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海南大学法学院892刑法学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刑法溯及力的概念及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内容。

【答案】(1)溯及力的概念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 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2)我国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

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用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要按照新法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97年9月30日这段时间内发生的行为,应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①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修订后的新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即新刑法没有溯及力。对于这种情况,不能以新刑法规定为犯罪为由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行为连续或者继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对10月1日以后构成犯罪的行为适用修订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新刑法,即新刑法具有溯及力。

③当时的法律和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新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新刑法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新刑法比当时的法律处刑较轻的,则适用新刑法,即新刑法具有溯及力。

④如果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该判决继续有效。即使按新刑法的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处刑较当时的法律要轻,也不例外。这主要是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2. 刑法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是如何规定的? 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主要包括: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1)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其主要特征表现在:

①客体是国家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的正常秩序。

②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③主体是一般主体。

④主观方面是故意。

(2)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是指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行为。其主要特征表现在:

①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社会治安秩序,又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

②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行为。

③主体是一般主体。

④主观方面是故意。

3. 简述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主要区别。

【答案】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的目的不同。拐骗儿童是为了收养或者奴役; 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将人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出售,从中获取钱财。因此,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营利贩卖,其性质即发生变化,而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岁的男、女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包括成年人和小孩。如果拐骗儿童罪是为了作人质,用以勒索儿童家长的钱财,即不再是拐骗儿童的犯罪,而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3)如以出卖或勒索财物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则以拐卖儿童罪或绑架罪论处。

4. 如何对缓刑和假释的犯罪人进行监督考察?

【答案】(1)对缓刑的犯罪人进行监督考察的内容为:

①缓刑考察机关

缓刑的考察机关为承担矫正责任的社区。被判缓刑的犯罪人一般送往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进行考察,社区所属的司法局对社区的考察措施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②考察对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遵守下列规定:

a.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b.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c. 遵守考察机关关十会客的规定;

d.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 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根据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③考察的内容

a. 犯罪分子是否再犯新罪;

b. 犯罪分子是否还有漏罪;

c. 犯罪分子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d. 犯罪分子是否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④缓刑的法律后果

a. 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其条件为:

第一,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未再犯新罪;

第二,在缓刑考验期内,未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未判决的罪;

第三,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J 清节严重的行为;

第四,犯罪分子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b. 执行原判刑罚

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c. 数罪并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处罚。

(2)对假释的犯罪人进行监督考察的内容为:

日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假释机构,所以刑法规定对被假释的犯罪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①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a.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b. 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c. 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d.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②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假释可据以撤销的事由为:

a. 考验期内又犯新罪;

b. 考验期内发现有漏判的罪行;

c. 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③假释的法律后果

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b.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c.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5. 武装叛乱和武装暴乱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1)武装叛乱和武装暴乱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