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推进公共事业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物品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为应对社会多元化的需求,更好的满足公众对公共物品日渐增加的需求,政府在公共事业领域将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等其他供给主体纳入制度选择的范围,发挥其他主体在满足某类群体需求上的优势,对公共物品供给进行优化组合,增加有效供给。然而在公共事业主体多元化的尝试中出现了泛市场化改革,公共事业去公共化倾向严重等问题。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本文究其问题根源,即各供给主体的核心服务领域,供给主体选择的顺序,供给主体选择的标准等等缺乏理论上的认识,从而造成在实践操作上的一些混乱选择,从供给体制重构的角度,来探讨我国公共事业主体多元化的路径以及公共事业改革实现的现实策略。
首先,本文从历史的,现实的角度分析我国公共事业改革的历史并且对过去的改革进行评价,以明确公共事业改革的现实基础;然后明确公共物品供给与公共事业改革的内在逻辑关系:不同的公共物品供给体制,其实正是公共事业主体为了满足特定的公共事业需要而设计和选择的治理工具。并指出我国公共事业领域物品供给的现实困境,寻求问题出现的根源。本文通过在治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基础上,对多元化供给进行重新安排,明确多元供给主体的选择顺序,核心领域和选择标准,为公共事业主体多元化的路径选择奠定理论基础;从公共事业主体多元化改革最终走向公共事业有效治理需要内部外部环境的支撑,文章最后探讨公共事业多元化供给格局构建有效实现的现实策略,初步提出相关的制度建设对策,并对公共事业多元化改革中政府角色进行重新定位,以政府职能的转变来促进公共事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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