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温州大学法政学院619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反思
【答案】反思是主体以自己的思维为对象或内容的思考,表现为人对思索过程反过来的思索,这是一种从后思维、间接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和校正纠偏式思维,是人对客观世界进行能动反映的不可缺少的部分
反思不同于一般思维具体表现为:
(1)就在于它一般是在事情或过程发生之后进行的,是从事情的结果反过来思考事情的发生、发展,由结果追溯原因,分析事物何以发生,何以如此发生,等等。
(2)反思不同于一般思维的另一个地方就在于,一般思维是对各种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反思是对理性思维的结果再进行思维,是对思维的思维,因而是一种抽象化程度更高的理性思维。
2. 联系和发展
【答案】(1)联系的含义:联系是指事物或现象之间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2)发展的含义:发展是指前进的变化或进化,从总体上概括客观世界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上升的有方向的运动。
(3)二者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内在统一的。一方面,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运动发展的终极原因,由于普遍联系形成的相互作用,引起世界的运动变化; 另一方面,由于运动发展才能产生新事物和新联系,因而运动发展又是普遍联系多样化和高级化的原因。
3. 可能性和现实性
【答案】(1)现实性的含义:现实性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现象的实际存在性。
(2)可能性的含义:可能性是指现实事物所包含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3)二者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是就可能性与现实性范畴的对立而言,可能性还不是现实性,现实性也不是可能性; 二是就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而言,两者又紧密相联,不可分割; 三是可能和现实又是相互过渡、相互转化的。
4. 真理
【答案】(1)真理的含义:“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即真理和谬误。
(2)真理的特性:事物的本性通过其特性体现出来。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观性、绝对性、相对性和具体性。全面把握真理的特性,就是从整体上把握真理的本性。
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因此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这是真理之所以为真理的首要条件。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一切科学的定律、学说、理论之所以是真理,只是因为它们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②关于真理的绝对性或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性的局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第二,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③真理的具体性指的是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在具体的条件和范围内的一致。仟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具体的真理不是片面的,而是全面的。在人的认识中,应当尽可能地把握住对象的一切方面及其相互关系,这是达到真理的必要条件。但这种全面性并不在于一切方面和细节毫无遗漏的罗列,而在于它们的本质的综合,即把握对象一切方面的总和。
5. 肯定和否定方面
【答案】(1)肯定方面的含义: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他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
(2)否定方面的含义: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它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3)二者之间的关系:肯定与否定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a. 肯定和否定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
b. 肯定和否定是相互包含的。
c. 肯定和台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6. 客观辩证法
【答案】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物质世界本身的联系与发展。
二、简答题
7. 意识的能动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意识指导活动的目的和计划,人的活动中预定的蓝图、目标、活动方式和步骤等,都体现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2)意识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活动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
(3)意识通过科学认识和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意识可以通过“思维操作”,实现对客观事物超前的、观念的改造,指导并通过实践把理想变成现实,从而改变世界、创造世界。
8. 简述意识的能动作用及其表现。
【答案】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又称为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主观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够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而改造世界。意识能动作用的具体表现如下:
(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的活动中预定的蓝图、目标、活动方式和步骤等. 都体现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性。
(2)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3)意识活动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
(4)意识活动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控作用。
9. 怎样理解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
【答案】辩证法与认识论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意义上说,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列宁指出:“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具体表现在:
(1)辩证法为科学的认识论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唯物辩证法揭不出认识对象的客观的、辩证的性质,揭示出认识发生和发展的社会形式和机制,从而为科学认识论的确立奠定了前提和出发点。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理论,但不能就认识本身来研究认识,必须把认识同认识的对象、社会发展以及实践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研究。离开了唯物辩证法对认识基础、认识对象、认识动力的揭示,认识论就没有自己存在的基础。
(2)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辩证法是人类认识本身所固有的。人的认识是物质世界辩证发展的产物和反映,因此,认识的本性必然同物质世界的辩证本性相一致。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同样也是认识发展的规律。认识论所阐明的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认识和实践、感性和理性、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一系列关系,无不都是辩证法的规律,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表现。所以,辩证法又是认识论的基本内容。离开了辩证法,人们就无法全面把握认识论的内容。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之一,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而把辩证法贯彻于反映论和认识的过程,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标志之一。
(3)辩证法作为一门科学也离不开认识论。唯物辩证法的真理性和力量只有用认识发展的全部历史才能证明。辩证法既然贯穿于人类认识的全过程,既然是人的认识所固有的,那么,它的内容的丰富性,它的正确性和生命力,就必须由全部人类的实践史、科学史、认识史来检验。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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