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公共旅游资源是指国家所有的主要用于旅游发展的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在我国,以公共旅游资源为主体要素形成的旅游景区,是旅游吸引物的主要构成部分,是我国旅游事业发展的基础。近几年,随着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公共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越来越明显,投资开发公共旅游资源成为社会经济热点。但是公共旅游资源作为人类生存环境或文化遗存,还有着巨大的非经济价值,需要进行严格的保护,以使其能够得到永续的利用。我国对公共旅游资源长期以来采取的制度不完善,并没有使公共旅游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各地在发展旅游的目标下对公共旅游资源经营模式进行的改革探索,由于没有考虑资源的重要性、资源本身的属性或管理制度设计上存在着缺陷,也很难保证公共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根据资源特性,考虑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寻求合适的产权制度模式,建立有利于公共旅游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健全的管理体制,便成为十分重要的课题。该论文以公共旅游资源为研究对象,在分析了我国目前公共旅游资源几种典型产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公共旅游资源产权制度的成功经验,以产权理论为先导,构建了我国公共旅游资源的两种产权制度,并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条件和政策建议。希冀该文的研究成果能对我国公共旅游资源的管理实践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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