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611法学综合知识之民事诉讼法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协议管辖
【答案】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当事人必须作确定的、单一的选择。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变更第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
2. 证据
【答案】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也是法院认定有争议的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其内容是与案件事实相关联、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各种事实; 其形式表现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总是以这八种形式中的某一种作为载体而进入诉讼的。
证据是个多面体,须从不同角度进行观察和认识才能够完整地把握:①从本体上看,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一些事实,是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事实; ②从形式上看,证据又是法律规定的各种诉讼材料; ③从作用上看,证据一方面是当事人向法院展示案件事实的各种方法,另一方面也是法院借以确定案件事实的真实情况,获得裁判事实依据的手段。
3.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答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
关系构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对立与平衡。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包含以下几层含义: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存在于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相互之间也会发生诉讼法律关系;③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诉讼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社会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对立与平衡。
4. 当事人能力当事人适格
【答案】(1)两者的含义
①当事人能力,是指能够成为一般民事诉讼当事人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能力或资格。
②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是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
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
(2)两者的区别
①当事人能力是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诉讼而言抽象出来的一种资格或者能力,它属于诉讼主体要件中的抽象要件。
②正当当事人是针对具体案件而言的,是在具体的诉讼法律关系中具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正当当事人因具体案件的不同而有不同,某人可能是某一诉讼案件的正当当事人,但在另一诉讼中却未必成为正当当事人,有当事人能力者未必是正当的当事人。
5. 申请执行时效
【答案】申请执行时效,是指对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认的执行债权进行保护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6. 司法救助——法律援助
【答案】(1)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概念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根据其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
法律援助是指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在各级律师协会的协助下,由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其工作人员,或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
(2)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区别
①负责机构不同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的责任;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具体表现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责任和法律援助机构本身的组织实施责任。
②接受对象不同
司法救助是民事诉讼中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所涉范围相对较小; 法律援助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所涉范围比较大。
③事项范围不同
司法救助仅涉及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与免交; 法律援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涉及非讼与诉讼事项。
④是否收费不同
司法救助中除免交诉讼费用以外,就诉讼费用的缓交和减交而言,当事人仍须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援助的提供完全是无偿的,受援人无须为此负担任何费用。
7. 民事判决和民事裁定
【答案】(1)两者的含义
①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和非讼案件审理程序终结时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②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的程序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2)两者的区别
①处理的对象不同。裁定主要用于对程序问题的处理,判决则用于对实体问题的处理。
②适用的阶段不同。裁定既可在诉讼程序中适用,也可在执行程序中适用。判决只有在诉讼程序才能适用,并且绝大多数在诉讼结束时适用。
③上诉的期间不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间为10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天。
④形式要求不同。裁定既可用书面的形式,又可以用口头的形式。判决必须用书面的形式。
8. 当事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1)两者的含义
①当事人能力,是指能够成为一般民事诉讼当事人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能力或资格。
②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
(2)两者的联系
当事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联性表现在: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一定有当事人能力。源于民事权利能力的当事人能力也因此被平等地赋予每一个公民。各国法律均把公民的权利能力作为其当事人能力产生的依据。
(3)两者的区别
当事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离,是指两者的相互独立,无民事权利能力却有当事人能力或无当事人能力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现象。法律将某些民事权利利益赋予给当事人,如胎儿的应留份,死者的著作权等,但是当事人没有相应的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能力资格。
9. 证明标准
【答案】证明标准,是指法官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证明标准确定以后,一旦证据的证明力已达到这一标准,待证事实的真实就算已得到证明,法官就应当认定该事实,以该事实的存在作为裁判的依据; 反之,就应当认为待证事实未被证明为真或者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对于当事人来说,只有了解了证明标准,才不至于因为对证明标准估计过低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时贸然提起诉讼,同时也不至于由于对证明标准估计过高而在证据己经具备的情况下迟迟不敢起诉。对于法官来说,只有明确了证明标准,才能够正确把握认定案件事实需要具备何种程度的证据,才能以之去衡量待证事实已经得到证明还是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才能决定是否有必要要求当事人进一步补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