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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农业大学民商法学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保证的独立性

【答案】保证的独立性是指票据保证不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实质无效而无效,即只要被保证的债务形式合法,票据保证即生效力而不问实质有效与否。例如某一背书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此背书人本人而言,不应承担票据债务; 但为此而进行的票据保证仍然有效,被背书人及其后手仍可以向保证人主张票据权利,保证人不得以背书人票据债务不成立而主张票据保证无效,保证人仍得为自己的保证行为承担票据保证责任。同理,被保证人无行为能力或受欺诈、胁迫以及被保证人的签名属伪造,保证人仍然要负票据责任。

2. 商事主体严格法定原则

【答案】现代各国一般都制定有大量的强行性法规对商主体的资格予以严格控制,形成了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主要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和商主体公示法定三个方面。

①商主体类型法定。即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在组织形式上由法律予以明确设定,非经法律设定者不得享有商主体资格; 当事人不得创设法定类型之外的商事组织形式。

②商卞体内容法定。即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创设非规范性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商主体内容法定导致两个必然结果:其一,合法存在的商主体必须在内容上符合法律对其所作出的特定要求; 其二,对商主体内容的不同法律要求,构成了不同类型商主体彼此之间的根本性差异,形成了不同类型商主体自身的特点。

③商主体公示法定。即商主体的成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示,以便交易第三人及时知晓; 未经法定公示者,不得用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主体法定原则是传统商事交易行为之自由主义向现代商事活动之国家干预转变的结果,是现代商事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商事登记制度的基础。它充分反映了作为私法的商法所含有的公法性成分。

3. 商法典与民法典

【答案】商法典是指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在民法典之外制定的以“商法”命名的法典,其内容主要涉及商主体、商行为之界定、创设等商法的一般规则以及商事公司、票据、保险、破产、海商等基本制度;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二者联系主要在于都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都属于私法范畴,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共同性。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①商法典只存在于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民法典既存在于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也存在于奉行民商合一立法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②民法典是纯私法,调整的是平权关系; 商法典则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调整的是平权与不平权兼有的关系。

4. 独立董事

【答案】独立董事是指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立的由专家等独立人士担任的非执行董事(也称为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主要是通过在董事会中设置无利害关系同时又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起到对公司运作提供咨询、顾问和监督的作用。

独立董事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帮助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维护所有股东利益,增加股东价值; 以其专业知识协助管理层对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提升公司的效益。

5. 汇票追索权

【答案】汇票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在依法行使或保全了汇票权利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汇票追索权是汇票上的第二次权利,是为补充汇票上的第一次权利即付款请求权而设立的。持票人只有在行使第一次权利未获实现时才能行使第二次权利。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因此遭拒绝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以实现,则追索权随之消灭。

6. 法律论证

【答案】法律论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论证,是指在立法或司法过程中,对将要制定的法律条文所进行的论证,或根据法律条文判定案件或事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的论证。广义的法律论证包括立法论证和司法论证。司法论证既包含了法律诉讼中的法律论证,又包含了法律咨询服务中的法律论证。狭义的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7. 证券发行信息公开

【答案】信息公开是指证券发行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的制度。建立证券发行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在于:①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选择:②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均等获得信息的权利:③有利于规范发行公司的行为。

8. 背书

【答案】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汇票权利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的概念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①背书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必须在基本的票据行为完成后才能进行。

②背书是由持票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③背书是要式行为,必须由背书人在汇票的背面或者粘单上签名或盖章。

④背书是以转让汇票权利或者授予一定的票据权利给他人为目的的票据行为。

二、简答题

9. 甲某退休后,开始领取退休金,此外还领取人寿保险金,请问甲某参加的这两种保险有哪些区别?

【答案】甲某领取的退休金属于社会保险,领取的人寿保险金属于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二者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保险的实施形式不同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社会成员均必须参加,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 商业保险属于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卜,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

(2)保险费的支付主体不同

社会保险的保险费由个人、单位和社会三方共同支付; 商业保险的保险费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支付。

(3)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不同,退休金在退休之后即开始给付; 而人寿保险的保险金则是在满足保险合同的约定期限时开始给付。

10.试比较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差异。

【答案】海上拖航合同又称海上拖带合同,是指承拖力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由被拖力支付拖航费的合同。海上拖航合同不同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之处在于:

(1)海上拖航合同是承拖方利用自己的拖船及动力设备,采用拖带、顶推、拖拉等方式将被拖船舶或其他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

(2)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利用船舶,将他人的货物装载于舱内或舱面上,将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但是,拖轮所有人拖带其所有的或者经营的驳船载运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视为海上货物运输。

11.试论商事登记的法律性质。

【答案】商事登记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公法上的行为,具有公法属性,具体论述如下:

(1)从概念内涵看,商事登记是指商主体或商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商事登记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法律行为。

(2)从主体性质看,商事登记是国家利用公权干预商事活动的行为,是一种公法上的行为。具体言之,它是国家公权力机关,为了行使对商行为的管理权而实施的管理行为。登记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