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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806应用法学之国际经济法考研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TRIPS

【答案】TRIPS 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1995年1月1日起生效。公约旨在确保知识产权措施及程序的实施对合理贸易不造成任何障碍,并建立解决国际贸易中冒牌商品问题的原则,通过多边程序达成强有力的约定,以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的争议等。从整体上看,TRIPS 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

2. Market-maker-rule

【答案】Market-maker-rule ,即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3. BOT

【答案】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建设一一经营一一转让,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的投资合作方式,指东道国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一种投资合作方式。

4. 自由贸易区

【答案】自由贸易区,是GA TT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之一,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的关税领土组成的贸易集团。其内部实质上取消了货物的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实现了货物贸易自由,但对外各成员保持自己独立的关税和贸易政策。

5. 电子单证

【答案】电子单证(EDD ,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和协议用电子计算机对约定的信息和数据标准化、格式化,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自动交换和处理。19%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29届会议通过的《电子商业示范法》给ED1定义为:按照商定的标准将信息结构化并在计算机之间进行电子传递。

6. 商业存在

【答案】商业存在,是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所适用的四种类型的服务之一,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服务。所谓“商业存在”,是指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包括为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组建、取得或维持一个法人或创建或维持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如一国服务提供者在另一国建立商业实体或其银行或保险公司通过在国外建立的分支机构提供服务。

7. 贸易术语

【答案】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贸易术语的标准化、规范化,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了贸易中的纠纷,对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8. GATT

【答案】GA TT 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简称,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的宗旨是缔约各国政府认为,在处理它们的贸易和经济事务的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等措施,以对上述目的做出贡献。

9. 保障措施

【答案】保障措施是指成员在进口激增并对其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依据《1994年GA TT 》所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该措施是成员政府在正常贸易条件下维护本国国内产业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它与针对不公平贸易的措施不同。设置该措施的目的在于:使成员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具有一定灵活性,以便其在特殊情况出现时免除其在有关WTO 协定中应当承担的义务,从而对己造成的严重损害进行补救或避免严重损害之威胁可能产生的后果。

10.GATS

【答案】《服务贸易总协定》(GA TS ),是WTO 协议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序言、6个部分的29个条款和8个附件组成。CA TS 的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前提下,建立一个有关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定的多边框架。考虑到各国服务法规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在互利以及权利义务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开展多边谈判,以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其规定的成员义务分为一般性义务和具体承诺的义务两种。

二、简答题

11.简述WTO 的法律地位与管理范围。

【答案】WTO 作为世界贸易最重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范围,定》分别在第8条和第3条中予以规定。

(1)WTO 的法律地位

①WTO 具有法人资格;

②每个成员向WTO 提供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范围等于联合国大会于过的《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2)WTO 的管理范围

①促进乌拉圭回合多边协议的执行、实施和管理;

②为成员间有关贸易协议的后续谈判和未来有关新议题的谈判提供一个场所;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1947年11月21日通③协调解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贸易纠纷和争端; ④负责审议和监督各成员的贸易制度和相关的国内经济政策,从而实现全球经济政策制定的统一性; ⑤组织编写年度世界贸易报告和举办世界经济与贸易研讨会,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

12.简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专利权的主要规定,分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哪些方面提高了对专利权的保护水平。

【答案】(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各种工业产权公约中最早、成员国也最广泛的一个综合性公约。其关于专利权方面的主要规定包括:

①保证了一个成员国的国民在申请和取得专利方面,在其他成员国内享有某些统一的、最低限度的权利;

②其核心是以互惠为前提的“国民待遇”原则;

③规定了专利权独立原则;

④规定了专利产品的输出入;

⑤规定了强制许可;

⑥规定了在任何成员国内不认为是侵犯专利权人权利的情况;

⑦当一种产品输入到对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给予专利保护的成员国时,专利权所有人对该进口产品应享有进口国法律对根据方法专利在该国制造的产品所给予的一切权利。

(2)随着贸易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TRIPS 比《巴黎公约》更好地保护了专利权人的权利。TRIPS 有关专利保护的规定并不取代或抵消成员依据《巴黎公约》所承担的义务,而是提高了对专利权的保护水平,主要体现在:

①扩大了可授予专利的主题范围,除了有关公共道德和环境方面的发明可以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其他仟何发明都应该得到保护;

②延长了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③扩大了专利权的权能,明确了专利权的进口权,以阻止第三方企图进口专利产品;

④加大了专利保护的力度,规定许诺销售行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