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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23理论法学之《法理学》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演绎推理

【答案】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的法律规定到个别特殊行为的推理。这是最简单的推理形式。由于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因此,司法活动中的形式推理一般被认为主要是演绎推理,即著名的三段论推理。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是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小前提是经过认定的案件事实; 结论体现在具有法律效力的针对个别行为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即判决或裁定。

2. 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

【答案】(1)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的概念

①广义的法的执行是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②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因此又称为“司法”,法的适用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

(2)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的关系

两者都遵循合法性原则,在执行上即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原则,在适用上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但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包括:

①行政权是对法律的执行,因而具有主动性; 而司法权是对法律的适用,本质上是一种判断权,因而具有被动性;

②行政权是针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权利,具有执行性; 司法权本质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因而具有判断性。

③行政权基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而处于优选地位; 司法权是对产生纠纷的双方给予是非公断的权力,因而处于居中裁判地位。

3. 基本权利和义务

【答案】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人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和义务,是源于社会关系的本质,与主体的生存、发展、地位直接相关的,人生而应当有之,不可剥夺、转让、规避、且为社会公认的,因而也可以说是“不证自明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是人们在基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所处地位的法律表现,一般由宪法或基本法

律确认或规定。基本权利之“基本”至少有六方面的含义。①基本权利具有不可或缺性,基本权中缺少任何一项,人在法律上就难成为人; ②基本权利具有不可转让性; ③基本权利具有不可替代性; ④基本权利具有稳固性,无论是国家体制的改革还是宪法的修改或重新制定,这些权利不受影响,不被消除; ⑤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其他权利是以基本权为根据派生出来的,是基本权的衍生物; ⑥基本权利具有某种世界范围内的共似性,即其在各国有着共同的普遍的最低标准。

4. 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

【答案】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二要素说将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两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可以作为、应该作为、不得作为的行为方式,它可以是课以义务的,也可以是授权的。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①可为模式,指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可以这样行为”的模式; ②应为模式,指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必须这样行为”的模式; ③勿为模式,指在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不准这样行为”的模式。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为模式”亦可称为“权利行为模式”,而“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又可称为“义务行为模式”。

二、简答题

5. 简述违宪责任及其形式。

【答案】(1)违宪责任的概念

违宪责任是指因违反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违宪通常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的某种行为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现代宪法一般都有“合宪性”的规定,即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因而任何一种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为都是无效的,都必须承担违宪责仟。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认定违宪责任。

(2)违宪责任的形式

违宪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儿种:①弹勃; ②罢免; ③撤消; ④宣告无效; ⑤拒绝使用; ⑦取缔政治组织。

6. 简述法律传统的功能。

【答案】(1)法律传统的概念

法律传统是历史上形成并流传下来的法律信仰、态度、习惯、制度等的统称。法律传统是在长时期的历史当中逐渐形成而延续至今,对一个社会的法律现实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实质影响的有关法律的价值观和法律思维。

(2)法律传统的功能

法律传统并不意味着是过去的东西,而是同人们的现实法律生活须臾不可分离,发挥着较显著的功能。这些功能具体可包括以下方面:

①提供法律文明不断进步的基础。

②预示法律文明发展的基本方向。

③进行社会整合与社会控制。

④为法制创新提供借鉴。

⑤指引与评价人们的法律行为以及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等。

7. 论述和谐社会引导和维护人与人和谐的法律机制的主要内容。

【答案】人是社会的细胞,人与人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根基。没有人与人的和谐,就不可能存在作为人之集合的社会的和谐。引导和维护人与人和谐的法律机制包括:

(1)明确个体身份及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机制。通过涵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明晰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引导全体公民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防范侵权行为发生。这是实行法治的第一要务,也是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制度基础。民法通则、婚姻法、亲属法、教育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地规定了作为具有不同身份的个体的权利和义务,为每个人行使与身份(社会角色)相联系的权利、履行与身份(社会角色)相联系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指引。如果每个个体都能够做到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则能够达到和睦相处,社会和谐的状态就能够实现。

(2)确保人与人之间诚实信用的法律机制。诚实信用是任何一个社会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是为人处世最为基本的准则,被称为“金科玉律”。但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市场经济和市场文化负面影响的冲击,我国社会面临着诚信缺失的严重困扰。诚信缺失集中表现为违约、偷税漏税、贷款不还、假冒伪劣、制贩假证件等。诚信缺失小仅严重损害他人的经济利益,而且导致社会道德失范,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信任和合理预期。鉴于诚信既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因此解决诚信缺失和信用危机需要综合治理,除了道德教育、舆论监督之外,更主要的是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依靠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监督重建诚信社会。当前,要以完善信贷、纳税、产品质量、履行合同、执行法律裁决等方面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治制度,把法律上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作为保证社会成员信用的长效机制,进而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3)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法律机制。建构和谐社会必须注重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和纠纷,而法律正是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第一机制。为了使法律真正起到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社会作用,除了加强立法,从立法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之外,还必须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在化解矛后和纠纷方面的主导作用,把矛后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往往诉诸司法途径解决各种矛盾,特别是在其他方法都不能解决冲突的情况下,一般最终都要选择司法途径。司法机关为及时消解矛盾、减少冲突、稳定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化解社会矛盾依赖公正的司法和权威。大量事实表明,只有司法公正,才能规范、有效地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相反,司法不公,不仅不能化解矛盾,还会加剧矛盾,增添矛盾。

三、论述题

8. 请试述我国法治的主体、客体和标准。

【答案】(1)法治的含义

法治即“法的统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力正当运行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