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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大学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有资产流失

【答案】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当事人限定在掌握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这些当事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是直接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产生了结果或不加以制止必然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不良后果的。

2. 经济法的宗旨

【答案】经济法宗旨是指贯穿于经济法之中的,人们创制和实施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经济法宗旨的主要内容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止和消除经济运行中的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调,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从维护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是经济法宗旨的基本内容。

3. 产品责任

【答案】产品责任包括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

(1)产品瑕疵责任,是指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2)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责任。

4.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答案】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和政府对行政事业资产和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企业的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的占有、使用权及其相关权利的法律行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是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制定发布的,调整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关系,规定产权登记的内容、种类、程序、主管机关的法律责任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 政府指导价

【答案】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

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即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同时花色品种多、供求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商品。

6. 土地使用权划拨

【答案】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7. 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答案】(1)竞争法的含义和内容

竞争法是以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保护公平、自由竞争为主旨,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内容的竞争实体性法律规范与竞争管理程序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竞争法有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与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之分。

①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以“竞争法”或者“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名称直接命名的、成文的竞争法典;

②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与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不仅指系统的成文的竞争法典,而且也包括单行的规制竞争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之中的关涉竞争行为的全部法律规范。比如,目前我国的竞争法体系中既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2)反垄断法的含义和内容

反垄断法是指市场经济国家保护竞争和反对垄断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以市场竞争作为配置资源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根本手段。然而,市场本身并不具备维护公平和自由竞争的机制。相反,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为了减少竞争压力和逃避风险,它们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限制竞争,谋求垄断地位。这就需要国家建立反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根据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反垄断法的传统任务是:

①禁止卡特尔;

②控制企业合并;

③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8. 经济监督权

【答案】经济监督权是指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督导和监察的权力。这种经济监督按照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经济监督和专门经济监督。

一般经济监督又可划分为最高行政监督、地方各级行政监督以及职能监督。

专门经济监督是指国家经济机关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所实施的经济监督。包括:①审计监督; ②金融监督; ③工商行政管理监督; ④技术监督; ⑤国有资产监督。

二、简答题

9. 如何理解经济法实现的诉讼机制?

【答案】经济法实现的诉讼机制,是指市场活动主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经济法实现的诉讼机制分为:

(1)当事人诉讼。市场活动主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的情况下还可以提起宪法诉讼。在市场活动主体的诉讼中,最需要关注的是建立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诉讼和“民告官”的民事诉讼;

(2)群体诉讼。群体诉讼是经济社会化的结果之一,作为群体的当事人可能是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团体、组织成员,也可能是具有非团体性的法益牵连。群体诉讼机制突破传统的特定当事人诉讼结构,实现将诉权从特定相对人向第三人及社会公众扩散;

(3)国家的民事公诉和私诉

①民事公诉,是指政府等公共管理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以政府或国家的名义,就违法的人和事提起民事诉讼,包括“官告官”。从经济法的角度说,财产、经济与行政交织在一起,政府等公权力主体违法乱纪也应与公民、企业一样平等地适用经济实体法及承担民事责任;

②私诉,是指仟何依法占有、管辖、管理、经营着一定国有资产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就自身权益受损诉诸法院,以诉讼或司法方式寻求救济。其中国家机关提起诉讼的,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国家的名义,所以并非公诉,只是保护国家“私产”或机关自身利益的“私诉”

10.简述产业法的特征。

【答案】产业法的特征是:

(1)产业法的综合性

①调整对象的综合性,指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既有竞争关系,也有产业及行业管理关系;

②调整方法的综合性,指产业政策主要由国家依法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制定和推行,其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以体现问接调控特点的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和鼓励性规范为主,但也有一些限制性和义务性规范的形式;

③其基本法律制度规范所涉及的领域,涵盖了第一、二、三产业在内的各行各业。

(2)产业法的协调性,即协调产业法和其他各项法律制度的配套实施; 其协调性还体现在产业法本身的具体内容中。

(3)表现形式的灵活性,指产业法在立法和执法以及法律的表现形式等诸多方面,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的特点决定了产业法以行政法规为其基本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