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侵权行为中有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但二者在侵权行为中的比例并不相等,绝大多数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中,故意侵权行为仅占小部分,大部分侵权行为是过失侵权行为,那么,如何认定过失就成了认定过失侵权行为的重要问题。一直以来,学界对过失的认定标准都存在争论,但从目前来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都普遍把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判断标准。本文主要从注意义务在各国的发展现状入手,着重研究注意义务类型化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注意义务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地位。第一部分是全文的铺垫,通过分析过错责任原则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地位,从而看出过错的判断在侵权行为法中的核心地位。作为过错的判断标准,注意义务在侵权行为法中的核心地位也就毋庸置疑了。第二部分详细分析注意义务在各主要国家的发展。注意义务在英美法系的发展主要以美国和英国为例,在大陆法系的发展主要以德国、法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例。笔者在本部分结尾处对注意义务在两大法系的发展进行了比较。第三部分详细阐述了注意义务的类型。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国内外学者对注意义务类型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笔者通过整理和分析,从而提出自己对注意义务类型的看法。第四部分分析了注意义务类型对我国的立法意义。该部分主要通过分析侵权责任法草案,从而找到注意义务类型在其中的体现,并进一步指出该草案在注意义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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