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333教育综合[专业硕士]之当代教育心理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知识掌握的实质是什么? 知识掌握有哪些类型?
【答案】(1)知识掌握的实质
知识的掌握,指在知识传递系统中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及占有,是通过一系列心智活动在头脑中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的过程。
①知识的掌握发生在知识的传递系统中。知识传递系统是由教师、学生及传递知识的教学媒体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教师和学生分别是知识的传授者和接受者,而知识及其媒体则是传授与接受的对象和手段。知识传递过程的成效,取决于教师和学生借助于一定媒体的协同作用。
②学生对知识的学习是一种接受学习。但是,由于知识是活动对象的主观映象,它本身不是物,因此其传递不能以现成的形式,不变质不变形地直接进行。任何信息的获得必须经过主体对外来输入信息进行不同层次的生理与心理的转化才能实现。
③知识的掌握是通过新知识的获得及新旧知识的整合,从而在头脑中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而实现的。只讲新知识的获得而不重视新旧知识的整合,学生获得的知识必定是零散的、不系统的; 只讲新旧知识的整合,而不重视新知识的获得,则整合必定是空洞的、无根基的。
(2)知识掌握的类型
①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奥苏伯尔将知识学习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符号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即学习单个语言符号的意义; 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命题学习指学习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实质上是学习表示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的判断。命题山句子来代表,组成句子的词实际上都代表相关联的概念。
②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即通过类属过程获得意义的学习。类属过程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下位学习可相应分为两种: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 上位学习也称为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井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一般而言,并列结合学习比较困难,必须在直观的基础上,认真比较新旧知识的联系与区别才能掌握。
2. 怎样理解接受学习的意义与特点?
【答案】依据学习主体所得经验的来源不同,可以将学习分为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接受学习是指教学系统中,学生将别人的经验变成自己的经验,所学习的内容是以某种定论或确定的形式,通过传授者的传授和接受者的主动构建而实现的。
(1)接受学习的意义
接受学习是概念的同化过程,它利用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念,以定义的方式直接向学习者揭示概念的关键特征,通过新旧学习材料内容的有机结合,使旧知识得到变化,获得新的意义。以这样方式获得的概念,不但容易贮存、巩固,便于日后应用,而且是二级概念或科学概念,即真正掌握了一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有意义的言语接受学习是学生获得大量间接知识的有效途径。
(2)接受学习的特点
①接受学习既可以是机械的,也可以是有意义的。在理解的基础上的接受就是有意义的,反之是机械的。同样,发现学习中亦存在着意义与机械的区分。动物通过盲目尝试获得某种经验即属于机械的发现学习,而科学家的发明创造即有意义的发现学习。
②接受与发现是个体获得经验的两条途径。两者都是在能动反映现实的基础上,通过主体主动构建而实现的。
①学习内容:事物的意义是由语言和符号来表达的。代表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都是现成的、己有定论的、科学的基础理沦材料。
②学习内容呈现的方式:一般是用定义的方式,或通过上下文的方式直接呈现给学生
③学生学习的主要任务是接受事物的意义,即反映事物的符号、概念和命题的意义。
④学习过程:是将新的符号、概念和命题整合于已有的认知结构之中,使新旧学习材料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即信息内化,融为一体而储存下来,以便日后可以再现并运用。
⑤学习的发生:它较发现学习为晚。因为学龄前儿童知识贫乏,缺少应有的适当观念,所以它不能成为学习的主要方式。但在入学后,知识日益丰富,同化逐渐可能,才逐渐取代发现学习而转为学习的主要方式。
3. 什么是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有哪些内容、特点和作用?
【答案】(1)社会规范的含义
社会规范是某一社会用来调节人的社会行为,控制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这一功能是通过个体的社会规范学习来实现的。社会规范学习区别于认知学习与技能学习,它是以情感为核心的知、情、行的整合学习,因而影响社会规范学习的因素也更为复杂。个体通过社会规范学习建构品德结构,获得人际交往经验,实现个体社会性发展。社会规范学习对社会发展与个体成长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学者冯忠良认为,社会规范是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的需要而提出的、用以调节其成员的社会行为的标准、准则或规则。
(2)社会规范的内容
社会规范具有异常丰富的内涵,它不同于人们口常生活中所说的“行为规范”。社会规范体现了个体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所有方面的要求。由于社会规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对它的分类也是多种多样的。
①按规范内容来分,可分为思想规范、政治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生活规范、工作规范与学习规范等等。
思想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思想认识的要求。政治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政治要求和准则。法律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法律行为要求。道德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伦理行为的要求。生活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日常生活的要求。工作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工作行为的要求。学习规范指社会组织对其成员学习行为的要求。
②按规范的适用范围来分,可分为大群体规范和小群体规范。
大群体规范指在世界、民族、国家等大型社会群体内使用的规范,如国际法、民族风俗、国家法律、社会生活实践规范等等。小群体规范指在小群体内使用的规范,如学校的校纪、校规,单位或部门的工作纪律,家庭内的生活规范等。
③按规范的推行方式来分,可分为强制性推行的规范和非强制性推行的规范。
强制性推行的规范是靠一定的社会组织强制社会成员执行的,如法律规范,司法机关对违反法律者实施强制性制裁; 非强制性推行的规范则不通过强制手段强迫社会成员执行,而是通过社会舆论等方式监督社会成员执行,如道德规范等。
④按规范的明确性来分,可分为成文的规范和不成文的规范。
成文的规范有明确的文字和语言表达形式,如法律条文、政策条文、工作细则等; 小成文的规范则没有明确的文字和语言形式,如风俗习惯、时尚风气等等。
(3)社会规范的特点
①社会规范是个体社会行为的价值标准,是用以衡量个体行为的社会意义并作出判断的依据。
个体的社会行为,是指个人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人际交往中发生的。个体的社会行为对社会生活及社会秩序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而人的社会行为就需要有一定的社会规范加以制约和规定。社会规范正是评价和矫正个体社会行为的工具。
②社会规范是由一定的社会组织提出的,是依据社会组织自身的利益需要及价值观确定的,具有鲜明的社会制约性。
社会组织要进行有效运转,就需要一定的规范来统一组织内成员的个体行为。当个体的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时,便会得到社会肯定及赞许; 当个体的社会行为背离社会规范时就会受到社会否定及指责。社会规范的这种制约作用正是维持一个社会组织稳定、发展的前提。
③社会规范随社会历史条件及社会组织的变更而变化,具有鲜明的历史性。
任何社会组织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有它的发生、发展的历史。当社会组织发生一定的变化与更替时,组织内的各种规范也必须随之变化,及时反映本组织的利益与目标。在阶级社会中,社会规范具有阶级性,是一个阶级或等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4)社会规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