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古代史(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租调力役制
【答案】租调力役制是指隋朝的赋税制度,包括租、调、力役三部分,是隋文帝实行“轻摇薄赋”政策。开皇二年规定:“十八岁以上为丁,要负担租调力役; 六十岁为老,免除租调力役。租为田租,户为户调,力役即劳役。一夫一妻为一床,每年交租粟三石; 受桑田者输调绢一匹、绵三两,受麻田者交调布一端、麻三斤; 丁男每年服力役一个月”。开皇三年规定,成丁年龄由十八岁提高到二十一岁,受田年龄仍为十八岁,减轻租调力役。开皇十年又规定,五十岁以上者,可免役输庸,即纳布帛以代替力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他们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2. 张骞通西域
【答案】张骞通西域是指汉武帝时期对西域诸国所采取的大规模外交行动。其中张骞共出使西域两次。第一次出使时间时是武帝建元三年,其目的是要联合大月氏。第二次时间是元狩四年目的是要联合乌孙。但由于当时匈奴在西域势力很大,大月氏、乌孙不想再回原地,所以张骞原定的目的未能达到。但是,张骞出使西域,不仅建立了和西域各国的联系也加强了汉族人民与西域各族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
3. 二帝四王之乱
【答案】二帝四王之乱是指唐德宗建中三年十一月至贞元二年四月,李希烈、朱韬、田悦、王武後、李纳、朱低等发动的叛乱。藩镇之乱平息后,为分散成德镇的势力,唐德宗以张孝忠为易、定、沧三州节度使,王武後为恒、冀都团练观察使,康日知为深、赵都团练观察使,以德、棣二州隶朱滔,令朱还范阳镇。朱滔、王武後因封赏不合己意,怨恨朝廷,魏博节度使田悦乘机派人以燕、赵、魏相依相存之势游说朱滔、王武後,于是形成三镇连兵反唐,推朱滔为盟主,又联络淄青镇李纳。朱滔称冀王、田悦称魏王、王武後称赵王、李纳称齐王,淮西节度使李希烈接受朱滔等的劝进,自称天下都元帅、建兴王,其后建中四年十一月,朱韬之兄朱低在长安称帝,
国号秦,史称“二帝四王”。贞元元年朱滔病死,贞元二年李希烈被部将毒死,二帝四王之乱平息。
4. 开皇之治
【答案】开皇之治是指隋文帝开皇年间出现的繁荣安定的局面。隋统一中国后,消除了南北长期对立的局面,为南北经济的交流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当时社会民生富庶、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安定。隋文帝坚倡导节俭,节省政府内不少开支、废除了不必要的杂税并设置谷仓储存食粮。同时他采取劝课农桑、轻摇薄赋的政策,有利于社会的安定,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都较快。因此,他所统治的开皇年间,史称“开皇之治”。
5. 更戍法
【答案】更戍法是北宋实行的一项军事政策。通过禁军分驻京师与外郡,内外轮换,定期回驻京师的方式,防止军队为将领所独有。由于将领不随之调动,便出现了“兵无常帅,帅无常师”的局面。此法虽对防止将领专权有利,却削弱了军队战斗力。宋神宗时,更戍法被罢废。
6. 《三国志》
【答案】《三国志》是一部记载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纪传体国别史。其中,《魏书》20卷,《蜀书》15卷,《吴书》20卷,共65卷。作者是西晋陈寿。《三国志》记载了自东汉末黄巾起义至西晋灭吴的近百年历史。选材精审,文辞简洁。但因过于简略,时有脱漏。刘宋裴松之作《三
,引书达140多种,与原书具有同样的价值。 国志注》
7. 区种法
【答案】区种法又称区田法,是指西汉汜胜之在关中地区总结和推广的耕作方法,是汉代我国耕作法的另一重要成就。成帝时,汜胜之总结出一种新的耕作方法,即区种法。这是一种园艺式的耕作技术,其措施是把土地划成许多小区,集中使用水肥,精耕细作,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此方法的出现表明西汉农业技术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8. 上计
【答案】上计是战国秦汉时地方官年终向中央汇报的制度。中央的重要官吏和地方的首长,每年要把自己管辖地区的户口、垦田、赋税等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上报国君,并把木券剖分为二,国君持右券,臣下持左券。到了年终,官吏必须到国君那报核。国君根据右券亲自考核,或由右丞相协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升、降、赏、罚。上计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
二、简答题
9. 清朝设置了哪些特别行政区?采取了哪些不同于内地的管理方法?
【答案】清代在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东北地区、西南地区以及边疆等地设置特别行政区,采取和内地不同的管理办法。
(1)满族入关后,为了加强对内外蒙古地区的统治,清政府实行盟旗制度。旗,是内外蒙古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旗设扎萨克一人,掌管一旗政令;设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赞襄旗务。旗下设佐,佐设佐领;佐领听命于扎萨克,辅助管理民事。若干旗组成一盟,初为临时性的会盟,以后则变成相对固定的组织。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是经理藩院从各盟扎萨克及闲散王公中简选后奏请皇帝任命的。盟不是旗的上一级的行政区划,而是代表中央对所属各旗实行监督的机构。有关蒙古的政令、设官、封爵、俸饷、征税以及朝贡、会盟和刑法等重要事务,都由朝廷通过理藩院具体掌管。
(2)在外蒙古、青海和新疆的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库伦、西宁、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噶
尔、塔尔巴哈台等地设置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等官员。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掌管各相关地区的军政大权。在哈密、吐鲁番地区,设总理回务扎萨克郡王一人,治理当地部务,又设图撒拉克齐二人以佐之。乾隆中期后收复南疆各回城,不再设扎萨克,皆因其旧制,置各色名目的大小伯克等官员,品秩自三品至七品不等,他们归朝廷派驻当地的将军、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和办事大臣等统辖。
(3)在西藏,达赖和班禅掌政令、行教化,同为政教领袖,但他们“并受成于驻藏大臣”。僧官有国师、禅师、扎萨克大喇嘛、大喇嘛等,专司教事。在卫、藏、喀木、阿里四部各置噶布伦
,以理政事。仔谭(四品)以下各官为佐理政事官,分别掌管财政、民政、刑名或其他行(三品)
政事务等。戴璋(四品)以下武官,为各城典兵官。边营官(五品,后藏无设)以下各官,为各营寨的治民官。清朝中央政府设置的驻藏大臣同达赖、班禅具有同等的权力和地位。噶布伦以下各级官员,皆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班禅选补,并听命于驻.
(4)大臣的管辖和约束。在清朝的发祥地东北地区,其管辖机构与其他省区也不相同。清朝
,迁都北京后,在旧都盛京设内大臣一人留守。顺治三年(1646年)改为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
,改驻辽东,称镇守辽东等处地方将军。康熙四年,改为镇守奉天等处地方将军。乾隆十二年年)
(1747年)又移驻盛京,下设副都统二人。从顺治十五年(1658年)至康熙三十年(1691年)
,每部置侍郎一人为长官。间,在盛京陆续设立了礼、户、工、刑、兵五部(吏部事权统归中央)
顺治十四年。在盛京辖区设奉天府,置府尹、府丞各一人,主管民政。顺治十年,增置宁古塔昂邦市京二员,统辖吉林、黑龙江地区。康熙元年,改为宁古塔将军,减省一员。康熙十五年改驻吉林,将军下又设副都统二人。康熙二十二年,为抗击沙俄的侵略,授副都统萨布素以黑龙江将军,驻瑷珲,辖黑龙江等地。康熙二十九年改驻墨尔根(今嫩江县)。康熙三十八年,又徙齐齐哈尔,增设副都统二人;后又增置墨尔根副都统一人。
(5)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西南各省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清初仍沿袭明代土司制度,有宣慰、宣抚等诸司,也有土府、土州、土县的设置。土司大多昏庸无度,时常叛乱。雍正后,清政府陆续将土司改设流官,进一步加强了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直接统治。在边疆各地设置将军、大臣驻防和管理,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说明清朝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治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清政府在特别行政区实行了与内地不同的管理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利于清朝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发展。
三、论述题
10.试论我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变迁及其历史作用。
【答案】(1)科举制度是设科考试用以选拔官吏的制度。其始创于隋,形成于唐,延续至清末,历时1300多年。
①魏晋南北朝时,官吏选拔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成为巩固士族门阀势力的工具。
,②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正武下令停止州郡中正官品评人物的权力。开皇十八年(公
,令五品以上的京官及总管、刺史以才、德两科为中央选拔人才。到隋炀帝时,创立进元5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