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大学法学院635法理学、宪法学之《法理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价值分析方法是法学的基本方法,简述该方法中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的主要内容。
【答案】价值分析方法,是指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法律作为调整社会生活的规范体系,从终极的意义上说,它的存在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一定价值的手段。即社会中所有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一种进行价值选择的活动。
(1)价值分析方法的意义
价值分析方法之所以是法学的基本方法,就在于法学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揭示法的应然状态或价值属性,即回答法应当是怎样的(关于“法律应然”的问题)。法作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其本身就是一定价值观念的体现。
(2)基本形式
法学中的价值分析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它们是价值分析过程的两个不同的阶段或方面。 ①价值认知,是以法律这个被认知的客体所蕴涵的价值属性为对象的,它要探究特定的法律制度是按照哪一个阶级、阶层的利益标准与价值观念来调整社会关系和在社会主体之间分配权利义务的。价值认知的直接目的是如实地观察和描述特定法律制度所包含的价值准则和价值排序。
②价值评价,是从一定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价值准则对特定法律制度的总体或部分进行判断与取舍。
2. 简述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和原则。
【答案】(1)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法律部门既然是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小同领域和小同方法等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那么,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自然就应该是:
①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②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3)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①整体性原则
即以整个法律体系为划分对象,划分结果必须囊括一国现行法律的全部内容,使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法律都归属于某一法律部门。
②均衡原则
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使各法律部门法律规范的规模或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即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特别少。当然,这种均衡只是相对均衡,主要还取决于各法律部门的实际需要和调整幅度。
③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即虽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划分只以现行法律为主,但法律是发展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划分法律部门虽要以现行法律为基础,但也不能不考虑法律的发展变化,否则,就不可能在法律发展的动态过程中保持法律体系的相对稳定。
3. 简述法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答案】法与国家权力具有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在:
(1)法与国家权力的共生性
①法和国家权力都是上层建筑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上层建筑领域在职能上相互联系最紧密的两个部分。它们共同决定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并对经济基础发生直接的反作用。它们的产生、发展都遵循共同的规律。它们都是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治理的工具,它们在发挥职能时相互依存、相互支持、互为条件,因而,法和国家在性质上有根本的一致性,在职能上又有不可分割的关联性。
②从一个角度看,法是国家权力体系的一个部分,法就是国家权力运行的一种方式,这是法律的国家化;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现代国家权力是通过法律才得以组织并完善起来的,国家权力以法律的形式运行,这是国家的法律化。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国家化与国家的法律化,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
ca )国家权力对法的支持和保障
①国家是法的产生和发展的最直接的推动力之一
从长时间的联系来看,国家政权的建立是一个国家的法得以产生的政治前提; 政权的稳固是法的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政权职能和历史任务的发展也推动了法的内容和作用的变化。
②国家权力是创制法的直接渊源和力量
国家权力是创制法的直接主体。借助于国家权力的活动,立法能够最大限度地表达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利益和意志。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有选择地把一定社会关系及行为纳入法律调整。
③国家权力以其强制力参与和保障法的实现
在现代社会,法的实施和实现除了依靠传统、习惯、舆论、利益引导等积极因素,也必须依靠国家权力的支持,制止违法行为显然不可能完全不依靠国家强制力。
国家权力对于法的必要性,并非指国家绝对高于法律,或法律绝对依附于国家。法律从国家权力中取得形式效力,容易被简单化地理解为法是国家的派生物、附属物。这显然会妨碍法正常发挥其功能,也会损及国家权力的健康运行,甚至会损害国家的合法性基础。
(3)法对国家权力的支持和制约
①法确认国家权力的合法性
国家权力需要合法性来巩固自身,而法律是确立现代国家权力合法性的最重要方式之一。 ②通过法组织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
这就是说,以法律来规定国家机构的权限和职责范围,保障各个机构各司其职、各安其位。这其实是把国家权力具体化为、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或者进一步说,将政治国家具体化为法律国家。
③通过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
法律作为一种有效的约束手段,可以把国家权力分散到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机关,以使得权力之间可以相互制约; 同时又可把国家权力的各部分整合为统一的等级体系,以使得权力之间通过相互配合而发挥更大的作用。
④法有助于提高国家权力运行的效率
国家权力是一个内部结构复杂、功能繁杂的权力体系。法为国家权力的行使规定了方向、原则、界限,有助于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化。这种合理化就意味着其运行效率的提高。法还可通过传播一定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来发挥其思想教育作用,这为提高权力的运行效率、完成其功能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4.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法治有什么关系?
【答案】(1)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目的、任务、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基本方法等。党的十七大报告由十二个部分组成,其中第六部分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这一标题就可以看出,报告将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法治建设密切结合在一起。报告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2)我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措施
根据十七大报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①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②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③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④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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