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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761法学专业综合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强制指定辩护与任意指定辩护

【答案】(1)强制指定辩护与任意指定辩护的概念

强制指定辩护是指在下列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任意指定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强制指定辩护和任意指定辩护的区别

①出现情形不同。前者必须是出现了法定的三种情形; 后者是由于经济困难和其他原因。 ②启动主体不同。强制指定辩护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关启动的; 任意指定辩护则是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而启动的。

2. 传闻证据

【答案】传闻证据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所使用的一个概念,指在法庭外对直接感知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及他人制作并经本人认可的陈述笔录,或者在开庭时就他人所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做的转述。“传闻”广义上是指,用以证明其所说内容真实的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

3. 辩护权

【答案】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专属的诉讼权利。它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辩护权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 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罪行轻重的限制; 辩护权不受案件调查情况的限制; 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态度的限制; 辩护权的行使不受辩护理由的限制。

4. 检察机关

【答案】检察机关是指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在西方国家,检察机关一般就是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通说认为,检察权的性质属于行政权,或者是行政权和司法权兼而有之的一种国家权力。在我国,检察机关是指行使检察权或者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检察院。

5.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

【答案】(1)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概念

①我国刑事诉讼上的证明责任从两个层面上来界定,即举证责任和证明职责。举证责任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控辩双方承担的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责任,如果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了证据但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证明职责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工作人员基于国家对其职责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应承担的证明义务。

②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法定的证明程度等,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事实所要求达到的程度或标准。刑事证明标准则是指刑事诉讼中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所要达到的程度。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证明标准的制定与把握是关键,而且直接关系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和诉讼纠纷的公正解决。我国的证明标准在立法上则表述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区别

证明责任强调的是承担举证和不能举证时的败诉后果的主体,证明标准强调的是认定犯罪所要达到的标准和程度。

6. 刑事辩护

【答案】刑事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以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7. 审判中心主义与侦查中心主义

【答案】(1)审判中心主义与侦查中心主义的概念

审判中心主义是指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以审判为核心,进程。

侦查中心主义是指侦查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动为核心。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推动着刑事诉讼的在刑事诉讼中起主导作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以侦查活

(2)审判中心主义与侦查中心主义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诉讼活动的主导机关不同。在以审判中心主义为主的刑事诉讼中,法院发挥着主导作用; 而侦查中心主义则是以侦查机关为主导作用。

8. 监视居住

【答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的力法。监视居住是逮捕的替代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降低羁押率,是在强制措施问题上贯彻比例原

则的重要体现。

9. 程序法

【答案】程序法是指调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形成的关系,并规定诉讼活动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实体法相对。在我国,程序法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

10.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错误裁判而提起的诉讼程序,即仅对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经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才依法提起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二、简答题

11.刑事程序法律事实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刑事诉讼法除了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关的实体法方面的事实外,还要求证明涉及刑事程序的相关事实,因为程序法事实关系到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是否正确、是否合法,关系到实体法事实是否存在及其真伪问题,而且最终关系到裁判是否正确的问题。刑事程序法事实是证明对象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某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应当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刑事诉讼法对采取每种强制措施的条件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违反法定的条件而适用了强制措施,必然会引起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

(2)有关回避方面的事实。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凡与本案具有亲戚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 或由有关机关、领导决定他们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于是否符合法定的回避条件,需要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这就是程序法事实。

(3)关于诉讼期限是否超越法律规定的事实。

(4)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方面的事实,剥夺或限制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判决的事实。

(5)其他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例如,在管辖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像贪污、收受贿赂案件应当属检察机关受理,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 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法院未经告诉而受理的等,这些都是需要程序法查明的。

12.刑事诉讼有哪些特征?

【答案】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