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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715法学综合五(宪法、法理学基础、民事诉讼法)之宪法学考研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选民

【答案】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并经过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的公民。选民成为选举权主体应具备下列要件:①实质要件。首先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这是积极要件; 其次是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这是消极要件。②形式要件。必须经过选民登记,这是国家依法对每个选民行使选举权的一种法律上的确认。

2.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答案】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我国选举法从基本国情出发,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的层次较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要经过两级或三级间接选举产生,即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再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 特设机关解释制

【答案】特设机关解释制又称为专门机关解释制,它指的是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如德国、奥地利等)或者宪法委员会负责处理宪法争议,并就其中相关宪法条文的含义进行释义的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专门性。它以专门处理宪法问题为职责。二是权威性。其组成人员往往是地位较高的法官或政治家,在国家政治结构中具有崇高地位。三是解释方式的多样性。有的采取寓解释于审查之中的形式,有的采取对某一宪法问题进行专门解释的形式等等。

4. 确认性宪法规范与禁止性宪法规范

【答案】确认性宪法规范是对己经存在的事实的认定。其主要意义在于根据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确立具体的宪法制度和权力关系,以肯定性规范的存在为其主要特征。确认性规范依其作用的特点,又可分为宣言性规范、调整J 性规范、组织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制度性保障规范等形式。其中,调整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基本政策的调整,组织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具体的职权范围等。宪法中有关国家机构的部分主要体现组织性规范的要求,制度性保障规范则是宪法以其最高法的形式保障特定的普通法律所确立的制度。

禁止性宪法规范是指宪法规定特定主体必须不为某种行为,否则应承担宪法上不良法律后果的规

范,是义务性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义务性宪法规范是指宪法规定特定主体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否则应承担宪法卜的不良法律后果的规范。义务性规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必须为某种行为,二是必须小为某种行为,后者即是禁止性规范。

5. 名义宪法与语义宪法

【答案】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语义宪法是指在政治生活中可能得以运用,但往往被作为掌握权力的一种宣言手段或点缀物的宪法。

6. 宪法实施

【答案】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宪法实施反映着宪法制定颁布后的实际运行状态,是宪法调整特定社会关系(宪法关系)的基本形式。宪法实施主要由宪法适用和宪法遵守两部分构成。宪法实施的特点主要表现在:①宪法实施的广泛性; ②宪法实施的综合性; ③宪法实施的原则性; ④宪法实施的多层级性; ⑤宪法实施的持续性; ⑥宪法实施的保障性; ⑦宪法实施方式的具体多样性。

7. 结社自由

【答案】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结社自由一般具有如下特征:①结社具有持久性与稳定性; ②结社应遵循法定程序,具有严格的程序性; ③结社一般具有固定的组织机构与成员:④结社与一定的利益选择有关。

8. 宪法权利行为

【答案】宪法权利行为是指公民等宪法关系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作为或不作为。在政治关系层面,公民的宪法权利行为主要包括参政行为和政治抵制行为。前者是公民对参政权,如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政治关系运行产生积极影响; 后者是公民对宪法规定的抵抗权,如罢工、游行、示威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抵抗国家权力对个人利益的侵害。

二、简答题

9. 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包括:

(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根据宪法对宗教信仰活动自由的规定,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可以而且应当同各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互访和友好往来,开展宗教方面的学术文化交流。但是,这种交往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不允许国际上的宗教势力干涉、控制、支配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

10.简述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的区别与联系。

【答案】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是三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不能等同。

(1)宪法监督包含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因而三者是一种包含关系,都是为了维护宪法的实施,防止违宪行为的产生。

(2)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司法审杳的区别和联系

①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

违宪审查不同于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只是宪法监督的一种。

a. 从对象上看,宪法监督对象宽,违宪审查对象窄,后者为前者的一部分。

b. 从主体上看,宪法监督主体包括所有政党、组织和全体公民,违宪审查主体则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c. 从形式上看,宪法监督既包括违宪审查这种具有法律意义的监督,也包括舆论批评、抗议活动等不具法律意义的监督; 而违宪审查对立法或行政行为等所作的是否违宪的结论都具有法律意义。 ②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

a. 违宪审查有多种模式,司法审查只是其中一类。

b. 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这表明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的范围有时也不尽一致。

11.简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立法权。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立法权:

(1)全国人大的立法权有:

①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人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②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有:①解释宪法; ②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④解释法律。

(3)国务院的立法权有: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12.简述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

【答案】公民的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劳动并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权利,也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1)《宪法》对公民劳动权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