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务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定程租船
【答案】定程租船又称航次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定程租船按其租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①单程租船,又称单航次租船;②来回航次租船;③连续航次租船;④包运合同。
2. 特殊外来风险
【答案】特殊外来风险是指除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导致的风险,常见的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有战争风险、罢工风险、进口国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货物的风险等。
3. 装卸率
【答案】装卸率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装卸率的具体规定,一般应按照港口习惯的正常装卸速度,掌握实事求是的原则。装卸率的高低,关系到完成装卸任务的时间和运费水平,装卸率规定过高或过低都不合适。规定过高,完不成装卸任务,要承担滞期费的损失;反之,规定过低,虽能提前完成装卸任务,可得到船方的速遣费,但船方会因装卸率低,船舶在港时间长而增加运费,致使租船人得不偿失。因此,装卸率的规定应当适当。
4. 本票
【答案】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第74条又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根据英国《票据法》的规定,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简言之,本票是出票人对受款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5. 国际保理
【答案】国际保理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是指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Factor )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款管理和追账、贸易融资及信用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其基本做法是,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出口商按照与保理商事先商定的协议,向进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交给保理商,即可得到保理商的资金融通,取得应收账款的全部或大部分货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款或逾期付款,则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
6. 折扣
【答案】折扣
都影响商品价格。折扣率越高,则价格越低。
是指卖方给予买方一定的价格减让。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价格上的优惠。折扣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在货价中是否包括折扣和折扣率的大小,
二、简答题
7. 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应由谁掌握?
【答案】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究竟由谁行使合适,应视成交条件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定。一般地说,如采用海运,应由负责安排船舶运输的一方来选择比较合理。例如,按FOB 条件成交,应由派船接货的买方来选择;按CFR 或CIF 条件成交,应由派船送货的卖方来选择。此外,也可规定由船长根据舱容和装载情况作出选择。
8. 对溢装或短装数量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答案】在通常情况下,对机动幅度范围内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但为了防止合同当事人利用市场行情的变化,故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收入,也可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价,而按装船时或到货时的市场价格计价,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9. 采用包销方式对于出口商有什么好处?
【答案】对于出口商来讲,采用独家经销方式是稳固市场、扩大销售的有效途径之一。这主要是因为,在独家经销方式下,出口商通常要在价格、支付条件等方面给予包销商一定的优惠,这有利于调动包销商的积极性,利用其经销渠道为推销出口商品服务。有些情况下,还可要求包销商提供售后服务和进行市场调研。由于包销商在经销区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或减少因自相竞争而造成的损失。
10.什么叫清洁提单?什么叫不清洁提单?为什么买方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
【答案】(1)清洁提单的含义 清洁提单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注货物及/或包装破损或有缺陷之类批注的提单。
(2)买方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的原因
,除非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以接受的条款或批注,银行只接受清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洁提单。清洁提单也是提单转让时所必备的条件。
11.与其他贸易方式相比,展卖方式对拓展商品市场有哪些明显的长处?
【答案】展卖是指利用展览会、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及其他会展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以展促销的一种贸易方式。展卖这种方式对拓展商品市场有明显的长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促进交易。
(2)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
(3)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改进产品质量,增强出口竞争力。
12.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
【答案】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应从以下两方面来理答:
(1)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均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2)但是,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这体现在:①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在总则中说明,这一规则供交易双方自愿采用,凡明示采用《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援引本规则的规定办理。经双方当事人明示协议,可以对本规则的任何一条进行变更、修改或增添。如本规则与合同发生矛盾,应以合同为准。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②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所以,国际贸易惯例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对国际贸易实践的规范作用却不容忽视。不少贸易惯例被广泛采纳、沿用,说明它们是行之有效的。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适当采用这些惯例,有利于外贸业务的开展。而且,通过学习掌握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知识,可以帮助我国避免或减少贸易争端,即使在发生争议时,也可以引用。第二章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13.与其他贸易方式相比,商品期货交易有何特点?
【答案】与其他贸易方式相比,商品期货交易具有以下特点:
(1)从交易的标的物看:现货交易买卖的是实际货物;而期货交易买卖的是期货交易所制订的标准期货合同。
(2)从成交的时间和地点看:现货交易中交易双方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来达成交易;而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按交易所规定的开市时间进行交易。
(3)从成交的形式看:现货交易基本上是在封闭或半封闭的双边市场上私下达成的;而期货交易是在公开、多边的市场上,通过喊价或竞价的方式达成的。
(4)从履约方式看:在现货交易中,无论是即期现货交易,还是远期现货交易,交易双方都要履行买卖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即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实际货物,买方按规定支付货款;而在期货交易中,双方成交的是期货合同,买卖双方可以按期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也可以在期货合同到期前做一笔方向相反、交割月份和数量相等的相同合同的期货交易,交易者就可解除他实际履行合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