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811法学综合二之经济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经济法
【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济关系的表现形式应当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即市场监督管理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则是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个定义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含义:①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 ②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③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2. 市场监管关系
【答案】市场监管关系是指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市场监管行为,是国家依法监督管理市场行为的行为,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的行为的一部分。市场监管关系是市场监管法的调整对象。
3. 税收饶让
【答案】税收饶让,又称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对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的减兔优惠的那一部分少缴的所得税款,特准给予饶让(让利),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这是对非居住国为吸引外资给予的税收优惠的落实。一个国家如想获得税收饶让,一般应通过谈判,争取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以解决。
4. 中国银监会
【答案】中国银监会,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
5. 并表监管
【答案】并表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整个银行集团,包括其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所有业务和风险,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表监管在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中具有特殊意义,它是实现跨国银行有效监管的基石,是跨国银行监管诸原则中最为核心的一项基础原则。
6. 产品质量
【答案】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包括实物产品和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具有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特征属性。
7. 企业变更
【答案】企业变更是指企业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企业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公司组织变更和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变更、企业住所变更、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企业类型变更登记、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企业经营期限变更、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
8. 价格构成
【答案】价格构成,又称价格结构,即形成商品价格的各种要素及其组成情况,具体的价格构成应包括生产商品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税金、利润以及正常的流通费用等。
9. 国有资产评估
【答案】国有资产评估是指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特定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定程序,采用科学的力一法,对国有资产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正确体现国有资产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国有资产评估应遵循真实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公平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可行性原则。
10.证券信息持续公开制度
【答案】证券信息持续公开制度是证券市场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它要求证券发行人及其他义务人在证券发行、上市时以及上市后。应将与证券发行、上市以及上市后有关的一切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任何投资者都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有关的资料,以供其作出投资判断。实现证券信息持续公开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强化对发行人和上市公司的社会监督,有效地防止证券欺诈行为。
二、简答题
11.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1)认证对象不同。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 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是“企业质量体系中影响持续按需力一的要求提出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和某些要素”;
(2)证明的方式不同。产品质量的认证的证明方式是产品认证证书及产品认证标志,证书和标志证明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 质量体系认证的证明方式是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体系认证标记,
证书和标记只证明该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某一质量保证标准,不证明该企业生产的任何产品符合产品标准;
(3)证明的使用的区别。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不能用于产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标记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
(4)实施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不同。产品质量认证一般按GB/T19002-ISO9002检查体系; 质量体系认证依据审核企业要求,可能是GB/T19001-ISO9001, GB/T19002-ISO9002, GB/ T19003-ISO9003其中之一。
(5)申请企业类型不同。要求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是生产特定的产品型企业; 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可以是生产、安装型企业,可以是设计开发、制造、安装服务型企业,也可以是出厂检查和检验型企业。
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既有区别,又互相利用。企业需要清楚了解两类认证的区别,以确定应该实施产品认证,还是应该实施质量体系认证。
12.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有哪些?
【答案】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
(1)作为的义务
①产品应该符合内在质量的要求
a.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b.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c.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其中前两项为默示担保义务,是指生产者用于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一般目的; 第三项为明示担保义务,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对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所作的一种声明或陈述。
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要求
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b.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的厂名和厂址;
c.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d.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e.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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