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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有限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的一种,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其合伙人的人数要求在2到50人之间,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 增值税

【答案】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它是商品税中的核心税种,对于保障财政收入、避免重复征税、保护公平竞争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从总体上看,增值税主要是对货物的销售征税。

3. 流转税

【答案】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4. 募集设立

【答案】募集设立亦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不能认足公司的资本总额,其余部分向外公开募足而设立公司。在各类公司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阶段可对外募集股份,需要指出的是,募集设立行为仅发生在公司设立阶段,公司成立后虽仍可对外发行股份,但已不属设立行为。

5. 经济法的法域属性

【答案】经济法的法域属性是指经济法应当纳入何种法域,公法还是私法,甚至是第三法域。经济法律规范是以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这种经济关系具有特殊性,因此关于经济法法域属性也存在着争议。有主张“公法”,有主张“社会法”,还有卞张不同于“社会法”的第三法域。

6. 有限合伙

【答案】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中国在发展高新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领域的发展急需引入类似制度。有限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7. 市场准入

【答案】市场准入(marketaccess ),是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市场准入之“市场”,是指具体的市场,包括特定的产品、服务、项目等。市场准入通常是指企业的市场准入,但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政府等的准入。与政府规制相比,市场准入是一种市场壁垒,其具有消极性和“门槛性”。

8. 产品质量

【答案】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包括实物产品和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具有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特征属性。

二、简答题

9. 什么叫企业的设立登记? 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案】(1)企业设立登记的概念

企业设立登记,是指企业的设立人提出企业登记的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确认其法律上的资格,并颁发有关法律文件的行为。

(2)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律后果

①确认企业在法律上取得一定的主体资格的效力

通过企业登记,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并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也相应能取得营业执照,在法律上也取得了一定的主体资格,并以此名义进行活动。

②从事业务活动的效力

通过企业登记,意味着国家确认了该企业具备了从事企业章程载明的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了从事特定业务活动的物质条件,相应企业的业务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③排他的法律效力

企业通过设立登记,取得了名称的专用权,确认了法定住所和有关的登记事项,这样已经登记的企业在法律上就取得了对抗社会上不特定第三人的效力。

④企业设立登记为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证

企业通过设立登记,国家为企业建立了企业档案,便于国家掌握全国的企业情况,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以加强宏观调控。同时,通过企业登记,也便于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监督。

10.简述我国的节约能源法律制度。

【答案】我国的节约能源法律制度主要有:

(1)节能工作管理体制

我国《节能法》在总则中确立了节能工作管理体制,明确规定:

①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

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节能工作管理职责与中央政府规定的各有关部门的节能管理职责相一致。

③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④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⑤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2)节能监管制度

我国《节能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还规定了以下几项制度:

①节能标准和限额管理制度;

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③落后用能产品淘汰制度;

④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

⑤能源统计制度。

(3)用能单位一般性管理制度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4)工业节能管理制度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要推进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和企业布局。

(5)建筑节能管理制度

建筑节能管理制度,是指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绝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以及照明的单位能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6)交通运输节能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