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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投资法

【答案】投资法是指调整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投资主体的直接投资活动进行调控和规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种经济关系,有表现为国家对非国家的投资主体参与的竞争性投资项目,运用经济杠杆(如利率、税收)间接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也有表现为国家参与为主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项目,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直接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 公司设立的准则原则

【答案】公司设立的准则原则主要包括:

(1)自由设立

企业的创办人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设立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须履行法律上的手续的一种设立方式。

(2)特许设立

企业的设立要由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法令特殊批准的一种设立方式。

(3)核准设立

企业设立时,不仅要具备法律规定设立企业的各项条件,同时要通过法定的主管行政机关对其设立进行审查,作出批准决定,企业才能进行注册登记的一种设立方式。

(4)准则设立

法律规定企业设立的条件,企业设立时,按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筹备并载入企业章程,不要求有行政主管部门的事先批准,即可直接向企业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的一种设立方式。

(5)严格准则设立

法律上严格规定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企业设立应对设立行为承担的责任,同时规定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加强对企业设立的管理和监督的一种设立方式。

3. 市场准入

【答案】市场准入(marketaccess ),是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市场准入之“市场”,是指具体的市场,包括特定的产品、服务、项目等。市场准入通常是指企业的市场准入,但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政府等的准入。与政府规制相比,市场准入是一种市场壁垒,其具有消极性和“门槛性”。

4. 广告主体

【答案】广告主体又称广告活动主体,是指广告信息传播活动中的传送者,也即广告活动的提议者、策划者、创意者和实施者。广告主体主要有三种: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就

市场功能而言,广告主是广告需要的产生者,而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是满足这种需要的服务提供者,囚此,把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统称为广告商。

5.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答案】中问业务,又称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利用自有资金,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间业务具体包括:办理国内外结算,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

6. 商业广告

【答案】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介绍所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广告。商业广告是人们为了利益而制作的广告,是为了宣传某种产品而让人们去喜爱购买它。商业广告之目的只是替产品或劳务对大量潜在顾客或顾客在同一时间送达“销售讯息”。商业广告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商品广告、劳务广告、声誉广告等。

7. 价格监督检查

【答案】价格监督检查包括价格监督和价格检查。价格监督包含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对价格的合法性和执行价格中的问题进行监督,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消费者、企业职工、新闻媒体等也有权进行价格监督; 价格检查一般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8. 经济法主体与市场主体

【答案】(1)经济法主体,亦称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据经济法享有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组织体和个人; 市场主体是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

(2)二者的区别

①经济法主体是由经济法赋予法律资格的社会实体; 市场主体既是一种民法主体,也是一种经济法主体;

②经济法主体是存在于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主体; 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

③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既是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 市场主体则是在市场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

(3)二者的联系

经济法主体体系可设计为由政府层次的主体与市场层次的主体所构成的框架,其中,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经济法主体与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着交叉关系。

二、简答题

9. 营业税法有哪些基本内容?

【答案】(1)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指以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即“应税劳务”)发生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2)营业税的内容《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我国营业税法的主要内容。

①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②税目和税率

营业税共设9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税率低,档次较少,计税简便,全部9个税目只有3档税率 ③应纳税额计算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提供劳务或销售商品的收入,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X 税率。 ④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⑤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⑥纳税地点

a.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以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为纳税地点;

b. 提供建筑业劳务以劳务发生地为纳税地点;

c.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的,以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为纳税地点;

d. 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以土地不动产、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10.什么是财政收支划分法? 它有哪些类型?

【答案】(1)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概念

财政收支划分法,是指包括内容设立财政级次、划分财政支出职责、划分财政收入权、规范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间的财政联系财政法。

(2)财政收支划分法的类型主要包括

①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彼此独立的分立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

②中央财政具有绝对支配权和主导权的集权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