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931民商法专业(商法)之《商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

【答案】保险代理人是指向保险人收取代理费用,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招揽与接受业务、收取保险费、勘查业务、签发保单、审核赔款等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有:

①保险经纪人代表的是投保人的利益; 保险代理人代表的是保险人的利益;

②保险经纪人的行为后果由保险经纪人自身承担; 保险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保险人承担; ③保险经纪人可以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保险代理人只能向保险人收取代理佣金。

2. 公司债

【答案】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外部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金融市场上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

3. 共同海损与共同加害行为

【答案】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而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共同实施加害,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

二者的相同点包括:

①两种行为发生后,原则上都会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②共同海损行为的行为人有故意的心理态度,共同加害行为的行为人也可能存在故意的心理意图。

二者的区别包括:

①两者的性质不同。共同海损是为了保护共同安全的必要牺牲,因而是合法的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则是违法的行为。

②二者的主体要件不同。共同海损的行为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共同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必须是两人以上。

③共同海损行为一般是有意为之,而共同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可能是过失。

4. 光船租赁合同

【答案】光船租赁合同,又称船壳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5. 公司设立与公司登记

【答案】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公司设立的本质在于使一个尚不存在或正在形成中的公司逐渐具备条件并取得商事主体资格。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的董事会或发起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必然需要完成设立登记后,公司始能成立,登记是设立的必要环节; 公司登记不仅包括设立登记,还包括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二、简答题

6. 简述破产债权的构成要件及其范围。

【答案】破产债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依法申报并获得确认的,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有权参与分配的债权。

(1)破产债权的构成要件

①破产债权限于财产上的请求权。

②破产债权限于对人请求权。

③破产债权限于可强制执行的债权。

④破产债权原则上限于因破产受理前的原因而成立的债权。

(2)破产债权的范围

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权的债权以及数额超过担保标的物的价值而不能受清偿的那部分债权。

②附条件债权、附期限但破产受理时条件尚未成就或者尚未到期的债权。

③被保证人破产时保证人享有的债权。

④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⑤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同时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

⑥破产管理人或者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解除未履行的双务合同以及收回投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

⑦票据(含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人破产时,付款人或承兑人不知其破产而付款或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⑧委托人破产时,受托人不知其破产,继续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请求权。

7. 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答案】(1)《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忠实义务是指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小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

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③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④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⑤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⑦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⑧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⑨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⑩其他行为,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直接向公司或者子公司借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第③一⑩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8. 试述保险的构成要件。

【答案】保险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特定风险的存在风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基本要件。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并非所有风险都可以保险,只有可能引起损失且不确定发生的风险才能成为可保风险。一般来说,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即风险一旦发生就会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只会产生损失而不可能获利。

②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风险的不确定性至少包含三层含义:a. 风险发生与否不确定; b. 风险发生时间不确定; c. 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不确定。

③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风险为大量标的所拥有,是可保风险的基本条件,即大量性质相近、价值也大体相近的风险单位面临同样的风险。

④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⑤风险小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即风险所致损失的发生应具有分散性。

⑥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保险经营中,要求制定出准确的费率,而费率的计算依据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所致标的损失的概率,这就要求风险具有可测性。根据不同标准,可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