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南大学人文学院726哲学原理及答案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矛盾的普遍性
【答案】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2. 社会的政治结构
【答案】社会的政治结构是指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互关联的方式,包括政党、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和关于政权的组织形式、立法、司法、宪法和规程等。前一个系列是实体因素,后一个系列则是规章与准则。由于政治结构建立在经济结构的基础之上,所以马克思又把政治结构称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政治结构反映的是阶级或阶层的经济利益。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以政治活动为职业的只是少数政治家,而与政治活动有这样或那样联系的却是社会的全体成员。这就是政治的社会阶级(阶层)性和政治的社会普遍性原理。
3. 客体
【答案】客体,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是进入主体对象性活动领域,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一切是为客体。客体是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全部。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为某一具体事物本身的时候,就成了事物主体,其它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处于主体的事物,作为其它事物的关系面出现的时候,就成了客体主客休的关系存在,人们是为了呈现事物。呈现事物,得自于人们对事物的描述,人们在描述某一事物时,在印象里就有了事物的形态,而衬托出这个事物形态的,是形态里的区别,事物相互的影响证明了事物形态区别的存在,存在的形态区别又体现出了具体的事物。存在的形态区别的一切事物,就是存在的客体,印象里的事物的形态就是存在着的主体。
4. 社会形态
【答案】社会形态,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的统一体,或者说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其中,作为基础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
社会形态标志着社会结构的类型,即标志着“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阶段,历史就是这些阶段的依次更替。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形态的更替具有决定性、统一性,同时,每个具体的民族在自己的历史活动中建立何种社会形态又具有选择性,
从而使社会形态的更替具有多样性。
5. 客体非对象化
【答案】客体非对象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在生产实践中,主体一方面通过物质和能量的输出改变着客体,同时也需要把一部分客体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加以消费,或者把物质工具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生命活动之中。这些都是客体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即客体主体化。实际上,人通过改造对象的活动消化精神产品,使之转化为主体意识的一部分,也是客体非对象化,即客体主体化的表现。
二、简答题
6. 简述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答案】(1)肯定和否定的含义
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力一面或两种因素。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 否定的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2)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肯定与否定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具体表现为:
a. 肯定和否定是相互排斥的。在它们相互排斥的过程中,当肯定的方面处于优势时,事物保持其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 一旦否定的方面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支配地位,就使事物转化到自己的对立面,达到对事物自身的否定。事物的自我否定,也就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质变、矛盾的转化和解决。
b. 肯定和否定是相互渗透的。肯定包含否定,否定又包含肯定。世界上既没有不包含任何否定的纯粹的肯定,也没有不包含任何肯定的纯粹的否定。肯定中总是渗透、包含着否定,在这个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 而否定中又总是渗透、包含着肯定,在这个意义上,否定就是肯定。从发展的过程来看,如果肯定中不包含否定的因素,事物就会停滞不前; 反过来看,如果否定中不包含肯定,事物就失去了发展的可能。
7. 简述真理及其基本属性。
【答案】(1)真理的含义:“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即真理和谬误。
(2)真理的特性:事物的本性通过其特性体现出来。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观性、绝对性、相对性和具体性。全面把握真理的特性,就是从整体上把握真理的本性。
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因此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这是真理之所以为真理的首要条件。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一切科学的定律、学说、理论之所以是真理,只是因为它们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②关于真理的绝对性或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可以从两个力一面来理解:第一,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性的局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第二,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③真理的具体性指的是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在具体的条件和范围内的一致。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具体的真理不是片面的,而是全面的。在人的认识中,应当尽可能地把握住对象的一切方面及其相互关系,这是达到真理的必要条件。但这种全面性并不在于一切方面和细节毫无遗漏的罗列,而在于它们的本质的综合,即把握对象一切方面的总和。
8.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是怎样的?
【答案】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是解决其他社会历史观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和过程,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和过程,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体现在以下儿个方面:
(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①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社会意识产生的最切近的基础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实践的能动性决定了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的能动性。所以,社会意识根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世界的反映。 ②社会意识是人们进行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社会意识同语言一样,是在生产中由于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
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也相应地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和发展。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一时代的社会意识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特点,具有不断进步的历史趋势,但不管怎样变化、发展,其根源总是深深地埋藏于经济的事实之中。
(2)社会意识以理论、观念、心理等形式反映社会存在。这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但社会意识又有其相对独立性,即它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还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主要表现在:
①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完全同步性和不平衡性。进步的社会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见、推断未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 落后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则阻碍社会的发展。
②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各自具有的历史继承性。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及其统一性,决定了社会意识诸形式之间也必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同时,社会意识诸形式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