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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958经济法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公司清算人

【答案】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清算人是公司解散后负责处理清算事务之人,一般为自然人,其与解散中公司之间的关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为公司的负责人,在清算目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公司事务,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 投资主体

【答案】投资主体是指享有投资决策权利、具备资金筹措能力、享有投资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投资主体一般具备三方面的条件:①能相对独立地作出投资决策,包括投资方向、投资数额、投资方式等; ②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即投资决策者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合法地筹集到投资资金; ③投资决策者对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或支配权,并能够相对独立地承受投资风险。上述三方面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完整的投资主体。

3. 风险准备金

【答案】风险准各金,是指期货交易所会员在入会时一次性交付并存入交易所账户,在退会时一次性清退的风险基金。会员和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应先以该会员或客户的保证金承担责任; 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各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或该客户的相应追偿权。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二、简答题

4. 简述我国国有资产形成的主要力一式。

【答案】我国的国有资产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形成:

(1)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经形成的资产,包括国家投入形成的资本及其收益;

(2)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包括:

①依法没收的官僚资本和敌伪财产;

②依法宣布为国有的城镇土地、矿藏、海洋、水流、森林、草原等;

③依法赎买的资本主义工商业;

④依法征收征用的土地; 依法没收的其他财产;

⑤依法收入的罚金罚款; 依法认定和接受的无主财产和无人继承的财产等;

(3)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资产; 第四,国家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包括公民、团体、企业、公司等馈赠于国家的财产以及外国友人、团体、政府赠与我国的财产。

5. 我国在电力行业引进竞争机制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案】按照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我国对电力行业实行厂网分开、竞价

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1)厂网分开、竞价上网

①厂网分开,主要指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管网的不管电厂,并分别进行资产重组,形成发电企业多家竞争的局面;

②竞价上网,就是各电厂分别独立报价,谁的电价低就吸收谁的电,公平竞争,上网电价在市场竞争中形成。

(2)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原先实行的国家发改委行政审批式的还本付息式电价机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取消行政审批,使电价形成建立在市场机制之上,将电价体系划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具体来说:

①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后,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

②对于需要垄断经营的电网公司的输、配电价,要在严格的效率原则、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之下,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

③用户终端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最终形成合理的销售电价。

6. 简述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

【答案】经济法产生是指经济法这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的形成。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包括:

(1)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经济基础;

(2)奴隶制国家为行使其管理经济的职能,陆续制定或认可了一系列经济法律规范,这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法制前提;

(3)奴隶制国家的立法者对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需要制定或认可相应的法律规范有了基本的认识,这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思想条件。

7. 什么是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法?

【答案】(1)保障措施的含义

广义的保障措施,是指在WTO 体制中,成员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为保障本国利益、维护国家主权背离多边贸易体制下应承担的义务,而不必承担责任。

狭义的保障措施,是指某一成员力一因意外情况或承担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义务(包括关税减让),导致某一产品进口到该成员方的数量不断大量增加,并对生产相似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时,该成员可在适当的时间和程度内,对此产品全部或部分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销、修改减让,以消除或减轻这种损害或损害的威胁。

(2)保障措施法的含义

2001年,国务院在制定《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的同时,颁布了《保障措施条例》,自2002年起施行,于2004年进行了修订。根据该条例,相关主管机关先后发布了《保障措施调

查听证会暂行规则》、《关于保障措施产品范围调整程序的暂行规则》、《保障措施调查立案暂行规则》、《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等一系列配套规章。

三、论述题

8. 试述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

【答案】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是指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1)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

《反垄断法》规范的垄断协议行为包括横向的固定价格、市场划分、联合抵制和纵向的限制转售价格、排他交易以及串通招投标等多种表现形式。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为:

①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②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③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④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⑤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③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⑦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3)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行为。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9.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它同民商法、行政法有哪些区别?

【答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不同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具有特殊质的规定性:

(1)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不同于民商法所调整的民间社会经济关系

民间社会经济关系,是指民间社会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经济活动,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平等主体间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与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存在以下不同:

①在主体身份上,当事人以平等身份参与经济交换活动,_者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