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843经济法学之经济法总论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答案】横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横向限制价格行为、横向限制产量和销售量行为、横向分割销售市场行为、联合抵制、串通招投标,以及其他横向限制竞争行为。
(1)横向限制价格行为
横向限制价格行为,又称价格卡特尔,指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联合制定、维持或变更商品价格的行为。它是在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而实施的一种以共同商定价格为内容的违法行为。
(2)横向限制产量和销售量行为
横向限制产量和销售量行为,又称数量卡特尔,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两个以上的企业共谋限定商品的生产或市场供应量的行为。
(3)横向分割销售市场行为
横向分割市场行为,又称分割市场的卡特尔,是指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共谋划分其各自产品的销售市场的行为。
(4)联合抵制
联合抵制,又称集体拒绝交易,是指竞争者之间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竞争对手、供应商或者客户交易的行为。
(5)串通招投标
串通招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之间或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排挤、限制竞争,危害其他招投标活动参与人利益的行为。
(6)其他横向限制竞争行为
其他横向限制竟争行为包括:条件卡特尔、折扣卡特尔、结构危机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专业化卡特尔、中小企业合作卡特尔、出口卡特尔、进口卡特尔等。
2. 简述经济法的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经济法的渊源有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之分。
(1)经济法的实质渊源
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的渊源是指法律规范来源于谁的意志。经济法律的实质渊源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2)经济法的形式渊源
经济法的形式渊源,即经济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源,它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
①经济法律规范的创立方式,即哪些国家机关可以在什么范围内以什么方式创制经济法律规范;
②经济法律规范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或是其他什么形式。我国法学界更主要、史普遍的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法律渊源一词。
(3)经济法实质渊源与形式渊源的关系
经济法的实质渊源决定着经济法的形式渊源,而经济法的形式根源是经济法实质根源的表现,但前者是就经济法的来源、发源、源泉、根源等而言,亦即经济法的内容导源、派生于何处、发生原因为何,也就是说法律内容的最终决定力量,通常即指法的经济根源; 后者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或外部表现形式,简言之前者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后者是经济法的形式表现。
3. 账簿、凭证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账簿、凭证,是纳税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监督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办理纳税事项,按规定完整地保存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等纳税资料。
(2)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和管理,未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自行印制、出售或承印发票。
(3)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4. 简述我国对保险业市场行为的监管。
【答案】对市场行为的监管,主要包括这两个方面:
(1)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
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主要涉及对交易条款的监管,特别是对关系到社会公益的险种的保险条款的监管。
基于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对各类保险条款,应当依据其重要程度,分别要求报批或备案。其中,对于关系社会大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其保险条款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对于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则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2)对保险公司竞争行为的监管
对保险公司的竞争行为监管,涉及对保险公司的限制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也涉及对相关主体利益的保护。
各类保险机构之间,应当展开公平的、正当的、有效的竞争,不得从事各类限制竞争、低毁竞争对手商誉、虚假宣传和侵害相关主体权益的行为。
5. 简述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准则。
【答案】(1)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2)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3)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②骗取出口退税;
③走私;
④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6. 简述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关系。
【答案】(1)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联系
没有经济法,就没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一一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也就不会有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
(2)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区别
①经济法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而重要的学科; 经济法是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而重要的部门。
②经济法学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 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③经济法学是人们从事学术研究的产物,没有法律约束力; 经济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7. 简述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1)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对外贸易经营者是一个独立地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经济实体或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有权在获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日经营业务。它享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权,并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的财产或自有的财产对外承担经济责任。
(2)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
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对外贸易经营权。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自主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各级行政部门不得干预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内部事务,给经营者以充分的自主权。
②对外贸易经营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