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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普通共同诉讼成立要件的是()。

A . 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
B .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C . 经当事人同意
D . 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牵连

王老汉去世后,其女儿王容认为大哥王大侵犯其继承权,以王大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其余三个儿子参加诉讼。王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王三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王四则表示要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王容是原告,王大、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被告。 王容、王二、王三与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原告。 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是被告,王二不参加诉讼。 王容、王三、王四是共同原告,王大与王二是共同被告。 下列有关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诉讼权利能力就是民事权利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通常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 诉讼权利能力是公民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12岁的甲某在学校不慎将同学11岁的乙某眼睛弄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乙某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乙某父母为原告,甲某为被告。 乙某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的邻居朱某借用,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朱某在本案中是()。 共同被告。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共同原告。 在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推选或者商定不出代表的当事人()。 应当亲自与诉讼代表人一同参加诉讼。 由法院为其指定诉讼代表人。 可以亲自参加诉讼。 另行起诉。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普通共同诉讼成立要件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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