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618教育学基础综合之当代教育心理学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辨析题
1. 负强化即是惩罚。
【答案】错误
(1)强化有正强化(积极强化、阳性强化、给予奖励)与负强化(消极强化、阴性强化、撤消惩罚)之分。惩罚是指当有机体做出某种反应以后,旱现一个厌恶刺激或不愉快刺激,以消除或抑制此类反应的过程。
(2)惩罚与负强化的区别在于:
①惩罚是通过厌恶刺激的呈现来降低反应在将来发生的概率。动物实验表明,惩罚对消除行为并不一定十分有效,厌恶刺激停止作用以后,原先建立的反应仍会逐渐恢复。因此,惩罚并不能使行为发生永久性的改变,它只能暂时抑制行为,而不能根除行为。必须慎重运用惩罚。
②负强化是通过讨厌刺激的排除来增加反应在将来发生的概率。
因此惩罚不能等同于负强化。
2. 经典条件反射的建立过程与操作条件反射的建立过程无根本差异
【答案】错误。
尽管经典条件反射和操作条件反射都属于行为主义者解释学习发生的基本现象,但两者的建立过程则完全相对。在建立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反射的过程中,无条件刺激(如食物)有时又称为强化刺激,往往需伴随着条件刺激(如铃声)而出现,或与其同时出现; 在建立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中,强化刺激(如食物)则需伴随着反应出现。
二、简答题
3. 如何理解辩证唯物主义对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指导作用?
【答案】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是人们对自然、社会及思维认识的最高层次的概括及科学总结。它揭示了世界上万事万物的唯物本质及其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它倡导一切科学研究应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证唯物主义是一切科学研究、也是教育心理学的科学研究的最高指导思想及方法论基础。其指导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教育心理学以教育系统中学生的学习及其规律与应用为研究对象,学生的学习问题根本上
是要解决山不知到知、不会到会、不遵从到遵从这样一系列心理变化问题。学生学习的规律属于心理变化规律。辩证唯物主义关于心理的能动反映论观点揭示了主观与客观、心理与客观现实及活动等的辩证关系,为人们科学地认识学习的心理规律提供了门径。遵循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观点,就易于认识各种学习的本性及其规律。
②教育心理学是心理科学与教育科学中的一门二级学科,它与其他心理学科与教育学科之间的关系,只有依据唯物辩证法所确立的特殊与一般的辩证关系,才能明确其间的联系与区别,正确解决本学科的独立性及其与邻近学科的关系。教育心理学对象问题上的心理教育学观点认为,教育心理学仅仅是心理学知识在教育上的应用。这种观点从方法论角度,仅仅只看到教育心理学问题与其他领域中的心理学问题之间的联系,而忽视了其间的区别。这违背了特殊与一般的辩证关系。
③在教育心理学发展过程中,有关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造、借鉴与发现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离开了唯物辩证法,也难以妥善解决。
总之,教育心理学的科学研究要想取得成果,首先应遵循辩证唯物主义所倡导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认识路线。
4. 什么是教学目标? 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应如何科学地陈述教学目标? 分析教学任务?
【答案】(1)教学目标的含义
教学目标即教学的目的与仟务,也是教学活动中所要构建的能力与品德的心理结构。它既是一切教学工作的出发点,又是一切教学工作的终点。
(2)教学目标的科学陈述
①行为目标。它是用预期学生学习之后将产生的行为变化来陈述的目标,也就是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来陈述的目标。一个陈述得好的行为目标应符合三个条件:要说明通过教学后,学生能做什么,即表述行为; 要规定学生的行为产生的条件,即表述条件; 规定符合要求的作业的标准,即表述标准。
②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目标。行为目标是以行为主义的刺激一反应模式为基础的,只要将刺激和反应规定得具体了,则陈述的目标也就具体了。但坚持学习认知观的心理学家认为,学习的实质是内在心理状态的变化。因此教育的目标不是具体的行为变化,而是内在的能力或品德结构的变化。为此,格伦兰(N.E.Gronlund 采用描述内在心理过程与外显行为表现相结合的方法来陈述目标。按照内部心理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方一法来陈述教学目标,首先应明确陈述记忆、理解、创造、欣赏、热爱、尊重等内在的心理变化。但是,内在的心理变化不能直接进行观察和测量。为了使这些内在变化可以观察和测量,还需列举反映这些内在变化的若干行为样例。如果没有行为样例,则就失去了评价教学目标究竟是否达到的依据。
③表现性目标。艾斯纳(E.N`.Eisner)提出了表现性目标,该目标只要求教师明确规定学生必须参加的活动,而不必精确规定每个学生应从这些活动中习得什么。表现性目标只能作为具体的教学目标的补充,教师切不可完全依赖这样的目标。
(3)教学任务的分析
任务分析指在开始教学活动之前,预先对教学目标中规定的且需要学生形成的能力或品德的构成成分及其层次关系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据以确定促使这此能力或品德习得的有效教学条件。
①确定学生的起点行为或倾向
按照现代认知心理学的解释,教学过程实质上是一个确定并填补教学空间的过程。教学空间是指教学目标所确定的教学终末状态与教学开始前学生原有的起始状态之间的心理差距。教学的目的就是要消除这种差距,即改变学生的原有状态,使其向教学目标所确定的终末状态变化。而当教学目标的终末状态确定后,学生的起点行为或倾向的确定则是问题的关键。
②分析使能目标及其类型
鉴定从起点到终点之间所必须掌握的先决条件。先决条件包括必要条件和支持性条件两类。必要条件是指决定下一步学习必不可少的条件,即使能目标。使能目标是指在从起点状态到终点目标之间,学生必定有许多知识技能尚未掌握,而掌握这些知识技能又是达到终点目标的前提条件,这些介于起点到终点之间的教学目标。从起点到终点之问所需要学习的知识、技能越多,则使能目标也越多。
③分析学习的支持性条件
使能目标是保证终点目标达到的必要的先决条件。有效的学习除了必要条件之外,还要有一定的支持性的条件。使能目标是构成高一级能力或倾向的组成成分,是必要条件。而支持性条件
,有助于加速或减缓新的学习的进行。在任务分析时,教师也应对这些支持性条则类似“催化剂”
件加以分析。
5. 论述影响个体社会规范学习的一般因素。
【答案】社会规范学习作为学习的‘种类型,必然服从十学习的一般规律。同时,它作为一种特殊学习,又有其特殊性。从学习过程的内部因素来看,个体是否在学习中产生与社会规范相一致的认知与体验,是决定社会规范接受程度的关键因素。从学习过程的外部因素来看,个体社会行为的反馈效应,又反过来影响学习动机。影响社会规范学习的一般因素如下。
(1)交往需要
学习活动作为一种受意识控制的随意性活动,是受一定的需要驱使的。人的需要是复杂多样的,交往需要是最基本的社会性需要,是个体社会性发展的基础。交往需要构成社会规范学习的直接动因,又可分为爱的需要、归属的需要、自尊的需要与自我实现的需要。
(2)规范本身的类型特点
任何学习都要受学习内容的影响,社会规范学习客观上要受规范本身特点的制约。根据规范的性质,社会规范可以分为有禁止性规范与倡导性规范两类。这两类规范要求不同,难度一也不同。
(3)规范行为的社会反馈
人是一种由高级心理机能调控的自组织系统。这种调控机制的实现是以行为的社会反馈信息的获得为前题的。班杜拉将社会学习分为注意过程、保持过程、运动复现过程与动机过程四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