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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 某市公安机关根据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余元,并缴获金、银首饰及CD机、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其中,现金、首饰、CD机及电视录像带属于物证,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B . 公安机关在侦查李某被害一案时,张某对侦查人员说:“我听我哥哥张二说,他自已亲眼看到王五拿着刀子砍死了李四。”则张某的证言从证据的分类来说,既是传来证据,又是直接证据
C . 某单位资金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用了,局长说会计用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该案能够作出有罪认定
D . 对有共同犯罪关系的同案犯的揭发属于证人证言;对同案犯其他犯罪事实和非同案犯犯罪事实的揭发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E .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在课堂教学中,为了让学习者理解或掌握某个语言点,教师有时候采用一些训练方法,比如用甲词说明乙词,这样会使有的学习者误以为甲词等于乙词,从而产生偏误。这种偏误产生的原因是()。 A、交际策略的影响。 B、语言训练的迁移。 C、学习策略的影响。 D、语言规则的泛化。 关于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近亲属除外。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直接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如果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 病例摘要:史某,男,37岁,已婚,工人,于2011年11月10日就诊。 患者3天前劳累后出现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无咖啡样物,呕吐为非喷射状,伴胸闷腹胀,神疲畏寒,并出现全身皮肤及双眼黄染,遂前来就诊。现症见:全身皮肤及巩膜黄染,神疲乏力,伴恶心、呕吐,小便呈浓茶色,无腹痛、腹泻,无陶土便与黑便。既往体健,无肝炎、结核病史及药物过敏史。查体:T37.2℃,P85/min,R20/min,BP130/85mmHg。舌苔厚腻微黄,脉象濡数。右上腹轻压痛,无反跳痛,墨菲征(-),肝脾未触及,肝区叩击痛(+)。查血常规:WBC5.5×109/L,N55.8%,L44.2%,RBC5.5×1012/L,Hb167g/L。肝功能:ALT587U/L,TBIL192.1mmol/L。 关于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检察院基于检察权提起抗诉的.不受该时问的限制。 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撤销原判。 凡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法院均应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病例摘要:闫某,男,32岁,市民,已婚,于2013年6月23日上午9时就诊。 患者自述昨晚与朋友在市区露天就餐,并饮白酒半斤,其间感觉有一菜有酸腐之味,食下少量,今日凌晨3时许出现腹痛,泻下稀便两次,腹部坠胀不安,里急后重,肛门灼热,此后欲便不能,仅排出少量黏稠如冻腥臭物,遂来就诊。现症见:微发热,腹痛,里急后重,肛门灼热,小便短赤,口渴不欲饮。舌苔黄腻,脉滑数。无呕吐及异常汗出等。既往体健,无肝炎、结核病史及药物过敏史,平素喜食肥甘,嗜烟酒。查体:T37.6℃,P82/min,R18/min,BP110/70mmHg。痛苦病容。下腹部压痛明显,肠鸣音活跃。血常规:WBC12.0×109/L,N82%。L18%。尿常规未见异常。大便常规:外观脓血便,镜检:脓细胞(++++),红细胞(++);肝胆脾胰B超:未见异常。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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