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南民族大学经济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反补贴
【答案】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行为。反补贴是指进口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工业,对不公平贸易的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的一种法律手段。
2. 经济监督权
【答案】经济监督权是指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督导和监察的权力。这种经济监督按照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经济监督和专门经济监督。
一般经济监督又可划分为最高行政监督、地方各级行政监督以及职能监督。
专门经济监督是指国家经济机关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所实施的经济监督。包括:①审计监督; ②金融监督; ③工商行政管理监督; ④技术监督; ⑤国有资产监督。
3. 发起设立
【答案】发起设立亦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4. 国债
【答案】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它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5. 再贴现
【答案】再贴现,是西方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指的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实质上,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两者都是以转让有效票据(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为前提的。再贴现不仅具有影响商业银行信用扩张,并借以调控货币供应总量的作用,而且还具有可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6. 税率
【答案】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反映国家征税的深度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是极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税率
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这是税率的一种最重要的分类。
7. 土地使用权划拨
【答案】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8. 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
上述(2), (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二、简答题
9. 如何理解经济法实现的公共管理执法机制?
【答案】(1)公共管理执法机制的概念
公共管理执法机制,是指公共经济管理机关依法定职权对相关领域的活动进行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公共执法机制既有行政执法的一般性,又有经济法的超越和特点。
(2)公共管理执法机制的分类
公共管理执法机制有两种:
①诉讼和行政查处这些事后、非常态的法律实现机制;
②公共经济管理机关制定规章、政策,开展日常管理监督以维护经济运行及其秩序,进而实现经济法宗旨和目的的行为,就是一种事先、事中、常态的经济法实现机制。
(3)公共管理执法机制的特点
公共管理执法机制是以国家的整体组织力,通过各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活动乃至民众的直接参与,围绕并服从某种要求,力求达致一种既定的效果或结构,亦不失为法的强制力保障,而且还应该是现代法和法律调整的一种高级形式。这在经济法及社会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10.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其地位如何?
【答案】(1)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自然资源法是关于各种自然资源的权属、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法。我国自然资源法由
土地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渔业法等组成。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比较广泛、复杂,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四类关系:
①自然资源权属关系。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他物权关系;
②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关系。对自然资源进行有序、富有效率的合理开发、利用,就成为各国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之一;
③自然资源管理关系。我国的自然资源除了属于集体所有之外,主要属于国家所有,作为资源性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和他物权关系是与国家政权体系及管理联系在一起的;
④自然资源保护关系。自然资源保护也属管理的范畴,而在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可持续发展观念之下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则使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从自然资源管理关系中凸显出来。
(2)自然资源法的地位
自然资源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同时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密切。
①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涵盖多种社会关系,这些关系与民法物权关系、经济法的经济管理关系、环境保护法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关系等交错重叠。因此,民商法、经济法、环境法乃至行政法、刑法等均从各自的角度对自然资源关系进行调整,并以不同的视野纳入各学科的研究范围。
②自然资源法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如果将自然资源的所有法律制度,包括权属、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等一概纳入某一个法律部门或法学学科,是不科学的,它使人们难于掌握一个法律部门所应具有的一定的理念和追求,“非此即彼”和“抢地盘”的传统法学思维也让人们既背离法律部门划分的辩证法,又混淆了部门法之间一定的界限和必要的区别。
11.什么是国家专项规划及项目制度?
【答案】(1)国家专项规划,是指具体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过程中,由政府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单独或者联合作出的规划。有以下特征:
①专项规划项目规划编制部门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②规划项目需要地方政府对口部门或单位协助落实的,对口单位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及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
(2)项目制度,是指拟承担规划项目者要依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文件,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符合条件的,依法下达项目实施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财力、物力支持的制度。有以下特征:
①规划项目普遍采用合同制管理,由规划编制单位或者项目主持单位与项目承担者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各力权利义务。项目承担者不仅要依照合同从事项目工作,还要接受项目编制单位、主持单位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进度、经费使用、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审查监督。
②规划项目的承担和执行不仅依靠合同约束,在出现项目因违法或违约被撤销、挪用经费、执行结果不符合要求、逾期结项等情形时,就涉及项目责任承担问题。责任形式有行政处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撤销或者终止项目,停止拨款或资金支持:在发生挪用、截留、贪污经费或者泄露项目机密等情形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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