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湘潭大学法学院533知识产权法学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穷竭

【答案】权利穷竭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经其授权的人制造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到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它的进一步的控制权,权利人的权利即被认为用尽、穷竭了。

知识产权权利穷竭的特点主要有:

①穷竭权项的特定性。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是指特定权项的穷竭,而不是指所有权项的穷竭。 ②穷竭对象的特定性。知识产权权利用尽是针对每一件合法投入市场的具体产品而言的,而不是适用于同一类的所有产品或同一系列的所有产品,它不会导致该项知识产权本身效力的中止。

③穷竭范围的特定性。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具有地域性的特点,一般说来,权利人在一国投放其知识产权产品并不会导致其产品在其它国家的权利穷竭。因此权利人仍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的行为。

2. 表演者权

【答案】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表演者权的主体是表演者。表演者可以是演员、演出单位或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所进行的表演必须是公开的,在家庭范围内、在私人聚会上、在单位内部进行的表演,不产生表演者权。表演者权以表演权作为其权利的来源。具而言之,表演者权的权源有:

①表演者使用他人的原创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②表演者使用他人的演绎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同时取得原创作品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并支付双重报酬。

3. 专利权客体

【答案】专利权客体,又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能取得专利权,可以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因此,专利权的客体应该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4. 知识产品与虚拟财产

【答案】(1)知识产品是概括知识产权各类客体的集合概念,主要包括廿类:

①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 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

②经营性标记;

③经营性资信。

(2)虚拟财产特指具备现实交易价值的虚拟物,且必须依赖十网络空间中的虚拟环境而存在,主要包括游戏账号、游戏角色及其游戏过程中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物品。

(3)知识产品与虚拟财产的比较

①知识产品虽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因而有其非物质性。而虚拟财产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于一定的磁盘空间上,具有物质性。

②知识产品必须具有创造性,创造性是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也是取得法律保护的先决条件。而在虚拟财产的形成过程中并无创造性的智力劳动。

③知识产品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虚拟财产则不具有此项特点。

④知识产品一般都由法律设定一定的保护期限,超过该期限,便不再保护。而虚拟财产并不具有时间限制。

⑤一般而言,知识产品所有人必须将知识产品向社会公示、公布,为社会所知悉,才能取得知识产权。知识产品产生的目的也具有公开性。而虚拟财产权利的取得并不以该虚拟财产是否公开为前提,甚至某一虚拟财产可能还具有一定程度的秘密性和隐私性。

5. 产品发明与方法发明

【答案】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的具有特定性质的可移动的有形体,如机器、设备、仪表、物质等发明。产品发明取得专利后,称为产品专利。

方法发明,指把一种物品变为另一种物品所使用的或制造一种产品的具有特性的方法和手段。方法发明取得专利后,称为方法专利。

6.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答案】专利权转让合同属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也是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技术垄断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使用其专利。但是,专利权可以转让,在专利权人收取专利权受让人一定的价款后,将专利权转移他人。专利权转让,让与人与受让人应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

二、简答题

7. 比较著作权与物权的异同?

【答案】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权利,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是特定社会的

所有制关系和阶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1)相同点

著作权和物权都是民事则产权利,著作权从其属性来讲仍是一项民事权利。我国《民法通则》

第94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这条规定从国家基本法的角度确认了著作权的民事权利属性。

从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看,著作权同民法中的物权有相同之处。各国都将著作权规定为一种对世的、排他的、独占的权利,因此,著作权,特别是著作财产权,应属于物权的一种。英国版权法将著作权视为动产,亦说明该权利的性质。

(2)不同点

著作权与民法中的物权又不完全相同,主要表现为民法中的物权通常都和权利指向的有形物紧密相关,有形物转移或者消灭,权利也随之转移或者消灭。而著作权指向的是作者对某种思想的表达,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不是记录该作品的物理载体,即使该载体转移或者消灭,权利并不发生转移或者消灭,作品也依然存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可以脱离于记录作品的物质载体存在,是一种抽象的财产。通常将著作权称为“无形财产权”,即源于此。

另外,著作权既具有民法中的人身权性质,也具有民法中的财产权性质,而民法中的物权一般不包含人身权内容。民法中的人身权不带有财产内容,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不然,有些著作人身权兼备人身权和财产权性质。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即说明这一点。

物权与著作权有以下一些不同之处:

①物权的标的通常只能由物权人占有,物权人排除其他人同时占有的可能,物权指向的标的物既受到法律保护,实际上也容易受到物权人的保护,因此物权受到他人侵犯的危险性很小; 而作品一旦发表,全社会都可以通过合法或者非法渠道获得,对于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作品的行为,作者只能依靠法律去制止,但是实际上却很难做到。可见,著作权的排他陛大大弱于物权。

②著作权可以同时许可两人以上行使,不受记录作品的载体的限制; 而物权的行使通常都离不开对标的的占有,很难想象脱离标的物对物权的行使。

③传统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理论上只要物体存在,权利就存在。而著作权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因关系到社会公众在文化、教育、科学方面的利益,法律保护的期间通常都有限度,超过保护期,作品就进入公有领域。因此,有理论将著作权称为“准物权”。

8. 论述商标权的利用。

【答案】商标权的利用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商标权的使用,也包括商标权的许可、转让、投资与质押。

(1)商标权的使用。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既是商标权人的权利也是其义务。商标权使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注册人自己使用; _是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2)商标权的许可。商标权的许可,是指商标权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权许可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