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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财经大学国际商务硕士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国际贸易实务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押汇

【答案】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贴现受益人(出口公司)的汇票或者以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

2. 舱面提单

【答案】舱面提单是指承运货物装在船舶甲板上所签发的提单,故又称为甲板货提单。由于货物装在甲板上风险较大,故托运人一般都向保险公司加保甲板险。

3. 出口外汇净收入

【答案】出口外汇净收入是指出口外汇总收入扣除劳务费用等非贸易外汇后的外汇收入。如按FOB 价格成交,成交价格就是外汇净收入;如按CIF 价格成交,则扣除国外运费和保险费等劳务费用支出后,即为外汇净收入;如按含佣价成交,则还要扣除佣金。

4. 接受

【答案】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可见,接受的实质是对发盘表示同意。

5. 已装船提单

【答案】已装船提单

船东、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6. 对开信用证

【答案】对开信用证是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其中,对开信用证多用于易货交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交易的双方都担心对方凭第一张信用证出口或进口后,另外一方不履行进口或出口的义务,于是采用这种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开证办法,用以彼此约束。

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后所签发的提单,其特点是提单上必须以文字表明货物已装某某船,并记载装船日期,同时还应由船长、

二、简答题

7. 货运保险在对外贸易中有何作用?

【答案】保险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国际贸易实务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同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作斗争的一种经济措施。这是因为,国际货物一般都需要通过国际间的长途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使货物中途遭受损失,货主为了转嫁运输途中的风险损失,便通过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将在途货物可能发生的损失变为固定的费用,一旦在途货物遭到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即可从保险公司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这不仅有利于进出口企业加强经济核算,而且也有利于进出口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从而有效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8. 采用固定价格的优缺点怎样?

【答案】(1)采用固定价格的优点

采用固定价格的优点在于:这种规定价格的办法,既明确、具体和肯定,也便于核算和执行,因而是国际市场上和我国进出口业务中的常用方法。

(2)采用固定价格的缺点

①价格变动风险加大

由于国际商品市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商品市场行情瞬息万变,价格涨落不定,因此,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固定价格就意味着买卖双方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以至转售时价格变动的风险。

②合同履约率降低

如行市变动过于剧烈,这种做法还可能影响合同的顺利执行,降低履约率。

9. 如果在合同内没有规定索赔期限,向承运人索赔的时效如何?

【答案】如果在合同内没有规定索赔期限,依运输方式的不同,向运输公司提出索赔的时效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海运

按《海牙规则》的有关规定,托运人或收货人在收取货物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坏应在提货日起3天之内,向运输公司提出索赔的书面通知。如果在提货时,双方已对货物进行了联合检验,托运人或收货人就无须再发出上述索赔通知,有关索赔依据可事后补送。如果货主的索赔未被受理,则诉讼的时效为货物交付之日起算1年之内。如逾期不提起诉讼,运输公司可以免除对货物灭失或损害所负的一切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自1992年11月1日起生效的《汉堡规则》对向承运人索赔的时效作了新的修

,托运人或收货人应在提取货物后15天内发出索赔通知。对于承运人延迟改,依据《汉堡规则》

交货,收货人必须于收到货物后60天内以书面通知承运人,否则承运人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诉讼时效,《汉堡规则》规定为2年。

(2)空运

按《华沙公约》的规定,如果货物遭受损害,收货人必须在收货后7天内向承运人提出书面

索赔通知。如果承运人延迟交货,则收货人应在货运后14天内提出索赔。有关空运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货物到达之日或货物应到达之日或运输终止之日起算。

(3)国际多式联运

按《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有关规定,如果货物灭失或损坏,收货人应在交货后6天内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索赔。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交货时进行了联合调查或检验,就无须再发索赔通知。对于延迟交货,收货人应于交货后60天内向多式联运经营人发出书面索赔通知。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箅,如果货物未交付,则自货物应当交付的最后一日的次日起算。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将诉讼时效与索赔时效联系起来,如果货物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提出书面索赔通知,以说明索赔性质和主要事项,则诉讼在此期限届满后失去效力。

10.什么叫过期提单?

【答案】

过期提单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日期的提单。前者,是指卖方超过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拒绝接受在运输单据签发日后超过21天才提交的单据。后者,是在近洋运输时容易出现的情况,故在近洋国家间的贸易合同中,一般都订有“过期提单可以接受”的条款。

11.什么叫共同海损?什么叫单独海损?二者有何区别?

【答案】(1)共同海损的含义

在海洋运输途中,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2)单独海损的含义

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海上风险直接造成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属于这种特定利益方的部分损失,即为单独海损。

(3)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是有明显区别的,这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①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②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若被保险人已投保海运保险,则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承担对被保险人分摊金额的赔偿责任。

③损失的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