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政治学之政治学原理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二元君主政体与议会君主政体
【答案】二元君主制是指君主仍然拥有较大的实际权力的立宪君主政体,尤其是君主通过掌握内阁的仟命权而控制着国家的行政权,因此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故称为二元君主制。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君主一般有否决权。在有的情况下,君主还可以任命和指派部分议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议会。在有的国家,宪法甚至是君主“钦定”的。不过,君主的权力毕竟由宪法做了规定并受到议会的某种程度的制约,君主制定法律尤其是做出重大决定时一般不能撇开议会。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不同,两个权力中心的地位也有较大差别。现代实行这种政体的主要是西亚的少数几个国家,但它曾经是许多早期资产阶级国家采用过的政权组织形式。1814-1830年波旁复辟王朝时期的法国,较近的1871--1918年德意志帝国、从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日本,都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德国皇帝和日本天皇实际上是真正的权力中心,而宪法的作用不大,议会的权力较小。18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英国的政体可以说仍然是二元君主制,虽然已经确立了议会的主权,但国王依然保留了许多重要权力。
议会君主制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议会君主制的主要特点有:
①责任内阁政府不再向君主负责而是向议会负责,奉行“议会至上”原则;
②议会不仅是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议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
③议会拥有倒阁权,政府如果失去议会信任,要么集体辞职,要么请求君主解散议会。议会君主制虽然保留了世袭的君主,但君主的职能仅限于象征国家的统一和代表国家主权而没有实际权力。英国在1832年议会改革后巩固了议会的地位和权力,成为议会君主制政体的典型。在当代,西欧、北欧的一些国家以及日本,实行的也都是议会君主制政体。
2. 君主论
【答案】《君主论》是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尼可罗·马基雅维利的代表作。其主要内容有: ①第一次将政治与伦理分开,提出了政治是君主夺取国家政权和维护其统治的权术活动的看法。他在《君主论》中指出,政治就是人与人之间争夺权力的斗争。因此,君主必须要像狮子一般凶猛、像狐狸一样的狡猾。他主张政治就是用力量来统治人,用权术来欺骗人。从事政治的人,必须要以不断增强自身实力的方式来保持和维护自己的权力。政治活动的这种特征,要求君主必须要不择手段,残酷、欺骗、背信弃义、不讲情面等。
②《君主论》还提出了政治关系的基础是财产关系的著名论断,而且从国家的目的出发,第一次提出政治问题与伦理问题在性质上的根本区别。马基雅维利主张为了实现夺取权力和掌握权力这
一目的,可以采用一切可以采用的手段和方法。
③《君主论》关于人性和权力之间的关系问题有大量的论述,完全摆脱了伦理学对政治的限制,重新规定了政治活动的本质。马基雅维利被马克思称为新时代第一个政治思想家。
3. 神权论
【答案】神权论是指国家源于神,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神的国家起源观点。这种观点在古代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古代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统治阶级,曾用这种观点来维护他们的统治。在我国古代,神权思想是很发达的。所谓“天道”就是把统治阶级的权力说成为来自天命。把帝王称作“天子”说他们是天意的执行者。在外国,神权说,最早发生于古代犹太的神权政治君主国。基督教早期代表也曾提出过这个思想。但是,神权思想的发达却在中世纪。中世纪是欧洲历史上的“黑暗时代”,基督教的势力支配了整个思想界。当时封建主阶级的思想家,在教权与皇权的斗争中,不论是主张教权高于皇权还是皇权高于教权的人,都宣扬神权思想,认为“一切权力来自神”。直到16世纪,一些思想家还力图用神权论证国王的无限权力,把这种理论作为专制君主的护身符。神权论纯粹是从宗教的观点出发,把剥削阶级国家说成是神的意志的体现,用来迷惑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本质的认识,反对被压迫人民起来革命。因而,它从来就是反科学的观点。
4. 民族自决权
【答案】民族自决权的主体包括三种:一是处于殖民统治之下、正在争取解放和国家独立的民族; 二是处在外国军事侵略和占领下的民族; 三是主权国家的全体人民。对于单一民族国家来说,民族自决权的主体是指单一的民族; 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自决权的主体是指一定领土范围内多民族构成的整体。在多民族国家中,少数民族享有与同一国家内其他民族平等的权利,但一般意义上的少数民族不是民族自决权的主体,个人也不能因为属于某一民族而随意主张所谓的自决权。 民族自决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①对于受殖民统治或外国军事侵略和占领下的民族来说,民族自决权就是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或恢复独立主权国家的权力。对于己经建立独立国家的民族整体来说,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不存在这种意义上的民主自决权,他们享有的是属于国家主权范围的民族自治权利; ②民族自决权指各民族国家有权不受外来干涉地决定其政治地位,自由选择适合其自身发展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制度,自由追求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自由处置其自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等。
5. 民族的含义
【答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一般来说,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共同地域作为生存空间和自然环境,是民族其他特征得以形成的前提条件。共同经济生活是形成民族的物质基础。正是在这一基础之上,才会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心理素质,也才会维系共同生活与生存空间。共同语言对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两者反过来又会促进
共同地域的巩固和共同经济的发展,并突出地显示民族共同体的稳定性。
6. 政治发展
【答案】政治发展是与经济发展相伴相生的概念。在现代政治学中,政治发展既可以用来指某种过程,又可以用来分析作为政治变迁的结果。作为过程,政治发展是指政治目标的运动或政治运动的方向。人们总是从积极的方面来评价政治发展的目标,尽管政治发展中有暂时的逆转。作为结果,政治发展是一个复合概念,即政治发展包括若干不同的成分,而其中的不同成分义是相互关联的。政治发展的目标是多方面的,政治现代化是一个重要方面。政治现代化既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又是一个相对静止的概念。作为一个动态的概念,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是其两个重要的方面。政治民主既是政治发展的目标,又是政治发展的手段。人权是政治发展的终极目标。不管是政治现代化,还是政治民主化,都是为了促进人类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的提高。
7. 司法权
【答案】司法权主要是指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在资产阶级国家机关的分权体系中,一般都规定了司法权属于法院,但多采用狭义的司法权概念,主要指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而将检察机关归属政府领导,总检察长通常为内阁成员,充当政府的法律顾问,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检察官受总检察长领导,但在对案件进行调查时享有独立性和保障。因此,司法机关的职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①审理各种诉讼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选举案件等。在各种司法诉讼中,司法机关的职能就是适用法律,即按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审理认定案件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裁决。这种审判权是司法机关所独有的,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得侵犯;
②处理某些非诉讼性的事务。这主要是指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要由法院执行、保证、监督和公证,如登记财产、公证结婚、检验遗嘱、处理遗产、公布失踪和死亡、指定监护人和保护人等;
③违宪审查。所谓违宪审查,即由司法机关审查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审查的具体对象包括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令以及政府根据法律所颁布的行政法规、发布的行政命令以及所采取的一切行政措施等。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在美国的联邦宪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拥有这一权力,但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国会制定的1789年司法条例中的一个条款违反宪法,从而形成了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制度。后来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仿效美国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
8. 一党制
【答案】资本主义国家一党制是指国家政权完全由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单独掌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只存在唯一的执政党,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允许其他政党存在的制度。一党专政的术语比一党执政外延要小,通常通过法律的形式对一党执政加以确立,也可能通过现实力量如军政府达成,不允许有反对党,或者法律上只有参政议政但不能执政的合法政党。在一些一党占主要地位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