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国有企业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扭亏增盈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所作的报告中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来搞好国有企业",可谓从战略上指明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途径,也是总结了近2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而得出的正确结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如何才算得上搞好了国有企业呢?实践证明,国有经济并不是比重越大越好,但也不能将国有经济放在无足轻重和可有可无的位置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国有经济是否搞好的标准,应当看一定比重国有经济下的社会所有制结构是否全面促进了多层次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进步和综合国力增强;应当看这一比重的国有经济能否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换句话说,就是要看国有经济在整个经济发展中是否有效发挥了其主导作用。 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区别于一切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国有经济,它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性质决定了其必然地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也决定了国有资产经营目标的多元性,既努力提高微观经济效益,实现盈利最大化目标,又要实现宏观效益(包括基础效益、主导效益、社会公共服务效益、宏观调控效益、社会保证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能性。从必要性来看,坚持国有经济主导,有利于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利于我国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有利于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从可能性看,一方面,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与公有制主体地位、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互为条件、互相促进;另一方面,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兼容的,其间存在着的矛盾完全可以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使其不断得到解决,最终达到二者相互适应和相互协调。 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对国有资产实行资本经营和重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来实现。 针对我国国有经济目前比重过大的客观现实,应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从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和整体素质出发,对国有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即国有经济应有计划、有步骤的退出一些本应由个人和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将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起来,投入到真正需要国有经济进入和加强的领域和行业中。 对国有资产实行资本经营,意在把国有企业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各种生产要素视为可以经营的价值资本,通过流动、收购、兼并、重组等途径优化配置,进行有效运营,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本增殖目标。国有资产资本经营有助于拓宽盘活国有资产的思路,并且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条件。 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必须重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是:实现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组建专司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充当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的总代表;实现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的经营职能分开,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普遍实行公司制改造。 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存在的问题,首先是体制弊端造成的,同时也有管理滞后的问题。在加强企业管理过程中应当重视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他们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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