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大学法学院642宪法与行政法之宪法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答案】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区域的划分和变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1)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由全国人大批准。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
(3)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上级国家机关会同有关地方国家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
(4)民族自治地方的界线需要变动时,由上级机关的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报国务院批准。
2. 宪法观念在哪些方面对宪法产生了实际影响?
【答案】宪法观念是指人们对历史与现实中的宪法规范、宪法实施和宪政活动的认知和评价,所以它不仅仅是对宪法规范以及宪政实践的消极反映,而且对宪政实践有着巨大的能动作用,这主要表现在其对宪法的创制、宪法的实施、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
(1)宪法观念对宪法创制的作用
宪法创制也称宪法制定或立宪。任何一部宪法都不会凭空产生,而由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等多种因素决定。这些因素往往通过宪法观念对人们的立宪活动发挥作用。宪法观念尤其是制宪权主体的宪法观念,是决定制定什么样宪法的主要因素,不同的宪法观念是导致世界上宪法千姿百态的原因之一。
(2)宪法观念对宪法实施的作用
宪法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实施。宪法实施与宪法观念可以相互促进,宪法观念在宪法实施中得到实现,同时在宪法实施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二者的良胜互动必然导致宪政国家的实现,二者的恶性发展则可能导致对民主和人权的践踏。尽管保障宪法实施需要多方面的条件,但人是最基本的,由于人的活动都受一定观念的支配,因此具有什么样的宪法观念,什么水平的宪法观念,对宪法实施就显得尤其重要。
(3)宪法观念对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
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和宪法制度的完善过程是一致的。宪法观念是联系民主政治与宪法制度的中介,一方面,宪法观念是对宪法的认知和评价,另一方面,民主政治的运行必然与宪法观念相伴随。因为宪法观念的某些内容,如代议制、分权思想、人权保障思想、法治理念本身就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就必须树立和增强公民的宪法观
念。可以说,公民宪法观念的发达程度标志着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
3. 什么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答案】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均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权利,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1)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含义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出版自由是公民有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2)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联系
①言沦自由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因为言论是公民表达思想和见解的基本形式,也是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基本工具,它还是联结人民群众、形成人民意志的重要手段。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言论自由的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民主化程度。②与言论自由一样,出版自由也要依法享有和行使,除了要遵守上述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外,还不得利用出版物来传播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
(3)言论自山与出版自山的区别
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区别仅仅在于它是以出版物的形式来表达思想和见解。出版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既是交流思想和见解的手段,也是进行思想教育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发展的一种手段。
(4)行使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限制
①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也同样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即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 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上的这种规定,是保障言论自由的一种必要手段。
②针对出版自由的限制有两种通用的做法:a. 预防制,这是一种事前干预的办法。b. 追惩制,这是一种事后干预的办法。我国现在施行的是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办法。
4. 简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1)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概念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的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是非政权型的,即非国家性质的自治,而是一种社会自治。
(2)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①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这一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a. 从组织构成上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都是由社会最基本的单元一一个人组成的,每个社会成员都平等地参加该自治组织。
b. 从组织系统上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只存在十居住地区范围的基层社区。它们都没有上级组织,更没有全国性、地区性的统一组织。
c. 从自治内容上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及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村)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涉及其他地区。
②独立性。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组织上具有独立性。它既不是国家机关的下级组织,也不隶属于任何社会团体和社会经济组织,它们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国家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无权对它发布指示和命令。
③自治性。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活动上具有自治性。它通过居(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开展工作,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尽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可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应属于居(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
5. 英国宪法的特点。
【答案】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在1640年爆发,直到1688年历时近50年,大致经过了内战阶段、共和国阶段、克伦威尔军事独裁阶段和“光荣革命”四个时期。英国宪法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步产生的。英国宪法的特点有:
(1)英国宪法是在革命过程中逐渐产生的,由一系列宪法性法律积累而成,在形式卜表现为小成文宪法;
(2)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致使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制度外壳被保留下来;
(3)旧的法律如1215年的《大宪章》等成为新宪法的组成部分;
(4)英国宪法不具有根本法的形式特征。
6. 从中国现行《宪法》的修正案中总结宪法与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
【答案】(1)宪法修正案中对经济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国现行宪法制定实施后,迄今为止共经过4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其中有16条是关于经济方面的。例如1999年修正案规定:经济方面强调各种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共存; 农村经济制度由联产承包制走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宣不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等。
(2)宪法与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
①事实上,自1982年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每次修宪的焦点都离不开宪法与经济制度的关系。生产力是社会生活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是相对稳定的因素,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求生产关系相应的变化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也要求宪法中有关经济制度的规定发生相应的变化,将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在宪法中确立和巩固下来。宪法对经济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②有关经济制度内容变化的规定,既是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人民对国情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经济制度在宪法中得到体现,有利于充实宪法的内容,体现为经济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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