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基本理论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目录

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基本理论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一) . 2 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基本理论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二) 14 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基本理论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三) 27 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基本理论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四) 39 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基本理论之刑事诉讼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五) 53

一、名词解释

1. 弹勃式诉讼

【答案】弹勤式诉讼是指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国等奴隶制国家以及欧洲封建制早期的一些国家实行的一种诉讼模式。其基本特征是:

①控诉与审判职能分离,遵行“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的不告不理原则。

②审判以言词辩论的方式进行,诉讼中注重发挥争讼双方的作用,他们在法庭上地位平等、权利对等,可以相互对质和辩论。

③法官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只负责听取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情况,审查他们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作出裁决。

④在弹勤式诉讼中,利害相对的诉讼双方各执一词,是非曲直难以判断,法官遂求助于神,希望神灵给予一定的启示来甄别某些争议事实的真伪和双方主张的曲直。

2. 程序法

【答案】程序法是指调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形成的关系,并规定诉讼活动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实体法相对。在我国,程序法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

3. 一事不再审

【答案】《两权公约》第14条第7款规定:“任何人已依一国的法律及刑事程序被最后定罪或宣告无罪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审判或惩罚。”大陆法系称为一事不再审,英美法系称为“禁止双重危险”,其要求任何人已以一国的法律及刑事程序被最后定罪或宣告无罪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以审判或惩罚。一事不再审原则有利于维护判决的稳定性、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但其根本意义在于保障被追诉人的权利。

4. 司法补救

【答案】司法补救是指由国家承担给予为国际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受到侵犯的人以有效的补救的义务,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5. 侦查机关

【答案】侦查机关是享有国家赋予的侦查权,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

性措施的国家机关。一个国家的侦查机关的构成由其法律加以确定。在我国,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以及走私犯罪侦查部门在办理特定的刑事案件时,与上述侦查机关享有相同的职权,也属于侦查机关范畴。

6. 传闻证据

【答案】传闻证据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所使用的一个概念,指在法庭外对直接感知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及他人制作并经本人认可的陈述笔录,或者在开庭时就他人所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做的转述。“传闻”广义上是指,用以证明其所说内容真实的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

7. 延期审理、中止审理

【答案】(1)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遇到了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情况,法庭决定将案件的审理推迟,待影响审理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继续开庭审理。

(2)中止审理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或出现某种障碍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有关情况或障碍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

(3)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①适用的法定情形不同。适用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a.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b.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c ,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a.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b. 被告人脱逃的; c. 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d. 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②诉讼文书不同。延期审理用决定作出,而中止审理用裁定作出。

③是否需要申请不同。当出现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须向法院申请; 而中止审理则不用。

④期限的计算不同。延期审理的期限计算情形复杂; 而中止审理一律是暂停计算。

⑤适用的阶段不用。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

⑥适用的效果不用。延期审理只是将案件开庭审理的日期推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而诉讼中止将造成案件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有关案件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停止进行。

⑦恢复审理的确定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受诉法院一般可以确定或者推测下次审理的时间。而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以外,何时恢复诉讼,受诉法院通常很难左右。

8. 刑事简易程序

【答案】刑事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相比较而言的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具备特定条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同意适用)的案件时所采取的相对简单的程序,是简

化和省略普通程序的某些环节和步骤后形成的一种程序。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

9. 公司债

【答案】公司债是指基于公司债的发行,在债券持有人和债券的发行公司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公司债是以有价证券形式表彰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它向公众募集的债务,标的以金钱为限,是一种金钱之债。公司债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有利于健全公司的财务结构,特别是负债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包括有无担保公司债、是否记名公司债、国内外公司债、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记账式债券等。

10.直接送达

【答案】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的特点是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件直接送达收件人,而不通过中介人或中间环节。对传票、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具有重要法律后果的诉讼文件,公安司法机关通常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二、简答题

11.简述直接言词原则。

【答案】(1)直接言词原则的概念

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审理原则和言词审理原则两个方面:

①直接审理原则,也叫在场原则,是指法庭审判时法官、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亲自出席审判,为法官直接采证创造先决条件。在场原则使法庭审判区别于可以听汇报定案的行政操作过程。

②言词审理原则,又称为言词辩论原则,是指法庭审判活动必须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不仅参加审判的各方应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审理、攻击、防御等诉讼行为,而且在法庭上出示证据也应以言词表达的方式为主,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应在言词讯问、询问的必要时机出示,以使审理过程更富有逻辑性、直观性。

直接审理原则和言词审理原则是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的,只强调直接原则,就不能排除审判与诉讼各方在场的情况下,仍然实行以出示书面文件为主的书面审理方式这种情形; 只强调言词原则,就不能排除审判与诉讼各方在不到场的情况下以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审理这种情形。直接言词原则所产生的程序性效果是,如果法庭审判没有按直接言词的方式进行审理视为没有进行审理,所审查过的证据等同于没有出示。

(2)直接言词原则的价值

直接言词原则的首要价值在于为审判和诉讼各方创造一个探求实体真实(原型)的良好环境,以最大可能避免各种间接性的材料(模型)本身的不可避免的虚伪性给审判造成的干扰和拖延,其实质是最大限度地实现证据所构造的模型对案情真相原型的观控模拟; 同时,直接言词原则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