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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刘寡妇于2012年1月12日溘然离去,留下一对玉手镯,其女儿张某作为唯一亲人在13日清理其遗物时才发现这一对手镯。张某于14日将手镯卖给侯某,但暂时借用三天,侯某表示同意。15日,张某又以合理价格将手镯卖给不知情陈某,并交付给陈某。16日,张某又与丁某签订买卖合同,但谎称手镯暂借于陈某,愿将对陈某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某,作为交付,转移所有权,丁某欣然允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 张某自13日方取得手镯的所有权
B . 14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侯某
C . 16日手镯的所有权归丁某
D . 丁某可以对陈某主张返还请求权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通过讨论,拟订在公司章程的营业范围中增加“汽车租赁”一项,就该项公司章程变更的生效,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变更可以发生效力。 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 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章程发生变更效力。 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 下列有关在职培训的陈述正确的是()。 大多数接受过特殊培训的员工可能更倾向于工作流动。 对于工人的技能学习来说,一般培训是最普遍、最主要的方式。 随着雇员的年龄越来越大,他们进行在职培训投资的意愿也就越来越低。 接受正规学校教育数量越多的人,越可能接受更少的在职培训。 泰德公司与证通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泰德公司不服并上诉。二审中证通公司提出反诉,在此情形下,二审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调解,调解不成,驳回当事人起诉。 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调解,调解不成,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对于证通公司反诉不予审理,也不组织调解,直接告知其另行起诉。 张某于2009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11年7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11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李某可以以帐长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ll3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刘寡妇于2012年1月12日溘然离去,留下一对玉手镯,其女儿张某作为唯一亲人在13日清理其遗物时才发现这一对手镯。张某于14日将手镯卖给侯某,但暂时借用三天,侯某表示同意。15日,张某又以合理价格将手镯卖给不知情陈某,并交付给陈某。16日,张某又与丁某签订买卖合同,但谎称手镯暂借于陈某,愿将对陈某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丁某,作为交付,转移所有权,丁某欣然允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变动规则。被继承人去世,法定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取得所有权,故张某应该是l2日取得手镯的所有权。而不是13日清理遗物的时候,A项错误。
张某将手镯卖给侯某,但暂借用三天,属于占有改定,即张某由所有权人变为借用人,侯某成为所有权人,故B项正确。
张某将手镯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张某属于有权占有人的无权处分,因此,陈某可以善意取得而获得所有权,而张某又卖给丁某,但由于陈某因为是善意取得而成为所有权人而不是借用人,因此,即使丁某是善意的,也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无法取得所有权,故C项是错误的,而丁某只能对张某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对陈某主张返还请求权,D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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