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815国际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国际地役
【答案】国际地役是一国领土主权受到限制的情况之一,指依据国际条约,一国有关领土在一定范围内满足他国需要或为他国利益服务。这是对该国有关领土的属地管辖权的一种限制。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其客体是受限制的有关国家领土,包括陆地、河流、海域或领空等。国际地役有积极地役和消极地役之分。积极地役是指国家承担义务允许别国在自己的有关领土上从事某种行为。消极地役是指国家承担义务承诺不在其有关领土上从事某种行为。
2. 引渡
【答案】引渡是指国家把当时在其境内的而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罪的人,应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进行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特别形式,是一国应别国的请求的司法协助活动。引渡的目的是能使请求国对指控的人犯行使刑事管辖权,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或对他执行刑罚; 根据是国际条约; 条件是符合双重归罪。
3. 自然基线
【答案】自然基线又称正常基线即沿岸低潮线,即沿海国海岸在海水处于低潮时,海水与海岸自然形成的一条分界线,是国际实践中采用较早的基线方法。《公约》第5条规定:“除本公约另有规定外,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在国际实践中,正常基线多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的情况,一般适用于陆海分界明显、海岸线比较平直且近岸又无岛屿的海域。
4. 国际法基本原则
【答案】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贯彻到国际法各领域的,构成现代国际法基础而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国际法原则的内容包括:①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②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 ③不干涉内政原则; ④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⑤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⑥民族平等与自决原则; ⑦国际合作原则。
5. 大陆架
【答案】大陆架是指沿海国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超过200海里的,以最外各点每一点上沉积岩厚度至少为从该点至大陆坡脚最短距离的1%,或以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
过60海里的各点为准划定界线。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以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所有国家都有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6.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答案】PactaBuntservanda 即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最早出现于古罗马万民法,后来发展成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指在条约缔结后,各方必须按照条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条约必须遵守原则的意义,在于为国际间的互信和互赖创造条件,从而为维持和发展正常的国际关系、保障国际和平与安全提供支持。
7. 船旗国
【答案】船旗国是指船尾所悬挂的国旗所属的国家,即对船舶进行注册登记授予船舶国籍的国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每个国家应确定对船舶给予国籍、船舶在其领土内登记及船舶悬挂该国旗帜的条件。船舶具有其有权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国籍。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在公海上行驶的船舶,必须而且只允许悬挂一个国家的国旗,而且除国际条约或本公约明文规定的例外情形外,在公海上应受该国的专属管辖。除所有权确实转移或变更登记的情形外,船舶在航程中或在停泊港内不得更换其旗帜。
8. 《京都议定书》
【答案】《京都议定书》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议定书》的附件A 明确列出了温室气体名录、产生温室气体的能源部门和类别; 附件B 则列出了承诺排放量限制或削减的39个工业化缔约方的名录; 以1990年的排放水平为基准,《议定书》为《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确定了具体的、有差别的减排指标。
《京都议定书》还规定了联合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及排放贸易机制等灵活机制,让《公约》附件一缔约方可以灵活运用以较低廉的成本完成减排指标。
二、简答题
9. 简述条约和习惯作为国际法渊源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1)国际条约是指国家间、国家与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用什么名称(如条约、协定、公约、议定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首要渊源。按照国际法院规约,国际习惯是指经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实践、惯例或做法。
(2)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的联系
①国际习惯能够在国际条约的基础上产生。一个条约,特别是多边条约,所制定的一个规则
可能由于多个第三国认为它们是应当或必须依循的规则,而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反复实行,因而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在这种情形下,国际习惯法附着于条约而产生。国际法院列举了从条约规定发展出国际习惯法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a. 该规定须潜在地具有基本上创立规则的性质,从而可以被认为构成一个一般法律规则的基础。
b. 该条约已得到广泛和有代表性的参加的事实,并被认为已足以发展出国际习惯法规,但以这种参加、包括利益受到特别影响的那些国家为条件。
c. 就时间因素来说,虽然只是经过了一个短时间,在该期间内,国家的实践,包括利益受到特别影响的国家的实践,须按照该规则的意义,达到既广泛又实质上一致的程度; 不仅如此,国家实践须显示出是在一般承认为涉及一个法律规则或法律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的。
②习惯法可以因为被制定在条约中而转化为条约法。
(3)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的区别
①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的明示协议,国际习惯是默示协议。
②国际习惯与国际条约不同,它是“不成文”法,没有一个国际法律文本来表现国际习惯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
③国际条约原则上只对缔约国有约束力,而国际习惯是对所有的国际法主体都有约束力。 ④在国际法史上,国际习惯出现于国际条约之前,是更古老、更原始的渊源。
10.简述营救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案】根据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和1968年《营救协定》所确立的营救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
(1)通知发射当局和联合国秘书长。各国获悉或发现宇航员在其管辖的区域、公海、在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其他任何地方,发生意外,处于灾难状态,进行紧急或非预定的降落时,应立即通知发射当局和联合国秘书长。各国获悉或发现空间实体或其组成部分返回地球,并落在它所管辖的范围内、公海、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任何其他地方时,应通知发射当局和联合国秘书长。
(2)采取措施营救、帮助和寻找宇航员。宇航员如因意外事故、遇难和紧急或非预定地降落在一国管辖的区域内,该国应命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营救宇航员并给他们一切必要的帮助。如获悉或发现宇航员在公海或在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其他任何地方降落,必要时力所能及的国家,应协助寻找和营救这些人员。
(3)将宇航员安全交还给发射国。宇航员如因意外事故、遇难或紧急的或非预定的降落,在任一缔约国管辖的区域内着陆,或在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其他任何地方被发现,他们的安全应予保证并立即交还给发射国。
(4)保护和归还空间物体。各国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在其管辖区域内发现的空间实体或其组成部分。发现空间实体的国家应在发射当局的要求下,将空间实体归还给该发射当局的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