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综合练习题库

问题:

[单选] 张、王、李、赵各出资1/4,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也未对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作出约定。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的想法。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张某可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赵某、李某
B . 张某可经王某、赵某同意后,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刘某
C . 张某可主张发生了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合伙人要求立即退伙
D . 张某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

下列各项中,属于对往来款项进行清查时应该采用的方法是()。 定期盘点法。 实地盘存法。 与银行核对账目法。 和往来单位核对账目法。 会计工作交接后,原移交人员因会计资料已办理移交,因而不再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6年至2017年对乙公司股票投资有关的材料如下: (1)2016年5月18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其中包含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万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100万股普通股股票,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016年5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20万元。 (3)2016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跌至每股9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股价下跌是暂时性的。 (4)2016年7月起,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至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跌至每股4元,甲公司判断该股票投资已发生减值。 (5)2017年4月25日,乙公司宣告每10股发放1元现金股利。 (6)2017年5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7)2017年1月起,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上升;至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升至每股7元。 (8)2017年12月20日,甲公司以每股10元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售出所持乙公司的全部股票,同时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万元。假定甲公司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并进行减值测试,不考虑所得税等因素,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 分别计算甲公司该项投资对2016年度和2017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6年至2017年对乙公司股票投资有关的材料如下: (1)2016年5月18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其中包含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万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100万股普通股股票,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016年5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20万元。 (3)2016年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跌至每股9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股价下跌是暂时性的。 (4)2016年7月起,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至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跌至每股4元,甲公司判断该股票投资已发生减值。 (5)2017年4月25日,乙公司宣告每10股发放1元现金股利。 (6)2017年5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7)2017年1月起,乙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上升;至6月30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升至每股7元。 (8)2017年12月20日,甲公司以每股10元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售出所持乙公司的全部股票,同时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万元。假定甲公司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并进行减值测试,不考虑所得税等因素,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付。 根据上述资料,逐笔编制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下列有关基本每股收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 张、王、李、赵各出资1/4,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也未对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作出约定。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的想法。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1)选项A: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是协议退伙的情形之一。在本题中,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不适用协议退伙;(4)选项D: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相关题目: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