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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12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财务报表公布日之前发生如下事项。
(1)甲公司2012年2月10日收到东大公司退货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1月1日销售给东大公司产品一批,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105万元,东大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甲公司收到东大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东大公司协商,因此甲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将此应收账款175.5万元(含增值税)列入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对此项应收账款于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
(2)甲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收到中熙公司的通知,中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假定税务部门尚未批准税前扣除。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3月销售给中熙公司一批产品,价款为135万元(含增值税额),中熙公司于3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中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中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1万元。
(3)2012年3月27日,经法庭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中华公司经济损失9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且已经支付。该业务系甲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11年9月供应给中华公司一批货物,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中华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中华公司通过法律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
(4)2012年3月7日,甲公司得知债务人北华公司2012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甲公司的应收账款有80%收不回来。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北华公司,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1年12月31日债务人北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
(5)2012年3月15日甲公司与东华公司协议,东华公司将其持有60%的西华公司的股权出售给甲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
(6)2012年3月20日甲公司董事会制订提清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
(7)2012年4月1日,甲公司经修订的季度报表表明原估计有误,2011年实际已完成合同30%,款项未结算。该业务系2011年2月,甲公司与南华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年、总价款900万元的劳务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600万元,营业税税率3%,甲公司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完成劳务总量的20%,并按此确认了损益。
(8)在2012年4月,天华公司建议用现金结算90万元赔款,余下6万元的赔款不再支付,甲公司接受了以此全部结案的建议,2012年4月收到90万元赔款。该业务系甲公司与天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天华公司在2011年内给甲公司提供指定数量的电力。由于天华公司延迟了修建新发电厂的计划,致使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公司不得不以明显较高的价格从另一供电单位购买电力。在2011年内,甲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天华公司赔偿由于其对供电合同的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96万元。在2011年的后期,法院做出了天华公司赔偿甲公司全部损失共计96万元的判决。在编制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时,甲公司与其法律顾问协商后得出结论认为,公司有法定权利获取赔偿款,并且天华公司不再上诉,甲公司已将确定能够收到的赔款作为一项应收款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税法规定,只有损失实际发生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保留两位小数)

下列关于事项(1)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A . A.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贷:应收账款175.5
B . 借:库存商品10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5
C . 借:坏账准备8.78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78
D .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03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06递延所得税资产1.97

德国留学生哈斯勒在湖北省博物馆看到一把2500年前铸造的古剑,通过英文解说词他了解到,剑身表面镀有一层铬,毫无锈迹,宛如新铸,锋利无比,被誉为“天下第一剑”。据此判断,这把剑就是著名的()剑。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12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财务报表公布日之前发生如下事项。 (1)甲公司2012年2月10日收到东大公司退货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1月1日销售给东大公司产品一批,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105万元,东大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甲公司收到东大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东大公司协商,因此甲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将此应收账款175.5万元(含增值税)列入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对此项应收账款于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 (2)甲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收到中熙公司的通知,中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假定税务部门尚未批准税前扣除。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3月销售给中熙公司一批产品,价款为135万元(含增值税额),中熙公司于3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中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中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1万元。 (3)2012年3月27日,经法庭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中华公司经济损失9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且已经支付。该业务系甲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11年9月供应给中华公司一批货物,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中华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中华公司通过法律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 (4)2012年3月7日,甲公司得知债务人北华公司2012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甲公司的应收账款有80%收不回来。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北华公司,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1年12月31日债务人北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 (5)2012年3月15日甲公司与东华公司协议,东华公司将其持有60%的西华公司的股权出售给甲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 (6)2012年3月20日甲公司董事会制订提清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 (7)2012年4月1日,甲公司经修订的季度报表表明原估计有误,2011年实际已完成合同30%,款项未结算。该业务系2011年2月,甲公司与南华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年、总价款900万元的劳务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600万元,营业税税率3%,甲公司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完成劳务总量的20%,并按此确认了损益。 (8)在2012年4月,天华公司建议用现金结算90万元赔款,余下6万元的赔款不再支付,甲公司接受了以此全部结案的建议,2012年4月收到90万元赔款。该业务系甲公司与天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天华公司在2011年内给甲公司提供指定数量的电力。由于天华公司延迟了修建新发电厂的计划,致使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公司不得不以明显较高的价格从另一供电单位购买电力。在2011年内,甲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天华公司赔偿由于其对供电合同的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96万元。在2011年的后期,法院做出了天华公司赔偿甲公司全部损失共计96万元的判决。在编制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时,甲公司与其法律顾问协商后得出结论认为,公司有法定权利获取赔偿款,并且天华公司不再上诉,甲公司已将确定能够收到的赔款作为一项应收款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税法规定,只有损失实际发生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保留两位小数)由于上述事项,甲公司2011年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本期金额"应调增()万元。 A.78.69。 -78.69。 -68.92。 68.92。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12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财务报表公布日之前发生如下事项。 (1)甲公司2012年2月10日收到东大公司退货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1月1日销售给东大公司产品一批,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105万元,东大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甲公司收到东大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东大公司协商,因此甲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将此应收账款175.5万元(含增值税)列入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对此项应收账款于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 (2)甲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收到中熙公司的通知,中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假定税务部门尚未批准税前扣除。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3月销售给中熙公司一批产品,价款为135万元(含增值税额),中熙公司于3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中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中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1万元。 (3)2012年3月27日,经法庭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中华公司经济损失9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且已经支付。该业务系甲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11年9月供应给中华公司一批货物,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中华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中华公司通过法律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 (4)2012年3月7日,甲公司得知债务人北华公司2012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甲公司的应收账款有80%收不回来。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北华公司,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1年12月31日债务人北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 (5)2012年3月15日甲公司与东华公司协议,东华公司将其持有60%的西华公司的股权出售给甲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 (6)2012年3月20日甲公司董事会制订提清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 (7)2012年4月1日,甲公司经修订的季度报表表明原估计有误,2011年实际已完成合同30%,款项未结算。该业务系2011年2月,甲公司与南华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年、总价款900万元的劳务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600万元,营业税税率3%,甲公司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完成劳务总量的20%,并按此确认了损益。 (8)在2012年4月,天华公司建议用现金结算90万元赔款,余下6万元的赔款不再支付,甲公司接受了以此全部结案的建议,2012年4月收到90万元赔款。该业务系甲公司与天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天华公司在2011年内给甲公司提供指定数量的电力。由于天华公司延迟了修建新发电厂的计划,致使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公司不得不以明显较高的价格从另一供电单位购买电力。在2011年内,甲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天华公司赔偿由于其对供电合同的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96万元。在2011年的后期,法院做出了天华公司赔偿甲公司全部损失共计96万元的判决。在编制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时,甲公司与其法律顾问协商后得出结论认为,公司有法定权利获取赔偿款,并且天华公司不再上诉,甲公司已将确定能够收到的赔款作为一项应收款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税法规定,只有损失实际发生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保留两位小数)关于甲公司发生的日后事项的判断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事项(3)属于调整事项,需调整报告年度报表相关项目的本期数和期末数。 事项(4)属于调整事项,需调整报告年度报表相关项目的本期数和期末数。 事项(6)属于调整事项,需调整报告年度报表相关项目的本期数和期末数。 事项(7)属于非调整事项,需要在报告年度报表附注中披露。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日为2013年3月31日,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3年3月18日完成。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设甲公司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145万元;2012年度实现会计利润18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18.6万元(假设该金额不包含下列各会计事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在2012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发现如下会计事项。 (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出租的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于2010年12月建成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入账价值1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办公楼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7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之前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合理确定,按照税法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20年计提折旧。 (2)2013年1月10日发现,甲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很可能违约,已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但上年末未作相应会计处理,该合同约定:2013年4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0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50件,如果甲公司不能按时交货,将向乙公司支付总价款20%的违约金。2012年末甲公司准备生产A产品时,生产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预计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200元。按税法规定,该项预计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 (3)2013年1月20日发现,甲公司2012年将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一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50万元误记为5万元。 (4)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2年11月份销售给丙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丙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丙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50万元。该诉讼案件于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为此确认400万元的预计负债(按税法规定该项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2013年2月9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丙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于2013年2月1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赔偿款。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考虑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针对事项(4),甲公司需要调整2012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下列所作的调整会计分录中,正确的有()。 A.借:其他应付款5000000贷:银行存款500000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0000。 借:盈余公积75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000。 下列五组称号,每一组为一类型,其中既不属于帝王年号又不属于帝王庙号的是() 汉高祖、宋太祖、明成祖、清世祖。 魏太武帝、汉文帝、北周武帝、隋炀帝。 周武宗、宋徽宗、明英宗、清高宗。 景泰帝、崇祯帝、乾隆帝、咸丰帝。 周厉王、楚成王、赵武灵王、晋文公。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12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财务报表公布日之前发生如下事项。
(1)甲公司2012年2月10日收到东大公司退货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1月1日销售给东大公司产品一批,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105万元,东大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甲公司收到东大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东大公司协商,因此甲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将此应收账款175.5万元(含增值税)列入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对此项应收账款于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
(2)甲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收到中熙公司的通知,中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假定税务部门尚未批准税前扣除。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3月销售给中熙公司一批产品,价款为135万元(含增值税额),中熙公司于3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中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中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1万元。
(3)2012年3月27日,经法庭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中华公司经济损失9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且已经支付。该业务系甲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11年9月供应给中华公司一批货物,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中华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中华公司通过法律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
(4)2012年3月7日,甲公司得知债务人北华公司2012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甲公司的应收账款有80%收不回来。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北华公司,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1年12月31日债务人北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
(5)2012年3月15日甲公司与东华公司协议,东华公司将其持有60%的西华公司的股权出售给甲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
(6)2012年3月20日甲公司董事会制订提清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
(7)2012年4月1日,甲公司经修订的季度报表表明原估计有误,2011年实际已完成合同30%,款项未结算。该业务系2011年2月,甲公司与南华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年、总价款900万元的劳务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600万元,营业税税率3%,甲公司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完成劳务总量的20%,并按此确认了损益。
(8)在2012年4月,天华公司建议用现金结算90万元赔款,余下6万元的赔款不再支付,甲公司接受了以此全部结案的建议,2012年4月收到90万元赔款。该业务系甲公司与天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天华公司在2011年内给甲公司提供指定数量的电力。由于天华公司延迟了修建新发电厂的计划,致使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公司不得不以明显较高的价格从另一供电单位购买电力。在2011年内,甲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天华公司赔偿由于其对供电合同的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96万元。在2011年的后期,法院做出了天华公司赔偿甲公司全部损失共计96万元的判决。在编制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时,甲公司与其法律顾问协商后得出结论认为,公司有法定权利获取赔偿款,并且天华公司不再上诉,甲公司已将确定能够收到的赔款作为一项应收款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税法规定,只有损失实际发生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保留两位小数)

下列关于事项(1)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1.2.事项1,属于调整事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1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贷:应收账款175.5借:库存商品10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105借:坏账准备(175.5×5%)8.78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8.78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0-105)×25%]11.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11.25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19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75.5×5%×25%)2.19事项2,属于调整事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60贷:坏账准备(135×60%-21)6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60×25%)15事项3,属于调整事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30预计负债-未决诉讼60贷:其他应付款-中华公司90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0×25%)2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2.5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60×25%)1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5借:其他应付款-中华公司90贷:银行存款90(此笔分录为当年的处理,非调整分录)事项4,属于非调整事项。由于这一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事项。因此,应作为非调整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事项5,属于非调整事项。这一交易对甲公司来说,属于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的业务,应在其编制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披露与这一非调整事项有关的购置西华公司股份的事实,以及有关购置价格的信息。事项6,属于非调整事项。事项7,属于调整事项。借:应收账款9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900×10%)9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60贷:劳务成本等(600×10%)6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2.7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90×3%)2.7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90-60-2.7)×25%]6.83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83事项8,属于调整事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收入6贷:其他应收款6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25%)1.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1.5借:银行存款90贷:其他应收款90(此笔分录为当年的处理,非调整分录)合并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8.69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8.69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7.87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873.甲公司2011年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的调整额=-78.69+7.87=-70.82(万元)4.甲公司2011年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本期金额"的调整额=-150+105+8.78-60+90-60-2.7=-68.92(万元)5.甲公司2011年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项目"期末余额"的调整额=-25.5-11.25-60+90-22.5+2.7+6.83-1.5=-21.22(万元)6.甲公司2011年资产负债表"资产合计"项目"期末余额"的调整额=-175.5+105+8.78-2.19-60+15-15+90-60-6=-99.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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