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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垂直管理体制在临沂市管理实践中的运行研究

关键词:垂直管理;地方政府;临沂市;运行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不断地向地方放权让利,有效地调动了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了地方发展活力和发展空间,促进了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逐渐显露,“双重领导”体制下,地方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职能部门“事权”的操作空间被不断扩大,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越发严重,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日益突出。中央政府政令在贯彻过程中被干扰甚至曲解,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尴尬局面。针对这种局面,近十年的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过程中呈现出垂直管理加强的趋势,重要领域相继实施垂直管理。 本文从机构设置、职能执行、效能发挥和不足改进等方面,对垂直管理体制在临沂市管理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进行研究。在临沂市,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已占县直部门的40%、区直部门的50%以上。垂直管理有效规避了当地政府的干预,执法独立性显著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中央的政令畅通,提高了行政执行力,对促进临沂市的经济社会平稳高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对于煤炭、安监等管理相对薄弱的行业,民众对垂直管理的呼声日高,垂直管理,正被越来越多的人当作根治现实顽疾的灵丹妙药。另一方面,垂直管理在临沂市的实践中产生了诸多与设计目标的偏离之处,如架空地方政府管理、条块争利、相互挚肘等负面影响;垂直管理在其本身的法律地位、自身管理、内外部监督、与地方政府的协作配合等方面,也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理顺解决的问题。 然而对垂直管理体制在临沂市管理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进行研究发现,政策的最终贯彻执行是在基层,实际执行者是基层组织。对于一种制度安排,如果它不能保证最基层领导者正确行使权力,那么它同样无法保证更高级别的领导者正确行使权力。行政管理领域存在的执法不严、滥用权力甚至腐败等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并未因为垂直就有所收敛或得到解决。所以要解决上述问题,从宏观上来说加强法制建设,营造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权益和责任,兼顾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垂直管理机构的保障和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互动机制;用法律和制度制约权力,而不是仅靠“官大一级”,靠权力制约权力;提高基层的执行力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办法。