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公安局局长B . 检察院检察长C . 法院院长D . 检察委员会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案中侦查人员张明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应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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