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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暨南大学财政学(含中国税制)之中国税制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综合所得税

【答案】综合所得税是对纳税人的各项应税所得(如工薪收入、利息、股息、财产所得等)综合征收。综合所得税最先出现于德国,多采用累进税率。这种税制较为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总体负担能力,能够量能课税,公平税负。需要纳税人纳税意识强、服从程度高,征收机关征管手段先进、工作效率高。

二、简答题

2. 土地增值税开征的目的是什么?

【答案】国务院在1993年12月2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増值税暂行条例》),它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开征土地増值税的主要目的在于:

(1)开征土地増值税,可以抑制房地产的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 (2)开征土地増值税,増加财政收入。

3. 营业税具有哪些特点?

【答案】营业税是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特点有:

(1)征税面广、税源广泛。营业税征税范围包括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营业收入,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2)以对非商品销售额征税为主。营业税针对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等各类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进行征收。

(3)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对同一个行业实行统一税率,对不同行业实行差别税率,对不同行业盈利率相应调节,体现国家产业政策。

(4)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营业税以从事非商品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全额作为税基,征收范围较为清楚,实行比例税率且税率档次较少,使得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相对简单,既便于纳税人缴纳,也有利于税务机关节省征管成本。

4. 如何理解税法的特征?

【答案】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税法的特征如下:

(1)税法具有税与法的共存性:

①税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而法又与国家同时存在;

②税法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③国家向纳税人取得财富,必须事先以法律形式规定对什么征税、征多少税、如何征税等标准,否则必然背离一定的分配关系,从而影响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④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去参与分配是税收分配区别于一般分配的重要标志;

(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

①税法主体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始终是国家税务机关,另一方则是不同的各类纳税人; ②纳税人可以随时随事变更,而国家税务机关则是固定不变的;

③其他任何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或者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都不会发生和存在任何税收法律关系;

(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

①税法确定的征纳关系不是按照协商、等价、有偿等原则建立,而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并强制执行的;

②国家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立法行使其征税权,纳税人则必须依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国家税务机关就有权强制征税;

③税法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并不表现为执行中的依法办事上,而是充分体现在征纳双方财富转移上的不对等性;

④税法确定之后的实施程序,任何一方都必须依法履行,如有违反,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4)税法结构的综合性:

①税法是由一系列单行的税收法律规范构成的综合性法律;

②税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一种法律结构形式。

5.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各自包括哪些项目?

【答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1)不征税收入,是指永久不纳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包括:

①财政拨款;

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是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括:

①国债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中央财政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而按期获得的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向其他居民企业进行投资而定期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6. 简述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的区别。

【答案】(1)关税壁垒是指用征收高额进口税和各种进口附加税的办法,以限制和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一种手段。实行关税壁垒的作用是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从而削弱其竞争能力,起到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的作用。

(2)非关税壁垒,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

(3)与关税措施相比,非关税措施主要具有下列三个明显的特点:

①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措施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关税的制定往往要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要调整或更改税率也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续,因此关税措施具有一定的延续性。非关税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通常采用行政程序,制定起来比较迅速,程序也较简单,能随时针对某国和某种商品采取或更换相应的限制进口措施,从而较快地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②非关税措施的保护作用比关税的作用更为强烈和直接。关税措施是通过征收关税来提高商品的成本和价格,进而削弱其竞争能力,因而其保护作用具有间接性。而一些非关税措施(如进口配额),预先限定进口的数量和金额,超过限额就直接禁止进口,这样就能快速和直接地达到关税措施难以达到的目的。

③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措施更具隐蔽性和歧视性。关税措施,包括税率的确定和征收办法都是透明的,出口商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有关信息。另外,关税措施的歧视性也较低,它往往要受到双边关系和国际多边贸易协定的制约。但一些非关税措施往往透明度差、隐蔽性强,而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容易对别的国家实施差别待遇。

7. 简述关税分类的内容。

【答案】关税是指国家海关对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不同的标准,关税有不同的分类,具体如下:

(1)以通过关境的流动方向分类

①进口关税。即海关对输入本国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

②出口关税。即海关对输出本国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

③过境关税。过境关税是对外国运经本国关境到达另一国的货物征收的关税。

(2)以关税计征方式分类

①从量关税。以征税对象的数量为计税依据,按每单位数量预先制定的应税额计征。

②从价关税。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根据一定比例的税率进行计征。

③复合关税。对一种进口货物同时订出从价、从量两种方式,分别计算出税额,以两税额之和作为应征税额。

④选择性关税。对同一种货物规定从价、从量两种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收税额较多或较少的一种。

⑤滑动关税。对某种货物在税则中预先按该商品的价格规定几档税率。价格高的该物品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