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657中外传播史之《全球新闻传播史(公元1500-2000年)》考研内部冲刺密押卷1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约翰·弥尔顿
【答案】约翰·弥尔顿(JohnMilton , 1608-1647)英国伟大的诗人、资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其出版自由思想从18世纪起受到重视,是“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思想来源之一。1644年发表的《论出版自由》,是世界上第一本提倡出版自山,反对封建传统书刊检查制度的著作。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死后,发表《论国王与官吏的职权》,指出君主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有权废黯甚至处死滥用职权的暴君。1660年5月,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弥尔顿一度入狱,晚年他双目失明,仍然口述了三部光辉诗篇:《失乐园》01667), 《复乐园》(1671), 《力士参孙》(1671)0
2. 印度报业托拉斯
【答案】印度报业托拉斯简称印报托,是印度最大的通讯社,其前身是1910年建立的印度联合通讯社,1919年被路透社收买,成为其附属机构。印度独立后,印报托接替了印度联合通讯社和路透社在印度的业务,于1949年2月正式发稿。该社是印度报业老板合股企业,凡采用它的消息的印度报刊、电台、电视台,均可购买该社的股票,但股东不分红。印报托总部在孟买,在国内有50多个分社,在巴林、北京、科伦坡、达卡、伊斯兰堡、加德满都、吉隆坡、伦敦、莫斯科、联合国等处派有记者,订有路透社、法新社的新闻,与共同社、南通社、波通社、德新社交换新闻。
3. 曾格案件
【答案】曾格案件是指关于美国新闻出版自由的一起著名案件,是后来美国宪法里“新闻自由”的伟大开端。约翰·彼得·曾格是纽约一个普通印刷商,1733-v1734年间,他的《纽约周刊》由于披露政府腐败而遭到起诉。1734年法庭审理此案时,当时的著名律师安德鲁·汉密尔顿主动出庭为他辩护。曾格案件在人类法律史上首次奠定了两个法律原则一一“新闻自由”和“陪审团否决权”。这两个原则后来在英美的宪法中都得到确认,尤其是“新闻自由”原则,二百多年来,陆续写入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这一案件也被称为美国新闻史上的里程碑,它在美国新闻诉讼的司法实践上确立了三条基本原则:①诽谤必须是捏造事实,陈述事实的不是诽谤; ②对诽谤罪要有事实真伪的证据,不能凭空指控; ③判定出版物是否犯有诽谤中伤或煽惑人心的罪名,必须由陪审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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