灭,就需要一种特殊的社会力量。这种力量通过集中化的、常设的、专门的机构来行使,它的作用在于缓和社会冲突,把冲突控制在一定的“秩序”范围之内。以国家为表现形式的公共权力正是适应这种需要应运而生的。它是社会公共职能独立化,社会内部分裂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