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自杀是个复杂的话题,牵涉不同的原因、情形。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1966)认为:人们经常误以为自杀纯属个人行为;尽管自杀似乎只影响到个人,取决于个人因素,但事实上,人们通常却是根据自杀者的脾气、性格、经历和个人历史的大事件来解释他的决心,这就说明了自杀不完全属于心理因素,更主要的是其社会缘由。继而,他又提出了自杀的两个变量:“社会整合”和“社会规范”。基于此,他认为根据自杀者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可将其分为“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反常态自杀”三种。尽管在随后的社会批评家们的眼里,迪尔凯姆的《自杀论》中有很多地方值得商榷,他对自杀的类型划分也过于绝对,但他提出自杀的社会因素论,及根据社会与个人的整合程度来讨论自杀确实有借鉴之处,这也是本文的立足点。本文运用迪尔凯姆的自杀理论中个人与社会的整合论,通过对普拉斯作为个体、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分析得出这样的发现:她的自杀是源于她矛盾的生活,这种矛盾又起源于她对社会的责任心和对自我的高度敏感。她一生都在寻求二者的平衡,一方面想实现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又遵循自我意念,不放弃成为出色作家的决心。她的思想在二者间摇摆不定,有时更坚定了自杀的决心,有时则暂时遏制了这种冲动。这种挣扎最终使她既同社会分离,又找不到自我,从而没有了归属感,继而寻求自杀以得解脱。第一次遭遇此种情况发生在《钟形罩》中,她开始探讨性别与性的时候,但结果使她既与社会疏离,又找不到真我,导致了她的第一次自杀。在故事的最后,她象征性地重生了,但本文觉得这是个有疑问的重生,并通过分析她随后的矛盾生活,认为她注定逃脱不了自杀的命运。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得出如下结论:普拉斯的自杀是由于她的矛盾社会生活,社会规约与真我的斗争使她不能自拔而选择极端的方式——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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