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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财经大学国际商务硕士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国际贸易实务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答案】国际贸易运输保险是由保险人同被保险人双方订立保险合同,经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当货物在国际运输途中遭受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由保险人负责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以运输中的财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关系涉及对外因素,不仅承保对外经济贸易交往中运输的货物,而且包括各种运输中的物资如行李、用品、展览品、援助物资以至钞票、贵金属、文物古董、技术资料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属财产保险的范畴,其性质为商业保险。由于国际货物采取的运输方式很多,其中包括海洋运输、陆上运输、航空运输和邮包运输等,因此,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也相应地分为海运货物保险、陆运货物保险、航空货运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

2. 补偿贸易

【答案】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和劳务所得价款,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价款及利息。与产品回购相比,我国的补偿贸易内涵更广,做法更灵活一些。

3. 独家代理

【答案】独家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代理协议中规定的有关业务的代理人。其中,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人。

4. 备用信用证

【答案】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其中,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的部分条款。

5. (CIF 舱底交接) 【答案】(CIF 舱底交接)是CIF 术语的变形,是指货到目的港在船上

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6. 实际全损

【答案】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可按保险金额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

二、简答题

7. 在国际贸易中,产生争议的原因有哪些?

【答案】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常常会对出现的某些问题发生争议。所谓争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引起的业务纠纷。在国际贸易业务中,这种纠纷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有:

(1)卖方违反基本义务。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的规定,卖方的基本义务有两条:①向买方交付货物;②移交单据。而卖方不同程度地违反其承担的基本义务,如不交货,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品质、数量、包装条款交货,或者移交的单证、单单之间有不符点等。

(2)买方违反基本义务。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的规定,买方的基本义务有两条:①向卖方支付价款;②收取货物。而买方不同程序地违反其承担的义务,如不开或迟开信用证,不付款或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由拒收货物,在FOB 情况下不按时派人接船接货等。

(3)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某些条款规定欠明确,买卖双方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国际贸易惯例对此的解释不一致,甚至对合同的有效成立与否也有不同的看法。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遇到了买卖双方不能预见或者无法控制和预防的紧急或突发事件,而双方对此又有不一致的解释等。

8. 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

【答案】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应从以下两方面来理答:

(1)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均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2)但是,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这体现在:①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在总则中说明,这一规则供交易双方自愿采用,凡明示采用《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援引本规则的规定办理。经双方当事人明示协议,可以对本规则的任何一条进行变更、修改或增添。如本规则与合同发生矛盾,应以合同为准。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②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

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所以,国际贸易惯例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对国际贸易实践的规范作用却不容忽视。不少贸易惯例被广泛采纳、沿用,说明它们是行之有效的。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适当采用这些惯例,有利于外贸业务的开展。而且,通过学习掌握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知识,可以帮助我国避免或减少贸易争端,即使在发生争议时,也可以引用。第二章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9. 什么叫特殊外来风险?其包括哪些风险?

【答案】(1)特殊外来风险的含义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除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导致的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包含的种类

常见的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有战争风险、罢工风险、进口国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货物的风险等。

10.什么叫分批装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此有何规定?

【答案】(1)分批装运的含义 分批装运

定分批装运条款。

(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分批装运的规定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分批装运的规定如下:

①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争取早出口、早收汇,防止交货时发生困难,除非买方坚持不允许分批发运,原则上应明确在出口合同中订入“允许分批发运”的条款。

②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货物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运港、接受监管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发运。

③信用证规定在指定时期内分期支款及/或发运,其中任何一期未按期支款及/或发运,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11.什么是逾期接受?对此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逾期接受又称迟到的接受。虽然各国法律一般认为逾期接受无效,它只能视作一个新的发盘,但《公约》对这个问题作了灵活的处理。该《公约》第21条第1款规定:只要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该项逾期的接受可以有效,愿意承受逾期接受的约束,合同仍可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订立。如果发盘人对逾期的接受表示拒绝或不立即向受盘人发出上述通知,则该项逾期的接受无效,合同不能成立。

《公约》第21条第2款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显示,依照当时寄发情况,只要传递正常,它本来是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的,则此项逾期的接受应当有效,合同于接

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发运。在大宗货物或成交数量较大的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融资情况、运输条件和市场销售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